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七七追薦的由來和規矩

我國最早為亡者做七的記錄,始於北魏。《北史·外戚傳》記載外戚胡國珍去世後,北魏孝明帝在七七日中為他設千僧齋,並度七人出家為僧。可知這樣的禮俗應是從佛法的輪迴觀念而來。

中陰七天轉生

做七的法事,在佛法中又可稱為「齋七」、「七七齋」、「累七齋」。根據佛法的義理,這一期的壽命結束後,到下一生受胎之前,第八識受到業力牽引,而形成所謂的「中陰身」。「中陰身」又名「中有」,是處於此生與來世中間的存在。而中陰身的壽命有一定的時限,非長久不滅。

《古婆沙論》說:「尊者和須蜜曰:中有眾生壽命七日,所以者何?彼身累弱故。」

中陰身的壽命只有七天,為什麼會這樣呢?那是因為中陰身非常的孱弱,過了七天就會消滅;但是,如果投生到下一生的因緣尚未具足時,中陰身就會死而復生,繼續等待投生的因緣。

《瑜伽師地論》云:「又此中有,若未得生緣極七日住,有得生緣即不決定。若極七日未得生緣,死而復生,極七日住,如是輾轉未得生緣,乃至七七日住,自此以後決得生緣。」

中陰身在下一生的投生機緣尚未成熟時,會四處尋找有緣的父母,作為託生的憑藉。若沒有適當的因緣,便會經歷數次的生死,每七日為一期,七次為限,總共七七四十九天為極限,四十九天內一定會被業力牽引而投生。

《師地論》又說:「又此中有七日死已,或即於此類生。若由餘業可轉,中有種子轉者,便於餘類中生。」

死而復生的中陰身,假若缺乏轉變的因緣,則會依舊維持將投生的該道眾生形相。然而,若有其他的因緣、業力,將會從原本的轉變成其他道的眾生。因此在這七日一期的轉變時機中,便是亡者投生到善道或惡道的關鍵時刻。

《隨願往生經》云:「命終之人,在中陰中身如小兒,罪福未定。應為修福,願亡者神,使生十方淨土。」

在此重要時刻,若能齋戒、修福、誦經等來追薦亡者,可以讓他不墮落到地獄等惡道,而且可望超生到人天等善趣之中。若以念佛功德迴向給他,甚至可以往生極樂淨土。這便是為什麼做七得遵守「七日」的規定,這樣才能讓亡者在最關鍵的時刻獲得最大的利益。時下有把四十九天法事縮成二十四天做完的方式,乃至更短的時日,這種做法,對亡者而言,利益甚小,尚且有不如法之處。

做七應有規矩

在《人生最大的一件事》的附錄《做個佛教徒臨終前應有的遺言》中,提到幾項關於佛教徒對於做七應有的認知。引用如下:

「做七不分有大小七(切勿妄用什麼四七是乞食七,要外人偷拜),這種邪見應改之。

做七定要足七天為正(注一),一切勿亂改減一、二天之不正確的做法。甚且做七不是過王(注二),是為要超其中陰身早日解脫。不得不改變時,適當處理之。

誦經不要弄花樣、色彩、熱鬧、時間拖久等,以免家眷勞心傷神,乃至過疲勞而生病。」

在種種的做七法事中,若能以念佛為主,對亡者或眷屬而言,實是收益最大。弘一大師在《人生之最後》亦開示云:

「七七日內,欲延僧眾薦亡,以念佛為主。

若誦經、拜懺、焰口、水陸等事,雖有不可思議功德,然現今僧眾視為具文,敷衍了事,不能如法,罕有實益。《印光法師文鈔》中屢斥誡之,謂其惟屬場面,徒作虛套。

若專念佛,則人人能念,最為切實,能獲莫大之利矣。

凡念佛等一切功德,皆宜迴向普及法界眾生,則其功德乃能廣大,而亡者所獲利益亦更因之增長。」

在此,有一點須澄清:對於淨土修行人而言,臨終助念仍是最穩當的超脫之法,做七隻是作為增上之功及亡羊補牢而已。雪公在《佛學問答》裡回答蓮友的疑問說:

「生西在臨終舍識之剎那間,不生則渺茫矣。凡誠心念佛者,八識田中,皆落種子,永不喪失,但何時起現行,則有待功夫之生熟,此正行也。自必改惡向善,以作助行,則臨終可滅障礙。中陰身念佛,亦須遇緣引起,至念力強弱,則不可知,故感佛來接,極無把握矣。但密宗有度中陰往生之法,惟緣亦難遇耳。」

又云:「中陰身漏落人天,可增福慧。已生極樂,蓮花早開,品位高超。善因善緣,俱有增上之功,並不唐捐之理。」

竭誠盡敬最妙

種種的生命禮俗,不論是成年、婚嫁、喪葬等等禮儀,都有其長遠的歷史演變及背後深藏的用意。但隨著時代遞嬗,為了因應現代人日趨忙碌的生活,諸多的禮儀流於形式,甚而簡化其過程。這樣的改變雖帶來了不少便利,卻也在無形中減弱對舉行禮儀的重視,無法體會前人制禮的用心。

臨喪弔唁,以誠敬為本,合宜不紊的儀式為表徵,藉以顯示對亡者的追思與懷念。時下的做法雖似簡便,但於情於理,都已遜古禮一等。雖然法事有著一定的規矩,但生者的用心多少,卻不難從中發現。所謂:「祭如在」,當能用真心誠意來做這樣的事,再多的不便也只是一時而已。

注一:據《承天禪寺做七事宜》所說,亡者死亡當天算第一天,算到第七天就是做七的日子,(如果亡者死亡的時間超過晚上十一點,就應該算隔天)譬如說星期二往生,算到第七天就是星期一。

注二:「過王」為民間喪葬科儀之一,目的是要讓亡魂能順利通過十殿閻羅王的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