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稱供僧。有二種,即:(一)為日本僧官名稱。有職三綱之一。即於宮中司掌佛事之僧,如御齋會、御修法、法華八講等之十禪師,包括座主一人、三綱三人、供僧六人。然「供奉僧」一稱始自我國,據大宋僧史略卷下載,唐肅宗乾元二年(759)曾敕任子麟為供奉僧。(參閱「內供奉」1235)

(二)日本寺院內,供奉本尊,或於佛前供花、點燈、捧香之職稱。 p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