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棄對家人親友的執著

漢地古代有個員外,生了兩個兒子,一個特別孝順,家中事無大小,均盡心盡力而為;一個不務正業,終日吃喝嫖賭、花天酒地。後來在同一天中,兩個兒子皆因故突然離世。員外萬分傷心,昏厥倒地。

他的神識離開身體後,到閻羅王那裡哭訴。閻羅王聽了,便命人將員外二子押至面前。員外見後喜出望外,立即要長子跟他回去,可原本孝順的長子,此時冷冰冰地說:「我已不是你兒子了。我之所以給你當兒子,是因為前世受你三年恩惠,需要償還這段恩情。十幾年來,我日夜工作,替你效勞,現已還清,你我之間互不相欠,你還是自己回去吧。」

員外聽後深感意外,失望之餘,只好又勸次子回去。次子說:「我也不是你兒子了。我之所以給你當兒子,是因前世你借我五百兩銀子,一直未還,我是專門來討債的。現在債已還清,我也沒有回去的理由了。」

所以,大家明白親人的本來面目後,對他們就不要特別執著。若是懂得了輪迴的真相,這種執著確實沒有實在意義。

為了維護子女,父母常積累下滔天大罪,到了後世必然被引入地獄。如《心地觀經》云:「世人為子造諸罪,墮在三塗長受苦。」

父母即使希望修持正法,卻常常受到子女親友的牽連拖累,或者父母舍不得子孫,子女拋不下父母,雙方一直依依不舍,以至於耽擱修法、坐失良機,相互間成了修行的最大違緣。寂天菩薩在《入行論》中也說:「無常眾親友,亦壞真常法。」貪愛無常的眾多親友,可毀壞我們對常有安樂的證悟解脫。

現在被認為是怨敵的人,將來可能會轉生為自己的骨肉;如今親密無間的親友,來世也許會投生為水火不容的敵人。所以,如果將今生的親怨顯現執為實有,懷著貪嗔積累惡業,這會成為墮入惡趣的墜石,令自己永遠不能從中解脫,這樣做又有什麼必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