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丘之戒,總為八段,與前七聚相仿,開合稍異耳。
  一、波羅夷 在僧律中,為極惡大罪。
  二、僧殘 犯之必依眾僧,行懺悔法。
  三、不定 輕重未定也。
  四、尼薩耆波逸提 尼,盡也。薩耆,舍也。波逸提,墮也。謂犯此罪,牽墮三惡。若犯此墮,要先舍財,後懺墮罪。故云舍墮。
  五、波逸提 墮入地獄也。
  六、提舍尼 向彼懺悔。
  七、眾學 應當學。
  八、滅諍 滅諍論。

    ┌波羅夷─────────────────波羅夷┐
    │僧 殘─────────────────僧 殘│
  五篇┤               ┌────偷蘭遮│
    │墮─────────────→↑→───墮  │
    │提尼舍───────────→↑→───提尼舍│
    └突吉羅───────────→↑┐      ├七聚
    ┌與吉不適當之因果罪      ↑↓      │
    │(五篇外吉外一切因果)────┘├───惡 作│
  篇外┤                │      │
    │與吉適當之因果罪        │      │
    └(及餘一切因果吉罪)──────┴───惡 說┘

    ┌波羅夷─────────────────波羅夷┐
    │僧 殘─────────────────僧 殘│
    │               ┌────不 定│
    │墮─────────────→↑→──┬舍 墮│
  五篇┤               ↑   └單 墮├八段
    │提尼舍───────────→↑→───提尼舍│
    │               │   ┌眾 學│
    └突吉羅────────────┴───┴滅 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