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得無生忍已,方能苦海救度眾生

疏文  又喻二人救溺,直入水救,彼此俱溺。有方便者,往取船筏,乘之救接,皆得免難。新發意菩薩,亦復如是。要須近佛,得無生忍已,方能苦海救度眾生,如得船者。《彌陀疏鈔》

龍樹菩薩為警覺凡夫菩薩,不至錯走路頭,唐喪功夫,又施設三喻,悲心勉進此大乘行人,必先往生淨土,得無生法忍,乃自利利他之當務之急。此段疏文為第一——救溺喻。

喻云:譬如二人,各有家親眷屬,為洪水所溺(喻溺於生死苦海),頭出頭沒,情勢甚危,亟須垂救。一人悲情甚切,不顧利害得失,直接跳入水中,意欲救度親眷出水難。然自己不善水性,亦無救落水者的方便智慧。淹水者見有人泅水而來,不由分說,緊緊抓牢,最後二人俱溺水而亡。另一人見親眷落水,亦悲心意欲救濟,然自忖不善水性,便以方便慧力,往岸邊近處,取一船筏,乘船前往救濟引接親眷,自他悉皆得脫水溺之難。

新發意菩薩,亦復如是。未得無生法忍,不能於生死苦海救度眾生,如第一人,直入水中,自他俱溺。若自揣根機,有自知之明,先念佛往生極樂,親近阿彌陀佛,證得無生法忍,再來生死苦海救度眾生,如第二人,乘大願船,往來於生死苦海,撈漉一切有緣眾生,誕登極樂彼岸,慶快平生。

蓮宗十一祖省庵大師有一偈頌,與此救溺喻,若合符節。偈云:「破舟救溺理無由,抵死須撐到岸頭。等得篙師登陸後,更移新棹入中流。」(《省庵法師語錄》)

意謂:以一條破船,欲救落水者,勢難成功。(喻未得法忍的凡夫,煩惱厚重,身心俱皆陋劣。若以具縛凡夫之資質,欲救濟沉淪生死苦海的眾生,是不可得的。)唯有拚命趁早將這條破船撐到對岸去。等到「篙師」(船師)成功登上彼岸,趕緊換一艘堅固新船,再到生死漩流中救度有緣眾生,方可濟事。

此偈喻指淨業行人亟須信願念佛,懇求往生極樂淨土,於彼土見到阿彌陀佛,證得無生法忍,如同獲得一條新船,此時便可自在往來兩岸中流,廣度眾生。如鵝鴨入水,自在無礙。茲有阿彌陀佛願力加持之保護層,不會成為落湯雞,自他俱益。

省庵大師一生精進念佛,四十九歲時,預知時至,自在往生。諸弟子雪涕膜拜,祈願大師住世度人。省祖回答:「我去即來。」可見省祖往生極樂後,必以「新棹」,入生死中流,大作救度眾生之佛事。吾輩淨業行人,當倣傚省祖之作略,用以自利利他之準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