【二法執】指俱生法執、分別法執。一、俱生法執,乃無始時來,熏習成性,常於一切法妄生執著,亦即與身俱生的法執。二、分別法執,謂於邪教、邪師所說之法,分別計度而執為實法。見《大乘法苑義林章》卷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