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佛陀帶領一千多位比丘出去游化,他們走到象頭山。象頭山留有佛陀許多的回憶,站在山上可以看到很遠的景象,佛陀在那裡向弟子們說:「從這裡望去東北邊遙遠的地方就是伽耶城的城市街道,在東邊有尼蓮禪河,更遠處的地方就是我以前修行、靜思,體悟人間宇宙真理的地方。」

佛陀又對弟子說:「從高處向下看——這山河大地,不論是城市、山林或世間萬物,一切都在燃燒之中。」但是,弟子們看到的卻是平靜的境界,佛陀為什麼說一切都在燃燒呢?

佛陀看到大家心中都有疑惑,就進一步解釋說:「弟子啊!要用心聽,清楚地分析——因為人的眼睛在燃燒、耳朵在燃燒、鼻在燃燒、舌在燃燒,甚至最重要的心也在燃燒,就是因為人有這五根,所以眼睛貪色,在色慾中使心不淨、擾亂了心念;耳根聽到聲音即意亂情迷;鼻和舌貪著味與香,為了飲食和口欲的貪求,使心無法處在清淨之境;最重要的是身體所感觸的,一切生老病死之苦以外,還貪圖享受,為了身體的觸感享受而造了很多業。這一切無不是從心起,內心有貪慾、瞋恨之火,愚癡之火在燃燒,貪、瞋、癡三毒從內心不斷地煎熬,不斷熾盛,以致於眼、耳、鼻、舌、身不斷遭受折磨!人就是因為有這六根不斷在燃燒,才使得所處的環境都不得平靜;慾火、瞋火和愚癡之火,真的會破壞人的身心世界。」

佛陀總是不斷地從境界中舉實例教育弟子們。人確實是從五根來反應感受,而內心的感受往往不是貪就是瞋,不是瞋就是癡,才會使種種心理境界和方向有所偏差,像烈火般會毀滅一切。

目前的社會狀況,打開報紙每天都讓人擔心,因為人的心火、瞋火常造成很多禍端。在報上有一則新聞,讓人很驚心悲痛——在士林區有一個十一歲的少年,他唆使三個十四歲的青少年共同打死一位流浪漢。那位流浪漢喝酒之後和那位十一歲的少年起衝突,流浪漢用腳踢了少年一下;那孩子覺得被欺負了就去找平常不認真念書、會翹課的三個國中生,告訴他們,他被流浪漠欺負、毆打,心裡很不滿,希望他們為他出一口氣。

這三個人覺得朋友被欺負了,於是四個人就一起去找,找到凌晨一點多才找到那個流浪漢,他還是喝得醉醺醺的。他們就近找了選舉用的旗竿,一人拿一根,也有拿石頭的,當頭就打,當然流浪漢也有抵抗、掙扎,但是無法對抗四個人,最後醉漢被打倒、流了很多血死了。到了早上工人發現後報警,警方也很用心追究,後來有人說,有一位少年和他吵過架,他們就循著這條線索找到那幾位平常愛翹課不念書的孩子,再由此找到肇事者,就這樣破案了。

十一歲的小孩竟然是肇事的主犯!他和三個十四歲的小孩一起造成這麼悲慘、殘酷的案子,警方問他:「你後悔嗎?」

他說:「後悔也已經來不及了。」

看到這種後果他也會怕,但事情已經發生了,那些學生的父母都很驚訝,不敢相信自己的孩子居然會打死人,這件事也讓為人父母的感到很悲痛。

這是什麼原因造成的呢?就是瞋怒之火加上愚癡之火所造成,是不健康的心理狀態所引發的,所以佛陀說——人的眼睛在燃燒、耳朵在燃燒、鼻在燃燒、舌也在燃燒、心更在燃燒,這一切都足以毀掉人的身心世界,大家必須引以為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