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稱證義者。(一)因明用語。於論義會上,擔任判決者,其判定之標準,主要依據立(立論者)、敵(問難者)雙方所申述問答之可否成立為準則。

(二)為譯場上擔任證明梵文文義之職稱。據佛祖統紀卷四十三載,天息災(?~1000)主持譯場時,除譯主之外,另設有八項職稱,各司一項職事,「證義」即其中之一。任此職者,坐於譯主之左,於譯主宣讀梵文之前,與譯主共同評量該梵文文句之義;又於漢譯之後,核對原梵文之義,而判定該譯語是否得當。 p6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