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敕修清規·尊宿遷化·對靈小參》云:「拜請主喪人,大夜對靈小參。」又〈亡僧〉云:「大夜念誦。」

《天如則禪師錄·有徐氏大夜小參。

舊說曰:「物故之夜曰當夜,次夜曰大夜,又次荼毗夜也。大夜者,女之婚嫁,謂之大歸,一往不復反也。人之死類此,無復反理,故曰大夜。又曰迨夜、宿夜、伴夜、贈別夜等。或世稱忌辰前夜為大夜者,非也。」

《大鑒清規·末後事儀》云:「入滅第三日荼毗,先第二日晚夜,此時名大夜。大夜之義,謂只此一夜之留,明日出而不歸也。故慇勤供養,小師圍繞,終夜不寐,名曰伴夜,唯誦《金剛經》,鳴磬。」

忠曰:「《東漸清規》云:『物故之夜,謂之大夜。 止此 』誤矣。」

《小爾雅》云:「諱死謂之大行。」

《前漢書·霍光傳》云:「受皇帝信璽,行璽大行前。」註:韋昭曰:「大行,不反之辭也。」

《正字通》云:「《春秋?莊四年》:『紀侯大去其國。』傳曰:大去者,土地、人民、儀章、器物,悉委置之而不顧也。」

忠曰:「今大夜者,大行之夜之謂也。大行之大,須以大去之大解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