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漢禪林,夏安居之外坐冬安居,即以十月十六日結,到明年正月十五日,以謂其便於禪坐,勝夏安居焉。既為古矣。《行事鈔》云:「律通制三時,前《夏安居〉處引。 故知佛制亦有冬安居也。」

《梵網經·故入難處戒》中云:「若佛子常應二時頭陁,冬夏坐禪,結夏安居,常用十八種物,經具列。 常隨其身。頭陁者,從正月十五日至三月十五日,八月十五日至十月十五日,是二時中,此十八種物常隨其身,如鳥二翼。」

忠曰:「蓋言行頭陁可於夏冬二安居之間,其雲從正月十五日,便可知有冬安居也。冬安居了之明日,始頭陁也。」

永平道元和尚云:「《梵網經》中雖有冬安居文,其法不傳,但九夏安居法傳焉。」

榮西和尚《興禪護國論》云:「夏冬安居,謂四月十五日結夏,七月十五日解夏。又十月十五日受歲,正月十五日解歲。二時安居並是聖制也,不可不信行,我國此儀絕久矣。大宋國比丘者,二時安居無闕怠。不安居而稱夏臘之二名,佛法中可笑也。」

忠曰:「言十月十五日受歲者,恐未曉《增壹》七月十五日受歲之說耶。」

《五燈會元?第二世寶壽和尚 》失名,嗣寶壽沼。 章云:「在先寶壽為供養主。壽問:『父母未生前,還我本來面目來。』師立至夜深,下語不契。翌日辭去,壽曰:『汝何往?』師曰:『昨日蒙和尚設問,某甲不契,往南方參知識去。』壽曰:『南方禁夏不禁冬,我此間禁冬不禁夏,汝且作街坊過夏。若是佛法,闤闠之中,浩浩紅塵,常說正法。』師不敢違。」《傳燈》、《廣燈》〈第二世寶壽章〉不收此緣。

《大隋真禪師錄》云:「老僧行腳時,看他眼目稍似根性,有些些器量,方欲過一夏或一冬。」 詳於《參請類·遍參〉處。

《月江印禪師再住淀山錄》:「解制上堂云:『南方禁夏不禁冬,北方禁冬不禁夏。』」

又睹貨邏國以十二月十六日安居。《西域記》云:「睹貨邏國氣序既溫,疾疫亦眾,冬末春初,霖雨相繼,故此境已南,濫波已北,其國風土並多溫疾,而諸僧徒以十二月十六日入安居,三月十五日解安居,斯乃據其多雨,亦是設教隨時也。」

《雲棲山房雜錄·即事詩》云:「春開講演席,掛缽聲相鳴。秋結禪那期,孤存二三僧。」

忠曰:「由此,雲棲結秋安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