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語 grha-stha,巴利語 gahattha。又作居家、住家、在家人。為「出家」之對稱。即指成家立業,過著家庭生活,而自營生計者。家有二種,一為世俗之家,一為三界牢獄之家。出世俗之家易,出三界牢獄(五欲六塵)之家難。身出家指出世俗之家,心出家則指出三界牢獄之家。在家而歸依佛教,受持三歸五戒者,亦成為佛教教團(廣義之僧伽)之一員,男眾稱為優婆塞,女眾稱為優婆夷。

又因在家人穿著白(即素色)衣,出家人穿著黑(緇)衣,故又稱在家人為「白衣」,稱出家人為「緇衣」、「染衣」或「緇門」;而在家、出家二者,合稱為「緇素」。若一度出家,復返於在家俗人之生活者,稱為還俗、歸俗或復飾。

佛教認為在家生活易沉湎於物慾、情愛等執著,妨礙佛道修行,故諸經論中廣說在家之過患。如大寶積經卷八十二舉出多塵污、具縛、多垢等九十九種過患;文殊師利問經卷下舉出有障礙、攝受諸垢、行諸惡、塵垢處、溺欲淤泥等九十種(一說九十五種)過患。五分律卷十五、大智度論卷七十、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一等,亦皆有在家過患之說。

然在家人亦有深位之菩薩,如維摩、賢護、勝鬘夫人、龐蘊等,彼等皆在家人證果之典型。大智度論卷八十一舉出菩薩有在家、出家二種。又謂在家菩薩若福德因緣殊勝,而有大財富,復知罪福,兼能悲憫眾生,則其求佛道宜先行布施,次第隨因緣行諸波羅蜜。又大寶積經卷八十二載,在家菩薩歸依佛、法、僧三寶,各可成就四法。歸依佛可成就四法:(一)不舍菩提心,(二)不廢勸發菩提心,(三)不舍大悲,(四)於餘乘中終不生心。歸依法可成就四法:(一)於法師人親近依附,(二)聽聞法已善思念之,(三)如所聞法為人演說,(四)以此說法功德迴向無上正真之道。歸依僧可成就四法:(一)若有未定入聲聞乘,勸令發於一切智心。(二)若以財攝若以法攝,依於不退菩薩之僧。(三)不依聲聞僧求聲聞德。(四)心不住聲聞之中。[雜阿含經卷二十、中阿含卷三十六何苦經、大比丘三千威儀卷上、菩薩善戒經卷七、優婆塞戒經卷三、大方等大集經卷四十四、大毗婆沙論卷二十五、俱舍論卷十四、大藏法數卷十六](參閱「出家」1558) p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