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利與利他的關係

1、然欲利他,先須自利

須知此四宏誓願,乃三世一切諸佛誓願之本。汝於日用舉心動念,須令與此相合。若與合者,擴充令其圓滿;若不合 者,斷除令其淨盡。然欲利他,先須自利。若非自己先出生死,何能度彼生死眾生?譬如溺於海者,不能救海中沉溺之人。如來所說了生死法無量無邊,唯淨土一 法,下手易而成功高,用力少而得效速。若欲即生了辦,舍此未由。所謂淨土者,即生信發願,念阿彌陀佛,求生西方極樂世界也。

果能信願真切,一心念佛,至臨命終時,決定蒙佛接引,往生彼國。既得往生,則俯謝凡質,高預聖流。見佛聞法,證無生忍,神通智慧,不可思議。然後乘本願輪,回入娑婆,種種方便,度脫眾生。如觀世音菩薩,應以何身得度者,即現何身而為說法。普令一切眾生,同出生死,同成佛道。方可圓證自己本具之妙真如心。方可究竟契合乎菩薩四宏誓願,與阿彌陀佛四十八願。及普賢菩薩十大願王也已。《與心願居士書》

2、不能自利,斷不能大利於他

觀來書,可謂發大菩提心,以期自他俱利者。然曰自利心淡,利他心切,亦有語病。不能自利,斷不能大利於他,二者當以不分親疏為是。然利他正一願而已,自利則必須竭盡心力。則自利一邊,何可以談,而妄學大菩薩身份也。《復胡宅梵居士書》

3、自未度脫,利人仍屬自利

學佛必須專以自了為事,然亦須隨分隨力以作功德。若大力量人,方能徹底放下,徹底提起,中下之人,以無一切作為,遂成懶惰懈怠,則自利也不認真,利人全 置度外,流入楊子拔毛不肖利人之弊。故必須二法相輔而行,但專主於自利一邊。二林之語,亦不可誤會。誤會則得罪二林不小。二林之意,乃專主自利,非並隨分 隨力教人修習淨土法門全廢也。利人一事,唯大菩薩方能擔荷。降此,誰敢說此大話?中下之人,隨分隨力以行利人之事,乃方可合於修行自利之道,以修行法門, 有六度萬行故。自末度脫,利人仍屬自利。但不可專在外邊事蹟上做。其於對治自心之煩惱習氣置之不講,則由有外行,內功全荒。反因之生我慢, 自以功利為德,則所損多矣。

人當自諒其力,不可偏執一法,亦不可漫無統緒。以持戒念佛,求生西方為主。遇一切人,上而父母,中而兄弟, 朋友,下而妻子、奴僕,皆以此為導,將謂非自利乎?一燈只一燈, 一燈傳百千萬億燈,於此一燈,了無所損。孰得孰失,何去何從。豈待問人方了知乎。《復周群錚居士書三》

是則唯欲利人者,正成就其自利。而唯欲自利者,乃適所以自害也。《藥師如來本願經重刻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