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庵法師語錄

清 彭際清重訂

省庵法師遺書敘

省庵法師遺稿。向有流通本。其弟子際本所錄而正因刻之者也。其淨土詩。勸發菩提心文。涅槃會發願文。別為一錄。餘從吳趨龍興寺得一鈔本。亦本公所錄。中多詩偈。乃刻本所未及。寺僧安公屬餘會三為一。稍有芟汰。擇其切要者登之。既卒業以授安公。刻行於世。而以師所注雲棲發願文。東海若解附之。餘讀師勸發菩提心文。未嘗不汗浹背。涕沾衣也。昔我世尊始成正覺。嘆曰。奇哉奇哉。無一眾生而不具有如來智慧。但以妄想顛倒執著。不能證得。若離妄想。一切智自然智無礙智則得現前。吾壹不解此諸眾生於妄想執著。何苦而不離。於如來智慧。又何憚而不證。卒乃舍父逃逝。長劫漂流。甘為客作賤人。而不知反此無他故。不覺而已矣。菩提心者。即覺之異名。才覺則現前妄想執著。全是如來智慧。蓋如來智慧。無體。以眾生妄想為體。眾生妄想無體。以如來智慧為體。如水成波。全波是水。從本以來。畢竟當住無餘涅槃故。然而覺與不覺之分。斷不可以自瞞自昧者也。於此瞿然而思。[圭/石]然以解。則菩提心之發。自有沛然莫御者。此心既發。一切智自然智無礙智。又何用他求哉。師生當像季之餘。因瞻舍利。頓發大心。其生平行在梵網。志在西方。發而為言。披肝露膽。一片血誠。救焚拯溺。不足為喻。真末法之精進幢也。昔善財童子遍參知識。首於文殊所得根本智。繼見德雲復聞念佛法門。其卒也。普賢以十大願王導歸極樂。觀師之志事。抑何與華嚴大士。不謀而合轍歟。或言菩提心者遍一切處。何有智者。願東願西。答。大心凡夫。初入法界。未證無生忍。一經胎獄。便昧夙因。何如托質蓮台。永離分段。聞法得果。分身普應。上事諸佛。下度眾生。直至泥洹。更無退轉。其為利害。較若天淵矣。且汝謂菩提心者遍一切處。然則自東而西。譬如一臂之伸屈。顧於一體之中。樂其屈。不樂其伸也。可謂智乎。嗚呼。師今往矣。虛空有盡。我願無盡。師之心其何窮已矣。讀斯錄者有能志師之志。行師之事者乎。即謂師現身說法可也。餘當布發承足。以諸香華而散其處。

乾隆五十一年元日淨業學人彭際清謹撰

省庵法師遺書。誠為修淨土之資糧。念佛法門之寶筏也。惜此書不常概見。兵燹後其版久不存。而此書更不可得。今於友人處。偶得是本。緇素咸樂誦之。爰欲刊印。廣佈流通。幸遇守源甫陳君。耕根甫張君。與餘有同志也。遂為之倡首。暨諸同道信善者。皆樂從以付梓。要使蓮宗一派。源源繼起。永不致斷絕。凡修淨業之士。必須遵循祖師之法則。篤信遺書之開導。至詳至切。言淺則易知。言近則易從。此書殊不易得。故特廣印普送。惟願同志道侶。樂讀此書。如法受持。得生淨土。使天下信心人聞之。皆額手稱快焉。

同治十二年。歲次癸酉。春三月。邗上後學種瓜道人悟慧。識於妙香華雨之室。

省庵法師遺書。乃傳蓮宗正脈書也。海雲禪師為之重鐫。得於淨業。正本清源。厥功偉矣。吾復請以蓮宗初祖。至九祖傳。全刊佈。適同其意。囑綴數語。以堅奉持。因攄管見曰。夫蓮宗。正宗也。正教也。學者得之。猶木從繩。則正也。然學者之得與不得。視人之幸與不幸耳。幸則誠意正心。自得正學。不幸則不得其正。災必逮夫身。所謂修身。在正其心。未有心不正則能身修也。禪師既自幸得正傳。復願善與人同人得。同聆正言。同歸正道。善哉善哉。先獨善而後兼善者也。如人盡同其心。正己正人。皆成正果。天下安有不幸者乎。書至此。萬籟俱寂。一月在天。復得一偈曰。天地如逆旅。人皆是過客。惟有聖賢心。長明同日月。

同治十二年立秋日蘭亭山耕根氏張悟基謹識

省庵法師。為蓮池大師後一人。故曰蓮宗九祖。上下千載。九人而已。皆由君子儒而成蓮宗祖師也。各有傳略著述。傳世。其於儒釋道三教。各得其正。皆有其功。豈獨釋家幸有其人而已哉。如法師遺書詩文。明儒通釋。闡釋輔儒。與夫垂示念佛修淨土。惟精惟一。至簡至明。洵為苦海慈航。迷途寶筏。因兵燹後。書既鮮覯。板又莫存。邗上重寧海雲禪師。亟圖續刻廣佈。亦猶秉燭於夜行。指津於失路。予樂助之。以成其志。由斯人得追溯源流。同歸正覺。復明本體。胥獲真詮。將見蓮宗纘緒。代不乏人。左道異端。概無惑世。豈非吾儕之至幸。九祖之厚望也歟。

同治十一年臘八日山陰守源氏陳悟候敬序

省庵法師語錄卷上

淨業學人 彭際清 重訂

勸發菩提心文

不肖愚下凡夫僧實賢。泣血稽顙。哀告現前大眾。及當世淨信男女等。唯願慈悲。少加聽察。嘗聞入道要門。發心為首。修行急務。立願居先。願立則眾生可度。心發則佛道堪成。苟不發廣大心。立堅固願。則縱經塵劫。依然還在輪迴。雖有修行。總是徒勞辛苦。故華嚴經云。忘失菩提心。修諸善法。是名魔業。忘失尚爾。況未發乎。故知欲學如來乘。必先具發菩薩願。不可緩也。然心願差別。其相乃多。若不指陳。如何趣向。今為大眾略而言之。相有其八。所謂邪正真偽大小偏圓是也。云何名為邪正真偽大小偏圓邪。世有行人。一向修行。不究自心。但知外務。或求利養。或好名聞。或貪現世欲樂。或望未來果報。如是發心。名之為邪。既不求利養名聞。又不貪慾樂果報。唯為生死。為菩提。如是發心。名之為正。念念上求佛道。心心下化眾生。聞佛道長遠。不生退怯。觀眾生難度。不生厭倦。如登萬仞之山。必窮其頂。如上九層之塔。必造其顛。如是發心。名之為真。有罪不懺。有過不除。內濁外清。始勤終怠。雖有好心。多為名利之所夾雜。雖有善法。復為罪業之所染污。如是發心。名之為偽。眾生界盡。我願方盡。菩提道成。我願方成。如是發心。名之為大。觀三界如牢獄。視生死如冤家。但期自度。不欲度人。如是發心。名之為小。若於心外見有眾生。及以佛道。願度願成。功勳不忘。知見不泯。如是發心。名之為偏。若知自性是眾生。故願度脫。自性是佛道。故願成就。不見一法離心別有。以虛空之心。發虛空之願。行虛空之行。證虛空之果。亦無虛空之相可得。如是發心。名之為圓。知此八種差別。則知審察。知審察。則知去取。知去取。則可發心。云何審察。謂我所發心。於此八中。為邪為正。為真為偽。為大為小。為偏為圓。云何去取。所謂去邪去偽。去小去偏。取正取真。取大取圓。如此發心。方得名為真正發菩提心也。此菩提心。諸善中王。必有因緣。方得發起。今言因緣。略有十種。何等為十。一者念佛重恩故。二者念父母恩故。三者念師長。恩故。四者念施主恩故。五者念眾生恩故。六者念死生苦故。七者尊重己靈故。八者懺悔業障故。九者求生淨土故。十者為念正法得久住故。云何念佛重恩。謂我釋迦如來。最初發心。為我等故。行菩薩道。經無量劫。備受諸苦。我造業時。佛則哀憐。方便教化。而我愚癡。不知信受。我墮地獄。佛復悲痛。欲代我苦。而我業重。不能救拔。我生人道。佛以方便。令種善根。世世生生。隨逐於我。心無暫舍。佛初出世。我尚沉淪。今得人身。佛已滅度。何罪而生末法。何福而預出家。何障而不見金身。何幸而躬逢舍利。如是思惟。向使不種善根。何以得聞佛法。不聞佛法。焉知常受佛恩。此恩此德。邱山難喻。自非發廣大心。行菩薩道。建立佛法。救度眾生。縱使粉骨碎身。豈能酬答。是為發菩提心第一因緣也。云何念父母恩。哀哀父母。生我劬勞。十月三年。懷胎乳哺。推幹去濕。咽苦吐甘。才得成人。指望紹繼門風。供承祭祀。今我等既已出家。濫稱釋子。忝號沙門。甘旨不供。祭埽不給。生不能養其口體。死不能導其神靈。於世間則為大損。於出世又無實益。兩途既失。重罪難逃。如是思惟。唯有百劫千生。常行佛道。十方三世。普度眾生。則不唯一生父母。生生父母俱蒙拔濟。不唯一人父母。人人父母盡可超升。是為發菩提心第二因緣也。云何念師長恩。父母雖能生育我身。若無世間師長。則不知禮義。若無出世師長。則不解佛法。不知禮義。則同於異類。不解佛法。則何異俗人。今我等粗知禮義。略解佛法袈裟被體。戒品沾身。此之重恩。從師長得。若求小果。僅能自利。今為大乘。普願利人。則世出世間二種師長。俱蒙利益。是為發菩提心第三因緣也。云何念施主恩。謂我等今者日用所資。並非己有。三時粥飯。四季衣裳。疾病所須。身口所費。此皆出自他力。將為我用。彼則竭力躬耕。尚難餬口。我則安坐受食。猶不稱心。彼則紡織不已。猶自艱難。我於安服有餘。寧知愛惜。彼則蓽門蓬戶。擾攘終身。我則廣宇閑庭。優悠卒歲。以彼勞而供我逸。於心安乎。將他利而潤己身。於理順乎。自非悲智雙運。福慧二嚴。檀信沾恩。眾生受賜。則粒米寸絲。酬償有分。惡報難逃。是為發菩提心第四因緣也。云何念眾生恩。謂我與眾生。從曠劫來。世世生生。互為父母。彼此有恩。今雖隔世昏迷。互不相識。以理推之。豈無報效。今之披毛帶角。安知非昔為其子乎。今之蠕動蜎飛。安知不曾為我父乎。每見幼離父母。長而容貌都忘。何況宿世親緣。今則張王難記。彼其號呼於地獄之下。宛轉於餓鬼之中。苦痛誰知。饑虛安訴。我雖不見不聞。彼必求拯求濟。非經不能陳此事。非佛不能道此言。彼邪見人。何足以知此。是故菩薩觀於螻蟻。皆是過去父母。未來諸佛。常思利益。念報其恩。是為發菩提心第五因緣也。云何念生死苦。謂我與眾生從曠劫來。常在生死。未得解脫。人間天上。此界他方。出沒萬端升。沈片刻。俄焉而天。俄焉而人。俄焉而地獄畜生餓鬼。黑門朝出而莫還。鐵窟暫離而又入。登刀山也。則舉體無完膚。攀劍樹也。則方寸皆割裂。熱鐵不除饑。吞之則肝腸盡爛。洋銅難療渴。飲之則骨肉都糜。利鋸解之。則斷而復續。巧風吹之。則死已還生。猛火城中。忍聽叫嗥之慘。煎熬盤裡。但聞苦痛之聲。冰凍始凝。則狀似青蓮蕊結。血肉既裂則身如紅藕華開。一夜死生。地下每經萬遍。一朝苦痛。人間已過百年。頻煩獄卒疲勞。誰信閻翁教誡。受時知苦雖悔恨以何追脫已還忘。其作業也如故。鞭驢出血。誰知吾母之悲。牽豕就屠。焉識乃翁之痛。食其子而不知。文王尚爾。啖其親而未識。凡類皆然。當年恩愛。今作冤家。昔日寇仇。今成骨肉。昔為母而今為婦。舊是翁而新作夫。宿命知之。則可羞可恥。天眼視之。則可笑可憐。糞穢叢中。十月包藏難過。膿血道裡。一時倒下可憐。少也何知。東西莫辨。長而有識。貪慾便生。須臾而老病相尋。迅速而無常又至。風火交煎。神識於中潰亂。精血既竭。皮肉自外乾枯。無一毛而不被針鑽。有一竅而皆從刀割。龜之將烹。其脫殼也猶易。神之欲謝。其去體也倍難。心無常主。類商賈而處處奔馳。身無定形。似房屋而頻頻遷徙。大千塵點難窮往返之身。四海波濤。孰計別離之淚。峨峨積骨。過彼崇山。莽莽橫尸。多於大地。向使不聞佛語。此事誰見誰聞。未睹佛經。此理焉知焉覺。其或依前貪戀。仍舊癡迷。祗恐萬劫千生。一錯百錯。人身難得而易失良。時易往而難追。道路冥冥。別離長久。三途惡報。還自受之。痛不可言。誰當相代。興言及此。能不寒心。是故宜應斷生死流。出愛慾海。自他兼濟。彼岸同登。曠劫殊勳。在此一舉。是為發菩提心第六因緣也。云何尊重己靈謂我現前一心。直下與釋迦如來無二無別。云何世尊無量劫來。早成正覺而我等昏迷顛倒。尚做凡夫。又佛世尊則具有無量神通智慧。功德莊嚴。而我等則但有無量業系煩惱生死纏縛。心性是一。迷悟天淵。靜言思之。豈不可恥。譬如無價寶珠。沒在淤泥。視同瓦礫。不加愛重。是故宜應以無量善法。對治煩惱。修德有功。則性德方顯。如珠被濯。懸在高幢。洞達光明。映蔽一切。可謂不孤佛化。不負己靈。是為發菩提心第七因緣也。云何懺悔業障。經言犯一吉羅。如四天王壽五百歲。墮泥犁中。吉羅小罪尚獲此報。何況重罪。其報難言。今我等日用之中。一舉一動。恆違戒律。一餐一水。頻犯尸羅。一日所犯。亦應無量。何況終身歷劫。所起之罪。更不可言矣。且以五戒言之。十人九犯。少露多藏。五戒名為優婆塞戒。尚不具足。何況沙彌比丘菩薩等戒。又不必言矣。問其名。則曰我比丘也。問其實。則尚不足為優婆塞也。豈不可愧哉。當知佛戒不受則已。受則不可毀犯。不犯則已。犯則終必墮落。若非自愍愍他。自傷傷他。身口並切。聲淚俱下。普與眾生。求哀懺悔。則千生萬劫。惡報難逃。是為發菩提心第八因緣也。云何求生淨土。謂在此土修行。其進道也難。彼土往生。其成佛也。易。易故一生可致。難故累劫未成。是以往聖前賢。人人趣向。千經萬論。處處指歸。末世修行。無越於此。然經稱少善不生。多福乃致。言多福。則莫若執持名號。言多善。則莫若發廣大心。是以暫持聖號。勝於佈施百年。一發大心。超過修行歷劫。蓋念佛本期作佛。大心不發。則雖念奚為。發心原為修行。淨土不生。則雖發易退。是則下菩提種。耕以念佛之犁。道果自然增長。乘大願船。入於淨土之海。西方決定往生。是為發菩提心第九因緣也。云何令正法久住。謂我世尊無量劫來。為我等故。修菩提道。難行能行。難忍能忍。因圓果滿。遂致成佛。既成佛已。化緣周訖。入於涅槃。正法像法。皆已滅盡。僅存末法。有教無人。邪正不分。是非莫辨。競爭人我。盡逐利名。舉目滔滔。天下皆是。不知佛是何人。法是何義。僧是何名。衰殘至此。殆不忍言。每一思及。不覺淚下。我為佛子。不能報恩。內無益於己。外無益於人。生無益於時。死無益於後。天雖高不能覆我。地雖厚不能載我。極重罪人。非我而誰。由是痛不可忍。計無所出。頓忘鄙陋。忽發大心。雖不能挽回末運於此時。決當圖護持正法於來世是故偕諸善友。同到道場。述為懺摩。建茲法會。發四十八之大願。願願度生。期百千劫之深心。心心作佛。從於今日。盡未來際。畢此一形。誓歸安養。既登九品回八娑婆。俾得佛日重輝。法門再闡。僧海澄清於此界。人民被化於東方。劫運為之更延。正法得以久住。此則區區真實苦心。是為發菩提心第十因緣也。如是十緣備識。八法周知。則趣向有門。開發有地。相與得此人身。居於華夏。六根無恙。四大輕安。具有信心。幸無魔障。況今我等又得出家。又受具戒。又遇道場。又聞佛法。又瞻舍利。又修懺法。又值善友。又具勝緣。不於今日發此大心。更待何日。唯願大眾。愍我愚誠。憐我苦志。同立此願。同發是心。未發者今發。已發者增長。已增長者今令相續。勿畏難而退怯。勿視易而輕浮。勿欲速而不久長。勿懈怠而無勇猛。勿委靡而不振起。勿因循而更期待。勿因愚鈍而一向無心。勿以根淺而自鄙無分。譬諸種樹。種久則根淺而日深。又如磨刀。磨久則刀鈍而成利。豈可因淺勿種。任其自枯。因鈍弗磨。置之無用。又若以修行為苦。則不知懈怠尤苦。修行則勤勞暫時。安樂永劫。懈怠則偷安一世。受苦多生。況乎以淨土為舟航。則何愁退轉。又得無生為忍力。則何慮艱難。當知地獄罪人。尚發菩提於往劫。豈可人倫佛子。不立大願於今生。無始昏迷。往者既不可諫。而今覺悟。將來猶尚可追。然迷而未悟。固可哀憐。苟知而不行。尤為痛惜。若懼地獄之苦。則精進自生。若念無常之速。則懈怠不起。又須以佛法為鞭策。善友為提攜。造次弗離。終身依賴。則無退失之虞矣。勿言一念輕微。勿謂虛願無益。心真則事實。願廣則行深。虛空非大。心王為大。金剛非堅。願力最堅。大眾誠能不棄我語。則菩提眷屬。從而聯姻。蓮社宗盟。自今締好。所願同生淨土。同見彌陀。同化眾生。同成正覺。則安知未來三十二相。百福莊岩。不從今日發心立願而始也。願與大眾共勉之。幸甚幸甚。

涅槃會發願文

仰白十方三寶。釋迦本師。彌陀慈父。觀音勢至。涅槃會上一切聖賢。唯願慈悲。證明發願。比丘某與現前大眾。建立此會。併發大心。有十種因緣。何等為十。一者念佛重恩難報故。二者念父母恩故。三者念生死苦故。四者自傷不見佛故。五者睹佛法欲滅。眾生可愍故。六者舍利難值。自欣得值故。七者涅槃難遇。生悲戀心故。九者令諸眾生。未種善根。令得下種。已種善根。令增長故。九者令諸眾生歸佛法僧。遠離邪見故。十者與現前大眾。同發誓願。求生淨土故。即於佛前合掌。恭敬而發誓言。第一願者。願我過去父母。歷劫親緣。承三寶力。速離惡趣得生人天。漸次修行。悉得成佛。第二願者。願我無始以來諸不善業。悉皆消滅。永盡無餘。第三願者。願我無始以來貪愛煩惱。永盡無餘。亦令眾生皆得斷除一切貪愛。第四願者。願我無始以來瞋恚煩惱。永盡無餘。亦令眾生皆得斷除一切瞋恚。第五願者。願我無始以來邪見煩惱。永盡無餘。亦令眾生皆得斷除一切邪見。第六願者。願我現生之內。一切魔事皆悉遠離。一切惡報悉皆不受。至得無生忍時。以我色身。代諸眾生受無量苦。令其皆得。一切安樂。第七願者。願我速證念佛三昧。心心無間。念念相應。於佛菩提。永無退轉。第八願者。願我得大智慧。悉皆通達一切佛法。第九願者。願我得。大辯才。闡揚淨土法門。令無量人咸生彼國。第十願者。願得聞持陀羅尼門。自然記憶一切經典。為人演說而無疲倦。第十一願者。願我得大忍力。具大觀智。不為名聞利養之所劫奪。不為愛憎毀譽之所傷害於五濁世善化眾生。第十二願者。願我大小律儀。性業遮業。悉得清淨。安住梵行。成就眾生。第十三願者。願我臨命終時。預知時至。身心自在。正念分明。彌陀聖眾。持金蓮華。來迎接我。如一念頃。生極樂國。令諸聞見。咸發信心。皆得修行。生彼國土。第十四願者。願我生淨土後。悟無生忍。還來化度一切眾生。同生極樂第十五願者。願我諸佛出世。長得值遇。親近供養。佛初成道。勸轉法輪。佛入涅槃。請久住世。法欲滅時。護持正法。令得久住。無佛法處興顯佛法。開示眾生。第十六願者。願我生淨土後。速入娑婆。以神通願力。令釋迦佛法。延至彌勒出時。不使斷絕。第十七願者。願我來世。宏闡毗尼。建立正法。先以戒律攝諸眾生。後以定慧。而成就之。第十八願者。願我來世。具足智慧辯才力故。令一切外道所有議論。皆悉破壞。一切邪見。同歸正見。第十九願者。願我來世具足神通天眼。見有眾生應折伏則逝伏。應攝受則攝受。令其增長善根。調伏惡念。第二十願者。願我來世化度眾生。知諸眾生。欲行惡法未成就者。我現惡相而恐怖之。令其惡事皆悉不成。第二十一願者。若有眾生。欲行善法去成就者。我現善相而喜悅之。令其善事皆速成就。第二十二願者。若有眾生。已作之罪。有慚愧心。欲懺悔者。聞我名號。乃至十惡五逆。無不消滅。第二十三願者。若諸眾生。現在作善。有懈怠心。欲退失者。聞我名號。乃至一毫之善。永無退轉。復更勤修一切善法。第二十四願者。願我來世化度眾生。於貧窮者。令得伏藏。於病苦者。令得良藥。飢渴眾生。令得飲食。裸形眾生。令得衣服。厄難眾生。解脫眾苦。失道眾生。示以正道。愚癡眾生。令得智慧。乃至一切所須。皆令果遂。使諸眾生。先得世樂後得出世無上法樂。第二十五願者。願我來世。於刀兵劫。現為良將。殄滅干戈。於疾疫世。現作藥草。救療眾病。於饑饉世。現作稻糧。於熱惱處。現作涼風。於枯槁處。現為甘雨。於險阻處。現作津梁。於昏暗處。現為燈火。隨諸眾生。所欲得者。皆現作之。令諸眾生若行若住。若坐若臥。咸得安樂。發菩提心。第二十六願者。願我來世擁護佛法。於閻浮提現作國王大臣。威德自在。化導人民。令行佛法。於其國界永斷殺業。不行惡事。諸有不信謗三寶者。即以勢力而摧伏之。第二十七願者。我於來世救度眾生。現作摩竭大魚。以自身肉施與眾生。隨取隨生。不可窮盡。或復現作金翅鳥王龍王馬王牛王象王諸鳥獸王等。一一類中。威德勢力超勝一切。化諸同類。舍離惡道。發菩提心。第二十八願者。或有眾生愚癡無智。雖有信樂。不解佛法。雖修道行。不達法相。雖欲讀誦。不能記憶。雖欲坐禪。不除昏掉。乃至起心作善。便生障礙。或為惡魔惡友之所攝者。我以神力。令其智慧開明。了達法相。一切魔事皆悉遠離。一切善法皆速成就。第二十九願者。或有眾生不具信根。無惡不造。我於是人倍生。憐愍。方便教化。隨逐不舍。經無量劫。此人若不發菩提心。我終不舍慈悲救濟。第三十願者。我於來世佛法欲滅。邪魔熾盛。諸不善法聚集之時。願以大悲神力。隨有惡魔止住之處。我現極恐怖相而恐怖之。使其意欲破法。心即迷悶。口欲謗法。舌不能動。身欲作惡。足不得舉。徒黨破散。惡魔消滅。第三十一願者。我以度救眾生故。入於地獄。代受眾苦。其中所有一切苦事。皆集我身。令彼眾生髮菩提心。生入天界。第三十二願者。若有餓鬼猛火熾然。求索飲食而不得者。我以大悲神力。手出香乳。皆令飽滿。身心安樂。發菩提心。第三十三願者。一切畜生以惡業故。當受刀砧宰割種種諸苦。我以大悲神力。為其代受。或復示入其中。令行殺者改悔修善。發菩提心。第三十四願者。有諸天眾以天福故。憍慢放逸。我現天身而警誡之。令其覺悟無常。速出三界。第三十五願者。若有眾生欲求。聲聞緣覺乘者。我以方便。令其先證小果。即便迴心入菩薩乘。第三十六願者。或有眾生樂著小法。譭謗大乘。復有眾生執著權教。不信圓頓。或復執空謗有。執有謗空。執著空有。譭謗中道。乃至於佛法中生種種異見者。我以智慧辯才力故。破諸異論。悉滅無餘。建立一乘無上佛法。咸令眾生於正法中。永無疑惑。第三十七願者。我為化度行惡眾生。示同其類。不染惡法。令諸同類信服隨從。凡所言說。悉皆聽受。漸舍惡行。修行善法。第三十八願者。我為化度。諸比丘等。示現種種方便。於比丘眾中。有盜三寶物。破齋犯戒。種種邪見。不信因果者。此人以是因緣。當墮地獄。我為現作執。金剛神諸鬼神等。或復現作。地獄之相。顯示目前。種種境界。而恐怖之。使其已作之罪。發露懺悔。未作之罪。不敢復作。離地獄因。修出世業。第三十九願者。願復無量。三昧神通智慧。悉能受持一切佛法。第四十願者。凡我所修布。施持戒一切功德。悉皆迴向一切眾生。一一眾生受我施已。所有願求悉皆果遂。所不願者咸皆舍離。第四十一願者。一切菩薩所有。無量難行苦行。我皆修學。盡未來際。無有疲厭。第四十二願者。一切菩薩所有慈悲誓願。功德智慧。我皆攝取。無有遺餘。第四十三願者。願我往詣十方世界供養諸佛。以一切華一切香。一切燈一切果。一切飲食。衣服幢幡寶蓋伎樂歌舞。皆悉出過諸天所有。奉上諸佛。諸佛為我說法之時。悉皆聽受。乃至一文一句。無有遺忘。第四十四願者。願我。生生世世不忘本願。常在此土救苦眾生。第四十五願者。願我彌勒出世。最先值遇。聞法得果。彼佛臨涅槃時。我當奉獻最後供養。如是乃至樓至如來出世。亦復如是。第四十六願者。眾生未盡。地獄未空。業海未乾。苦輪未息。我終未願先成佛道。第四十七願者。願我豎歷塵劫。橫周沙界。以無量身業。無量口業。無量意業。供養諸佛。化度眾生。第四十八願者。我若成佛。世界廣博。無量佛土為一佛土。佛身常住。佛法不滅。所有國界最極莊嚴。超過一切恆沙佛國。亦無正法像法。亦無地獄餓鬼畜生阿修羅等。及諸魔魔民。雖有天人。皆大菩薩。彼佛色身不可思議所有相好不可思議。所放光明不可思議。所有眷屬不可思議。所化眾生不可思議。以要言之。若依若正若主若伴。皆不可思議。此願不滿。終不作佛。發是願已。復與現前大眾異口同音而說偈言。

稽首釋迦文  真身舍利塔  甚深微妙法  大般涅槃經  一切諸菩薩  緣覺聲聞眾  我以至誠心  發此真實願  願我先父母  累劫眾親緣  彼此盡超升  自他俱解脫  貪瞋癡永斷  戒定慧常修  不起殺盜婬  及以諸邪見  已生惡永滅  未生更不生  過去諸惡業  當受地獄苦  逮得無生忍  千萬倍償還  願於現世中  魔障皆消滅  又以念佛心  速證王三昧  心心無間斷  念念得相應  於無上菩提  更不生退轉  又願得智慧  通達一切法  具無礙辯才  闡揚念佛門  得大陀羅尼  受持諸佛法  又願得忍力  具修諸觀行  裂開憎愛網  斬斷名利根  毀譽樹頭風  好丑空中跡  又願具威儀  通達毗尼藏  大乘及小乘  性業並遮業  一切悉清淨  成就諸眾生  願我命終時  正念心無亂  彌陀及聖眾  垂手共提攜  見聞皆發心  同生極樂國  見佛復聞法  獲得無生忍  還來此土中  化度於一切  供養於諸佛  護持諸佛法  釋迦法滅時  我以誓願力  及以神通力  令法久住世  延至彌勒時  中間無斷絕  又願未來世  建立佛正法  以律攝眾生  後令得定慧  以大辯才力  破壞諸邪見  又以他心智  具知眾生心  折伏及攝受  二俱得自在  令其得利益  調伏諸惡念  惡法悉不成  善業速成就  有罪欲懺悔  聞名俱解脫  善根欲退時  皆令得增長  貧者得伏藏  病者得良藥  飢寒逼迫人  悉令得衣食  厄難得解脫  愚癡得智慧  刀兵劫起時  願我為良將  饑饉疾疫世  願化作稻梁  及以諸藥草  遍救諸眾生  願於閻浮界  現作大國王  以法化眾生  令斷諸殺業  或現鳥獸王  攝化諸同類  具信及少信  乃至無信等  咸以諸方便  漸漸令調伏  諸魔悉退散  徒黨盡消滅  地獄鬼畜生  上至諸天眾  我現入其中  皆令得解脫  三途離眾苦  人天出三界  聲聞及緣覺  迴心入大乘  權教諸菩薩  同入一圓頓  諸行惡眾生  舍惡趣善法  末法比丘僧  種種諸邪見  我以善巧力  令其生信心  三昧悉通達  善法皆迴向  菩薩悲智力  種種功德力  願我皆攝取  供養十方佛  所有諸供具  願我皆具足  我及諸大眾  皆同是願力  生生為伴侶  處處化眾生  龍華三會中  最先蒙佛記  彼佛涅槃時  我當施飲食  眾生界未盡  成佛終無期  一切成佛時  然後登正覺

迴向偈(並敘)

蓋聞修行前導。莫尚乎發心。眾善指歸。莫要於迴向。良由無始。迷此一心。不知諸法本空。四大非有。競執我人之見。橫生憎愛之心。所修善法。但為己身。所得功勳。唯歸眷屬。是以徒增業果。不斷漏因。三界豈離。四生難免。我今依教。發迴向心。近將七日功勳。遠洎多生善法。但有利益。悉施眾生。舍茲有所得心。向彼真如實際。運此無生妙觀。唯求無上菩提。相與胡跪合掌。作如是言。

稽首三界尊  釋迦牟尼佛  十方三世佛  菩薩及聲聞  唯願大慈悲  共垂哀攝受  我今依佛教  普發迴向心  舍茲有相心  趨向無生路  願我無始劫  乃至於今生  所有三業善  悉皆用迴向  願一切眾生  身口恆清淨  意常緣善法  不起貪恚心  願以懺悔力  及諸誓願力  請佛久住世  復請轉法輪  隨喜諸善根  悉施於眾生  願諸眾生類  三障悉消除  生生常見佛  處處恆聞法  常生歡喜心  不起憎嫉念  又以香供佛  願一切眾生  常焚持戒香  普熏於法會  又以華奉獻  願一切眾生  禪定如華敷  見者咸欣悅  又以燈施佛  願一切眾生  同然智慧燈  普照於法界  以香塗佛塔  願一切眾生  忍辱如塗香  不起於憎嫉  又以果奉獻  願一切眾生  圓滿佛菩提  同歸無上果  以食施諸佛  願一切眾生  常餐法喜食  及以禪悅食  身心遍安樂  歡喜悉充滿  以幡供養佛  願一切眾生  翻轉貪瞋癡  咸成戒定慧  復以蓋奉獻  願一切眾生  同以無緣慈  蓋覆於一切  又以幢奉獻  願一切眾生  同豎最勝幢  高出於三界  以財施諸佛  願一切眾生  同具七聖財  法寶咸充滿  又願為眾生  代修迴向法  權教諸菩薩  同歸圓頓門  無著四沙門  成趨無上慧  人天有漏善  皆成無漏因  回彼世間心  同歸正覺道  深知三界苦  勿生貪著心  阿修羅眾等  舍離憍慢心  所有勝善業  悉迴向佛道  龍神夜叉眾  幹達緊那羅  八部諸眾生  所有微善業  若多若少等  悉迴向佛道  人道諸眾生  所有微毫福  今世若過世  盡迴向佛道  地獄鬼畜生  眾苦逼迫時  若起一念善  所有微毫福  我皆代迴向  同歸正覺道  以此迴向善  復施諸眾生  普與眾冤親  一時成佛道

念佛偈

念佛一聲  漱口三日  一句彌陀  眾罪消滅  兩家公案  是同是別  擬議思量  八萬億劫

念佛開示

樓上念彌陀  樓下彌陀念  東房魚子響  西房佛聲現  吃飯與穿衣  涕唾大小便  一句阿彌陀  打教成一片  現在即西方  何必臨終見

示禪者念佛偈

一句彌陀  頭則公案  無別商量  直下便判  如大火聚  觸之則燒  如太阿劍  攖之則爛  八萬四千法藏  六字全收  一千七百公案  一刀斬斷  任他佛不喜聞  我自心心憶念  請君不必多言  只要一心不亂

念佛警策

生生難脫  輪迴難避  淨念難純  妄心難制  勿學虛頭  勿談雜語  奉勸諸人  切莫容易

示呂居士偈

念佛無難事  所難在一心  一心亦無難  難在斷愛根  當觀此身體  臭穢難具論  內外及中間  無一清淨物  己身既如此  它身亦復然  深生厭噁心  慎勿生貪著  當觀極樂國  純是蓮華生  不假父母胎  壽命原無量  一念念佛時  蓮華即化生  若能無間斷  決定生安養

警世偈

茫茫大夢中  長夜誰能寤  反戀夢中歡  將醒還重做  做得不如前  一錯是百錯  做得勝如前  依然空懡[怡-台+羅]  造了夢中業  從苦又入苦  勸君早回頭  直走西方路  萬緣都放下  勤修淨業課  日夜望還鄉  一心求覺悟  豁然心地空  即是真淨土  彌陀忽現前  原來是這個

釋迦如來舍利寶塔讚

我佛降跡  於彼中天  示現八滅  經於百年  有阿育王  造舍利塔  眾香為泥  七寶為末  役彼鬼神  終夜告成  八萬四千  遍四海濱  此震旦國  處有十九  唯茲四明  靈蹤僅覯  西晉之世  地在并州  有一獵師  厥姓曰劉  示入地獄  大士告語  汝若懺悔  可求舍利  醒而出家  易名慧達  遠來四明  尋求寶塔  忽聞鐘聲  從地而來  頂禮七日  山岩自開  千年聖跡  於茲顯現  遂令有緣  佛身親見  至今鄮峰  靈異非常  四方瞻仰  見相見光  圖之刻之  以傳四方  我作讚詞  稽首法王

阿彌陀佛像讚

南無阿彌陀  何人不知念  雖念不相應  母子難相見  行住及坐臥  時將此心斂  念念自相續  念來成一片  如此念彌陀  彌陀自然現  西方決定生  終身無退轉

觀音大士像讚

大士法身  非男非女  身尚非身  復何所倚  以慈悲力  頂現化佛  以禪觀力  手執如意  示現威德  身乘怒猊  折攝並運  慈忍雙垂  普告佛子  不應取相  菩薩是汝  非畫非像  又復應知  自他不二  能如是觀  真不思議

示現觀音像讚(並敘)

南郭顧善人家素事佛。丙申六月十九日。大士現像於竹簾上。儀容儼然。觀者如堵。無何。有嬈之者。相忽不見。善人追慕之。乃倩工繪其像。以申供養。焉。

大士示跡  俯應群生  寒潭印月  空谷傳聲  眾生本覺  皆觀自在  逐色尋聲  流轉苦海  以苦為機  乃可得度  策之以信  驅之以悟  故我大士  遊戲神通  於簾幙間  儼睹聖容  聖容非小  簾幙非大  片片真身  塵塵法界  此方之人  靡不惕虔  香花是奉  燈火恆然  應緣而來  緣盡則去  其應唯何  唯誠斯致  乃繪水墨  以申供養  爰作讚詞  以傳無量

藥山大師書空圖讚

太虛空中  了無形相  舉筆作書  是何模樣  字既無跡  筆亦非真  反求書者  復是何人  離紙無畫  離畫無紙  是紙是畫  為一為二  拈此一義  以問藥公  怡然不語  笑破虛空

血書文殊像讚

子以血為墨  畫出文殊相  我以筆為舌  讚歎申供養  閣筆試問子  何者是文殊  為是血與紙  為復二俱非  子乃俯而答  文殊孰非是  筆筆皆文殊  縱橫盈素紙  頂中現化佛  變化乘獅子  毫端入三昧  筆墨非遊戲  嗚呼吾與子  二者俱顛倒  若遇真文殊  啞然當一笑

淨業堂銘

堂名淨業  其義唯何  唯精唯一  專念彌陀  心苟不一  業則不淨  唯昏與散  適生厥病  諮爾眾等  出入斯戶  宜時撿察  為勤為惰  惰宜發憤  勤宜進步  盡此一生  彌陀決睹

寸香齋銘

尊客相逢  勿談世諦  寸香為期  唯道是語  不近人情  不拘俗禮  知我罪我  聽之而已

齋堂銘

粒米莖菜  皆從施得  分別未忘  一口難食  擎盂舉箸  唯佛是憶  吃著真味  方能酬德

東銘

父母生汝  師友成汝  汝今負恩  不孝不悌  佛念未純  妄心未制  汝即地獄  地獄即汝

西銘

施主造堂  檀那供食  資汝念佛  宜自盡力  切莫間斷  最忌夾雜  策汝身心  慎勿放逸

看經銘

佛固當崇  法尤宜解  匪佛疇師  匪法奚范  是經所在  則為佛在  克敬克誡  勿昏勿怠  一念稍失  眾魔紛然  散風動地  昏霧迷天  制之何由  念力是強  唯堅唯勇  昏散斯降  心原湛然  究竟清淨  佛法雙忘  非藥非病

浴室銘

四大本空  將何為洗  一心叵得  念從何起  念尚不有  佛復何存  能如是念  決睹慈尊

廁室銘

大小便時  毋忘正念  九孔常流  此身可厭  何當棄舍  蓮胎轉變  念念彌陀  西方定現

臥室銘

昔人報怨  臥薪嘗膽  廿載辛勤  大事斯辦  生死為冤  受害已深  如何睡眠  縱恣身心  三界無安  不宜久住  勤修正觀  早求出世  蓮華佛國  其樂洋洋  歸去來兮  無忘故鄉

舍利懺敘

蓋聞法身無象。因萬物以賦形。道體無方。隨眾生而應跡。爰自雙林示寂。中夜還原。玉毫斂影於人間。寶相潛輝於宇內。所遺舍利。三分攸分。乃造浮圖。八國是奉。屬當五天之地。經歷一百餘年。爰有聖君。厥名阿育。乘鐵輪而應世。受佛記以為王。志在福田。心存佛法。甫聞舍利。始事請求。於是塞恆水之刀輪。機關不轉。開世王之寶篋。油火才幹。(育王經云。阿闍世王取佛舍利。藏恆河中。作千歲燈供養。中安金篋。用盛舍利。外置刀輪。四面旋轉。流水激之。輪無停晷。阿育王欲取之。殆不能得。有蓮華比邱。教以擲柰塞之。輪即不轉。乃下取舍利。才開金篋。油盡火滅矣)乃役鬼神之智力。載求羅漢之神通。集眾香以成泥。碎七寶而為末。八萬四千之佛塔。中夜造成。三千三百之人寰。即時分佈。百神奮足。爭馳五指之光。萬鬼昂頭。齊睹半空之臂。(育王志雲。阿育王取佛舍利。令諸鬼神。以香泥七寶。一夜造成八萬四千塔。請邪舍尊者。舒指放光八萬四千道。諸鬼神各隨一光盡處。安置一指。尊者於虛空中。以手障日。諸鬼神望之。普天之內塔。一日之中。同時下塔)塔廟於焉始盛。佛法由是大興。彼居中夏。數乃眾多。此屬東方。處唯十九。阿育造塔之歲。則是周厲王之共和年也。自餘諸處。聖跡罕存。唯茲四明。靈蹤尚著。昔在西晉。年曰太康。有并州劉薩訶者。利賓菩薩也。愍眾生之造業。示同類以化人。罹罪而入幽冥。懼苦而求救拔。梵僧指示。舍利是求。覺而發心。尋即改業。出身應世。暫為畋獵之民。大士出家。還作比丘之相。於是北背並汾。南遊江浙。慕浮圖而顧盻。念舍利以追尋。萬里關山。豈憚馳驅之苦。數年道路。焉知跋涉之勞。由是登陟鄮峰。徘徊玉幾。鐘韻忽聞於地下。塔婆高湧於岩頭。一片青山。顯出千年之聖跡。數重盤石。長留萬古之神蹤。從茲建塔度僧。藉僧守塔。地號東南佛國。僧稱累代人龍。迨乎有梁啟運。茲山之額號始彰。大宗肇興。厥寺之篇題重煥。嘉祥屢發。靈異迭生。或垂相好於塔中。或放光明於松頂。或數旬禮拜。慈親離冥報之殃。或頻月熏修。尊者獲印文之瑞。乃至或然一臂。神歸淨土九蓮。或舍全身。親證念佛三昧。實賢自悲生晚。不能親睹佛身。幸喜緣深。猶得躬逢聖跡。於己亥夏。特申瞻禮。恭詣此山。三月安居。六時悔過。但以凡誠淺劣。難叩慈悲。宿業深沉。未蒙感應。是以重述行儀。再申懇到。終身從事。畢命為期。不唯自省過愆。亦與人同懺悔。沉疴未起。每憐同病之人。浪子不歸。頻下思親之淚。文無足觀。義或可取。所冀障山翻倒。轉成功德之山。業海乾枯。化為智慧之海。六根都攝。修淨業於此身。三昧早成。見彌陀於即世。凡我同志。毋忘此心。同垂願力於千生。共報佛恩於萬劫云爾。

重建涅槃懺會敘

蓋聞覺王西逝。乃當周穆之年。像教東流。爰在漢明之世。由迦維而達震旦。計其道路。僅雲十萬八千。從正像以逮今時。算以春秋。幾見二千七百。痛哉末世。孰挽頹風。傷矣吾徒。罔遵遺誨。仲春方屆。疇興鶴樹之悲。白月既圓。誰效純陀之供。實賢少慕尊儀。長思聖范。對金容而垂淚。讀遺教以興哀。曾於阿育王山。啟建涅槃勝會。十年禮懺。頻瞻我佛之真身。百味香饈。屢奉世尊之寶塔。茲念四方善信。跋涉唯艱。千里道塗。閑關莫致。以法從人則易。將人就法則難。由是舍難就易。取近置遙。人無勞苦之心。財省往來之費。茲約來歲仲春二月既望。恭就仙林講寺菩薩戒壇。頂禮十日之懺摩。供獻百味之飲食。續開佳會。移創法筵。伏望若緇若素。同到道場。乃釋乃儒。咸臻勝地。摧邪輔正。必存外護之人。起弊扶衰。是在同袍之士。發心勝。則因果殊常。作事真。則人天感格。修行徑路。舍淨土則我將安歸。改過法門。匪懺摩則人無自洗。應起難遭之想。勿存輕慢之心。所願二懺同修。事觀與理觀雙運。三身並念。他佛與己佛齊彰。無始昏迷。長風起而陰霾絕點。多生罪障。太陽出而冰雪俱消。三昧成於現身。九品生於後世。然後再興悲願。回入塵勞。挽既倒之狂瀾。重歸大海。捧已沈之佛日。復照高山。此誠不肖之愚意。願與諸賢共勉云爾。

涅槃會約敘

嘗讀涅槃經。佛臨涅槃。人天獻供。大眾悲哀。舉身血現。如波羅奢華。至有不忍見佛入滅。先取滅度者。嗚呼。何其悲哀戀慕。一至於此。今去佛日遠。時當末法。出家之眾。於佛涅槃曰。莫知獻供。罔有悲哀。並不知是日為佛滅度之辰。噫。為佛弟子。豈宜如是耶。夫佛涅槃日。猶父母忌辰。為人子而不知其親之忌日。可謂孝乎。於是日而不思致祭。可謂敬乎。世間出世雖有不同。所以致其孝敬之心則一也。蓋世間父母。生我色身。養我報命。雖是重恩。有時而盡。雖然慈愛。亦有偏頗。雖復劬勞。亦有休息。出世父母則不如是。生我法身。養我慧命。推我以人天之幹。去我以三途之濕。咽我以無常之苦。吐我以常住之甘。哺我以定慧之乳。覆我以慚愧之衣。保持愛護。靡所不盡。晝夜慇勤。撫育其子。經無量劫。未嘗休息。亦不念勞苦。唯知愛子為念。不顧於他。方其幼稚。則憂其墮落。及其成立。又憂其夭喪。所以慈悲愛念。無有已時。又不於善子而生愛。於惡子而生憎。心常平等。覆護無偏。但以諸子愚癡。誤服毒藥。慈父於此。設為方便。留藥遠出。遣使還告汝父已死。而實不死也。毒者何。煩惱之謂也。藥者何。佛法之謂也。方便者何。涅槃之謂也。遣使者何。舍利之謂也。當知如來憐愍我等。故方便示現入於涅槃。實不滅度也。佛於眾生有此恩德。而諸眾生冥然不知。可不哀邪。夫如來舍利。震旦國中雖有一十九處。聖跡罕存。唯鄮峰一處。至今尚在。靈異非一。豈非四明之人夙植善根。於末世中。得睹如來應化之事。雖諸佛法身遍一切處。而應身攝化。蓋有其方。舍利所在。則為佛在。是故當知。雖居末世。有信則長奉慈顏。縱遇佛興。無信則還同不見。是則我等之所當策勤精進。而生慶幸難遭之想者也。實賢根機下劣。德薄垢重。於現世中不獲見諦。今與眾等建立斯會。每年一舉。畢世為期。頂禮七日之懺摩。奉獻百味之飲食。敢雲最後之供。實表戀慕之誠。所作功德。不為自利。普施眾生。不求人天。但期淨土。庶幾為未來得度因緣。作往生見佛方便。用報佛恩於萬一耳。然有始鮮終。聖人所誡。初勤後怠。人之常情。不以誓願自要。何以保其永久。不以軋則為準。何以約束身心。於是斟酌事宜。設為規約。以告大眾。如或事可通行。願共相保守。如其不可。幸有以教之(規約別載涅槃懺後)。

涅槃會約第二敘

餘自幼出家。每於大僧眾中。叩諸長老曰。如來涅槃為在何時。眾皆罔對。或有指陳。進退無據。心竊疑焉。又頻見僧俗營齋供佛。多不如法。往往以人所不堪食者。陳列几筵以為供養。非唯無福。且招慢佛之過恆用慨然。及長。遊歷講肆。按覽藏文。閑讀涅槃經。始知如來於二月十五日。日初出時。放光集眾。自言今日當般涅槃。大眾蒙光。一時普集。當此之時。獻供如雲。揮淚如雨。幢幡際天。餚膳布地。盡世間之六味。極天上之五塵。無一不備矣。嗚呼。何其盛邪。又嘗讀淨覺法師禮讚文。見其偈讚。次第摹寫如來涅槃相貌。如在目前。備極戀慕之意。則知古人亦有同吾心者。第近世罕有舉行之耳。己亥春。從西泠渡江。恭詣四明阿育王山。瞻禮釋迦如來真身舍利。遂即其處度夏禮塔。安居既竟。然一指供佛。心猶歉然未足也。既而往永福水陸期中。偶與同輩論及供佛之事。一時發心者即有數人。尋往蘇杭買供。採訪百味。貿易香花。次年春。復還此山。於佛涅槃日。鳩集數子。首創斯會。蓋主於為佛忌日。追遠報恩。以申戀慕之意。供雖不豐。務存精潔。食須三德。不幹不濕菜須六味。非生非冷。果須珍異。非賤非粗。於中首日供佛。依禮讚文。次日禮懺。則自述儀軌。至第七日。懺事既畢。以念佛迴向終焉。眾皆嘆曰。此未曾有也。四明天下勝地。舍利吾佛真身。今四方善友一時來會。成此勝舉。是非小緣。此不可以輒已也。今而後當每年一舉。畢世為期。此為佛弟子分內所必當為之事。不得與尋常應期禮懺。受施諷經。同日而論也。餘告眾曰。此會難事有三。如求舍利。震旦國中雖有一十九處。歲月既遠。聖跡湮沒。唯鄮陰一處至今現存。曠劫有緣。幸得瞻仰。一難也。如來滅度二千餘載。涅槃獻供。在古則有。在今罕聞。今與眾等宿緣所追。千里相值。四方來會。七日同修。此世界中。豈非希有。二難也。諸方結社起期。所在皆有。然佛家弟子。但聞禮懺得財。未聞舍財禮懺。道念未生。利心先起。今則不然。誠敬發於心中。財物舍諸身外。慚惶不暇。敢厭勤勞。報答未能。實懷戀慕。如此心念。非佛不知。三難也。言未既。有難於傍者曰。吾聞諸佛法身遍一切處。本無出世及以涅槃。既無涅槃。安有忌日。至於禪宗門下。單提正令。佛祖尚無安立。焉有所謂埽塔獻供之事乎。今乃於無生滅中。妄見生滅。羅百味以供之。集四眾以禮之。又不於所居庵院。致獻尊儀。而必遠詣鄮峰。偏崇舍利。豈非舍近求遠。著境迷心。不達理性耶。予曰。子之所言理也。今吾以事問子。子以實答之。可乎。對曰。可。因問之曰。子有二親在否。曰。少也不幸。早從見背。久失恃怙矣。曰。子父母身亡。神其亡否。曰。神則未嘗亡也。又問曰。神有定所否。對曰。神既無形。又安有定所乎。曰。然則歲時致祭。亦上父母墳墓否。曰。某雖不孝。於茲禮數。尚不敢闕。予曰。予過矣。子父母而神在。則未嘗死也。未嘗死而祭之。是滅其神也。祭已滅之神。誰為受饗者。又神既無形。無有定所。則不局墳墓中。一念至誠。必能通格。何必近離家室。遠赴墳廬。僕僕道途。舟車往返。以為祭埽之規乎。對曰。雖知父母神在而形骸不存。故饗其神。神雖不食。猶食也。譬如夢中得食。饑飽宛然。不亦類是乎。雖神無定所。必有依憑。故為之墳墓以祭埽之。所以慰死者之神。而盡生人之道也。餘曰。如知此。則子之所難通矣。蓋亦思之哉。子知法身常住。而不知應跡雲亡。知法體遍周。而不知應跡有所。不有應跡。安顯法身。不有舍利。誰知應跡。既言法身常住。豈有閑於應身。既曰法體遍周。寧獨隔於舍利。子欲撥事求理。棄有談空。事相尚迷。況通理性耶。昔大迦葉將入雞足山。待彌勒佛。必往天上龍宮。及於世間。遍禮諸塔後方入定。夫迦葉宗門之鼻祖也。豈其不達理性而然耶。當知如來涅槃不可思議。非常非斷。離有離無。不應以偏見而生分別。以子所執法身常住。不達如來善權方便。利益眾生之事。良由不深明理教而致然耳。如經所說。譬如嬰兒。母常在側。於母不生難遭之想。母方去時。便生渴仰思戀之心。如來涅槃。意蓋如是。吾子其知之耶。或曰子之所言是矣。然吾聞孔子曰。二簋可用享。礿祭勝於殺牛。奚取於百味乎。曰。孔子之言。蓋昭明德為重。不以厚祭為尊。非謂定於二簋也。如讚武王周公之孝。曰。春秋修其祖廟。陳其宗器。設其裳衣。薦其時食。言時食。謂四時之食各有其物。則非二簋明矣。又讚大禹曰。菲飲食而致孝乎鬼神。觀夫致孝之言。則自奉雖儉。祭神必豐。又可知矣。至若菩薩供佛。則盡世甘美。猶不為多。況區區百味乎哉。或又曰。普賢行願雲。諸供養中。法供養最。今我子不修法供。專事有為。豈菩薩用心乎。子曰。子又錯解經旨矣。經意以為香華供養。一一皆從菩薩大悲大願之所流出。大行大力之所成就。蓋是即財論法。事理圓融。故稱法供。如子所解。則普賢種種莊嚴供養。皆是有為。則為自毀矣。豈經意乎。當知敬佛雖主內心。亦兼外物。必若有心無力。則物雖輕而亦重。如其有力無心。則物雖重而猶輕。與其有力無心。寧貴有心無力。必心力兩盡。內外交資。則事理雙融。然後為得也。今也內無誠敬。外又吝財。浪說唯心。心將安在。大抵末世人情。貴俗賤真。重人輕佛。待賓客則廣設嘉餚。供聖賢則略陳粗饌。其自奉也朝朝每擇肥鮮。其事佛也。旦旦不存甘旨。言香則祗要心香。不須蘇合。言果則唯尊道果。豈重庵羅。法供為上。何必世財。禪悅自資。奚須段食。慳囊固塞。借佛語以飾凡情。善種薄栽。立慢幢而增見刺。又或見貴人則趨走逢迎。對佛像則倚臥不起。暫時聞法。則便起昏沉。終日劇談。則曾無懈倦。嬉遊雜務。百忙中盡有工夫。供佛燒香。片刻閑略無閑暇。貪名逐利。則頻年道路。不憚驅馳。禮懺誦經。則暫入壇場便生勞倦。才念佛則曰口酸。適禮拜又云腰痛。此皆舉世之通病。我輩所當深思而痛戒者也。予不肖。不能克踐古人。擔荷斯道。為法門之罪人。無所逃責。今建斯會。竊欲上報佛恩。下救時蔽。而人微德薄。不自知其不可也。吾子尚不以人廢言。幸加察焉。於是難者悚然自失。赧然自愧。曰。我過矣。我過矣。今而後吾不敢復議矣。復再拜稽首曰。子既善其始。當圖善其終。不有規約。何以行諸久遠乎。因徇社友之請。略陳條例如左。並論次其語弁諸簡端。以為後來者告雲。

禱靈鰻菩薩文

唯康熙壬辰六月十七日。苾芻實賢謹齎香燭之儀。致禱於阿育王山金沙井護塔靈鰻菩薩曰。我聞大士。擁護佛法。作大龍王。覆庇一方。保安萬姓。在昔為國獻功。為民降澤。解三軍之焦渴。力運清泉。潤大地之乾枯。普施甘雨。故使先朝降敕。宣封尊號。並令有司歲殺一豕致祭。以報功澤。苾芻實賢今來此山。頂禮佛塔。已及兩度。親睹宰殺之事。哀聲徹耳。殆不忍聞。悲痛切心。寧能自已。是以投書潭中。哀告大士。大士護持佛法。救世安民。功德溥矣。利益深矣。令有司宰殺。雖國家之命。非大士之心。然業之所造。蓋有其因。罪之所歸。豈無其主。不歸大士。將安歸耶。大士既護佛法。當體佛心。佛心非他。即眾生是。離眾生無佛。離佛無眾生。柰何使未來諸佛。長受苦惱。而不思救濟耶。且夫大士神通。能消枯渴於三軍。不能免苦痛於一豕耶。能施甘雨於天下。不能全性命於眾生耶。人何幸而蒙庇。豕何辜而弗恤耶。將毋貪著口腹。假手於屠人。而受馨香之味耶。夫大士尚不愛自己身命。況貪眾生之血肉耶。今欲安樂眾生。豈反加之殺害耶。我為佛遺教弟子。持佛禁戒。當以佛語宣示於人。此而不言。孰可言者。今為大士陳其過失。略有十種。唯神察之。夫大士度生。慈悲為本。苟無此心。則非菩薩。大士既稱菩薩。奈何不斷殺生。殺生不斷。是則無慈悲心。其過一也。大士視人猶己。視物猶人。今雖濟人。尚不及物。是則乖平等心。其過二也。既為佛弟子。豈可不持佛戒。縱不受五戒。殺戒須持。大士不持。是則違佛律儀。其過三也。十不善業。殺業居先。大士雖非自作。故是教他。既不禁止。任其宰殺。非教他而何。是謂現作惡因。其過四也。因必有果。所謂三惡道。及多病短命二種果報。如此果報。皆由殺生。是則當招惡果。其過五也。僧伽藍地。凡聖同居。佛塔所存。護法諸天長來供養。今使血塗蔓草。腥污壇場。天神見之必生瞋怒。僧眾居之。亦所不安。是則污伽藍地。其過六也。累年宰殺。當有人生不信心。謂靈鰻若是菩薩。不應食肉。舍利威神若有靈者。應不使其殺害眾生。是故當知佛無靈驗。魚非菩薩。如此之信。過由大士。是則使人譭謗。其過七也。大士既墮龍身。當勤修善業。速離惡趣。今造此業。何時當脫此身耶。是則難離惡趣。其過八也。如經中說娑竭龍王告金翅鳥曰。我自生此海中。未嘗觸害水性眾生。舍此身後。當生西方極樂世界。大士今為殺業。云何當得往生。是謂難生淨土。其過九也。大士修因。本期佛果。不斷殺業。云何當得無上果報。是則難成佛道。其過十也。一殺而具十過。罪孰大焉。反此十過則成十德。大士何為甘造雜業。不修純善耶。為大士計。以神力致夢於朝廷。明以告曰。我為佛弟子。持不殺戒。今而後無殺生見祭。朝廷知之。必尋改先朝舊例。雖豬豚之死。未必能逃。而死不由於大士矣。如上所陳。非為眾生。乃為大士。大士若能改革。則為自救。非救眾生。大士尤宜情悔故業。勿造新殃。發菩提心。修持淨戒。如此則眾生可度。佛道可成。菩薩之名。不為虛得矣。大士若能見聽。何善如之。如不見聽。或恣其宿習。逞其暴怒。即震雷激電。摧滅我身。亦所弗惜也。唯神圖之。

與茅靜遠居士書

前三月下旬返自四明。過訪居士。適遇它出。悵然而去。尋歸回龍。茲又一月餘矣。因數子相勸欲講法華。特到杭請經。因得致書於足下。居士造橋事畢。可謂莫大之功。然居士之心。好善無倦。一善甫完。復作一善。美則美矣。其如生死大事何。苟不以生死大事為急。而孳孳為善。所作善事如須彌山。皆生死業緣。有何了日。善事彌多。生死彌廣。一念愛心。萬劫纏縛。可不懼耶。居士世間公案。久已參透。西方淨業。久已修習。然而生死心不切。家緣撇不下。人情謝不去。念佛心不專。何也。將名根不斷耶。抑愛念牽纏耶。於此二者。宜加審察。苟不把家緣世事一刀斬斷。六字洪名盡力提起。慾望娑婆之脫。安養之生難矣。不生安養而欲脫生死。不脫生死而欲免墮落。抑又難矣。縱一生兩生不失人身。濟得甚麼事。嗟乎。居士慧心如此明利。家緣如此豐足。繼嗣如此賢能。事事適意。尚不能放下萬緣。一心念佛。為天負人耶。為人負天耶。不以念佛為急。而以世間小善為急。不以生死大事為先。而以人天福報為先。是不知先後也。居士雖不求福而常作福。雖欲出生死而反入生死。皆由不知所緩在彼。所急在此。致使北轅適越。卻步求前也。居士今日要務。唯當謝絕人事。一心念佛。加以齋戒二字。尤為盡美。大抵西方佛國。非悠悠散善所能致。萬劫生死。非因循怠惰所能脫。無常迅速。旦暮即至。安得不為之早辦耶。衲所知識者甚寡。知識之中。求可以語此事者尤寡。舍居士一人。而深以期望者誰哉。倘不以人廢言。幸加努力。若曰吾不能也。則亦無可奈何矣。

應赴說

或問曰。應赴之說。始於何時。餘曰。古未之聞也。昔白起為秦將。坑長平降卒四十萬。死入地獄。至梁武帝時致夢於帝。乞所以濟拔之方。帝覺而謀諸志公。公曰。聞大藏中有水陸儀文一卷。如法行持。可以濟拔。於是集天下高僧。建水陸道場七晝夜。一時名僧咸赴其請。應赴之說。蓋自此始。昔佛在世時。為法施主。以法教化眾生。人間天上。莫不以五時八教。次第調停而成熟之。諸弟子亦各分化一方。恢宏其道。迨佛滅度後。阿難等結集三藏。流通法寶。至漢明帝時。佛法始入震旦。正法像法漸入澆漓。奈何後世取以博衣食之資。使法王大寶。為販賣之具。嗟乎異哉。或曰。佛法本以濟人。人來求法。我應其請。彼以財施。我以法施。何不可之有。設使人人高蹈絕俗。不通應赴。則是杜眾生求法之路。塞亡靈濟苦之門。豈菩薩之本心。諸佛之遺意耶。餘曰。度生一事。誠非多事。自既未度。焉能度人。譬如從並救人。人俱陷溺。故經云。不能自度而能度人者。無有是處。且夫施者。與而取之之謂也。今我以法與人。人以財與我。是之謂貿易。何以為施。況本無法與人乎。縱有虔誠之功。不贖貪求財利之過。又況未必虔誠而得人利養。是之謂盜施主物。又謂之負債用。律有明文。呵責非細。今夫農夫竭其股肱之力。行人殫其手足之勞。粒米百工。汗多食少。以彼血汗。為我飲食。我僧人十指不點水。百事不幹懷。誦經則曰口酸。禮懺則曰腰痛。無恭敬心。無慚愧意。彼亡者在地獄中。望汝度脫。施主在家室內。望汝延生。汝何為安坐受食。略不思念。其為罪何如邪。不坐鐵床而飲洋銅。無有是處。自身墮落之不暇。又安能濟度眾生邪。或曰。然則應赴一事。不可為歟。餘曰。非謂其不可為。正言其不易也。古有瑜伽一事。乃登地菩薩利生之事。非初心凡夫所宜。或曰。然則如之何而可。餘曰。必不得已。則有一說。應其請。生難遭想。入其家。生道場想。對經典。如對佛想。誦其文。思其義。行其事。踐其實。必使身與口合。口與心合。不昏沉。不散亂。不懈怠。不厭不倦。不貪求。不計利。知因知果。知慚知愧。兢兢焉。業業焉。若涉大川而履薄冰也。如是則不期度生而自度。不期利益而自利益。孔子曰。祿在其中矣。自既得度。他亦復然。若夫鼓橐鑰而為經。舂杵碓而成禮。身對尊像而目視他方。口誦佛言而心存妄念。吾見其口食信施。即同鐵丸。身著袈裟即同鐵鍱。如是則不待身後墮落。即今早已墮落。不待未來受苦。即今已受無量大苦。寶梁經云。比邱不修比邱法。大千無唾處明文灼然。可為誡訓。慎之哉。問者慚服而退。餘因錄其語。為應赴說。

然指問辯

客有問於省庵曰。然指一法。起於釋氏。從上諸師或讚或毀。好惡不一。是非莫定。願吾子一言以決其疑。省庵曰。善哉問也。斯固有關於佛教。而人情之所易惑者也。不克論其所以然。則是非邪正。何由決了。好惡讚毀。未免偏頗。今為子統括古今。備陳差別。略有六種。唯吾子察焉。所謂六種差別者。一內外邪正差別。二儒釋立教差別。三大小開遮差別。四諸師宗趣差別。五聖凡因果差別。六心行是非差別。知此六種六別。則是非邪正。皎如指掌。不復生疑惑矣。夫迷緣起之正理。執斷常之邪見。投灰事火。五熱炙身。用此苦因。冀招樂果。外道所以為邪也。內修理觀為正行。外假苦行為助緣。或爇一香。或然一指。以此堅其誓願。大其心志。身見既破。我執亦忘。內教所以為正也。儒教主乎治身。身為父母遺體。固宜全受全歸。一有毀傷。便名不孝。釋教主乎治心。心為萬物之主。身乃四大假合。以之供佛。則破執滅罪。保此偷安。則虛生浪死。此儒釋立教之所以差別也。小乘律中。然指犯吉羅。大乘明若不燒身臂指供養諸佛。非出家菩薩。蓋小乘但期自利。故須奉法全身。大乘貴在利人。是以忘身為法。此大小開遮所以差別也。南山律師依大乘宗。深加讚歎。義淨三藏據小乘宗。橫生貶斥。至若荊溪永明慈雲法智。或辯論闡揚。或躬行履踐。後學取信良無惑焉。唯近世雲棲大師。獨不許可。蓋恐末流狂妄。易流邪僻。故為權說以救之。一抑一揚。各有所以。此諸師宗趣所以差別也。法華明一切眾生喜見菩薩。頓舍一身。復燒兩臂。發誓願竟。兩臂還復。此得忍大士之現果也。梵網明新學菩薩千里遠來。師應如法開示苦行。若不燒身臂指供養諸佛。非出家菩薩。此初心受戒之遠因也。此聖凡因果之所以差別也。今人果能內發大心。外緣三寶。期心破障。刻志菩提。則罪滅福生。功無浪費。如其內負我人。外貪名利。以之鼓惑庸愚。招致供養則有過無功。不可不慎。人固有事同而心異者。不可不察也。此心行是非所以差別也。客曰。如此差別。可得融通否。曰。可。夫由外以知內。則外為內助。因邪而入正。則邪為正緣。經云。外道所說。皆是佛語。是以遍行勝熱為善財師。調達善星皆如來伴。如此邪正融通。奚不可之有。儒釋兩教。觀其跡則異。論其理則同。是以泰伯斷髮。孔子稱其至德。比幹剖心。魯論美其為仁。則儒釋未始不同也。大小三乘。均佛所說。隨機不同。或開或制。然小從大出。權自實開。非實則權何所開。無大則小不自立。理無二致。正不待融通也。宗趣不同。自是人師異見。何關理教差殊也。如二人見月。一東一西。各隨人去。月無二向。見有東西耳。聖凡雖有差別。然因該果海。果徹因原。因果本自融通。亦何差別之可論哉。至於心正則事正。心邪則法邪。邪正在心。非由事相。然翻掌覆掌。初無異手。得念失念。豈有二心。正不必融通也。如上所陳同異。不可偏執。苟執其異。則適起諍端。苟執其同。則漫無分別。然則如之何則可。必也知同異皆由一心。一心本非同異。雖非同異。同異宛然。夫是之謂正解。願吾子究心焉。客曰。快哉論也。聞所未聞。然尚有餘疑。望為解釋。吾聞燒身臂指。乃得忍大士所為。非初心境界。則如之何。答曰。梵網所明行法。本為初心。故經中但云新學菩薩。不雲得忍。蓋新學大士。誓願未堅。心志未廣。故藉師長為開道。苦行為鞭策。以成受戒增上緣因耳。若必期之得忍大士。則出家受戒者鮮矣。今人受戒。莫不然香供佛。蓋本諸梵網。以然香然指。同一苦行。第小大不同耳。若初心不許然指。則亦不許然香。不許受戒矣。有是理乎。客曰。如上所論。謹聞命矣。未審出家之士宜何所先。為當必燒。為復可緩。設使不燒。是犯戒否。答曰。出家之士。宜先明理觀。後及事行。則趣向有方。功無虛棄若理觀不明。但行苦行。欲冀功勳。終無實益。燒與不燒。各隨人意。經雖勸人。亦不結罪。但不可故違佛語自生異見。致使妨礙行門。阻人勝善。初心之士。又不可不知也。客於再拜而退。

念佛著魔辯

或問省庵曰。參禪一門。全仗己力。故每多魔事。念佛則仗他力。故承佛護念。魔事不生。有諸否乎。省庵曰。唯唯。否否。夫參禪念佛。論其難易。固有自力他力之分。若論魔事。二俱不免。或者曰。敢問何謂也。曰。魔事之來。其由有三。一者教理未明。二者不遇善友。三者自不覺察。今夫人適千里之路。苟不按輿圖。又不逢引導。復不識前路通塞。莽莽然而進。吾知其難免於錯誤之患矣。參禪念佛。譬如行路。經教如輿圖。善友如引導覺察之心如識路通塞。雖兩條塗路。夷險不同。俱不免錯誤之患。參禪且置。只如念佛。或有厭平坦而好奇特者。或有舍直截而求紆曲者。或兩路兼行。兩路俱失者。或以塗中。為家舍。平地為高山者。如是錯誤。不可勝舉。皆教理未明之過也。念佛一門。極圓極頓。至易至難。只如彌陀經中一心不亂四字。淺言之愚夫愚婦皆可為。深言之。大聖大賢終不能過今初心行人。或暫得輕安。自謂已得事一心者。初開淺解。復自謂得理一心者。或粗念不生。細念猶生者。或勇猛過分。精進倍常。不知外心無佛。速求取證。不達善巧方便。急欲舍身。魔鬼因之遂入其體。為風為狂。都不覺知。此善友不遇之過也。夫眾生生死。以我見為本。我見不除。修行無益。然我見之生。根深蒂固。其萌芽發乾。無處不有。是故。見地高則我見俱高。工夫進則我見亦進。若不時時撿點。刻刻提撕。則念念發生。心心增長。隨逐行人。雖死不離。是故。學人心不虛。則自不覺察。不覺察。故我見增長。少有所得。則生憍慢。譏嫌同學。誹謗行人。雖有修行。終成魔事。此自不覺察之過也。或曰。參禪須近明師。若無明師。須看經教。念佛祗貴深信力行。既能深信力行。則決定往生。何藉善友經教。省庵曰。是何言歟。世間小技。尚不可無師。況念佛為出生死要門。若無善友經教。從何開發。誰為引導。觀經下三品。皆是臨終善友開發。故得往生。其上中品則不必言矣。須知從凡至聖。由易至難。莫不以善友經教為根本。汝不因經教。何由而知淨土法門。而生信向邪。或曰。若因經教而知念佛。則彌陀一經足矣。奚以多為。曰。上根則可。中下根人。須遍閱淨土諸書。備識信行願三差別之相。加之善友警策。內以虛心覺照。庶幾免於魔事。而後念佛之功可日進焉。否則不為魔事。終成增上慢人。一念不覺。遂成淪墜。其禍可勝言哉。或曰。行人心既念佛。佛豈不垂護念。如其護念。魔事何從。省庵曰。念佛人果得一心不亂。則佛護念不虛。如其未得一心。或有以輕安為禪定。淺解為深悟者。隨有所得生增上慢。此則自取過愆。非如來咎。是故吾言善友經教覺察之心。三者缺一不可。而覺察之心尤為最要。不可須臾暫離。若一念不覺。則一念顛倒。念念不覺。則念念顛倒。顛倒既起。魔事興焉。畢世工夫。一朝唐喪。可不畏歟。淨土文雲。身無病苦。心不顛倒。當知身無病苦。則求土於佛。心不顛倒。則求在於我。在於佛者。非我敢必。在於我者。宗可不自勉焉。設使臨終一念顛倒。非唯九品不生。抑亦三塗難免。佛雖大慈。救我不得。奈何奈何。是故修淨業人。不可一念遠離善方亦不可一念生顛倒心也。

梅芳法師往生傳

師諱明宏。杭州人。幼年父母為納婦。逃之出門。其母哭之失明。父母亡。出家剃髮於紹興河橋之彌陀庵。尋事參訪。習天台教觀。坐禪苦行。頗有省發。後閱藏於天台萬年寺。晝夜翻閱。久之兩目俱盲。乃曰。此吾害親之報也。自是一心念佛。寒暑無間。嘗語人曰。我因失明。得大利益。居無常處。囊無長物。所得嚫施。隨施貧乏。講經不用註疏。縱口任心。詼諧間出。得意者善之。歲丁未九月。餘於梵天寺起念佛七。師適寓廣嚴庵。因招之入社。時師患痢。日數十遍。然念佛未嘗少懈。七期畢。師往無錫齋僧館。病轉劇。忽一日遍告檀越期以明日將行。眾如期而至。師即起坐念佛。合掌而逝。

讚曰。師與餘知交最久。餘嘗斷師必生西生。何以知之。蓋師具三真。謂真解脫。真乾淨。真精進故也。然雖言之。尚未有驗。丁未冬。一元師從吳地來。述其坐化之事。因喜曰。餘言驗矣。

聖眼上人往生傳

師諱明德。海寧人。俗姓馬。四歲出家梵天寺。十六剃髮。自幼性情孤僻。不好世務。唯讀書吟詠。所居一室。蕭然無長物。年三十六。將往律堂求戒。忽得喘疾。遂不起。有徒孫一葦延餘及數友在寺結社。開淨業堂。堂之左即師臥室。日聞鐘魚念佛之聲。恆默隨之。逮病篤。自知時至。乃命徒孫延眾師至床前。高聲念佛。少頃命止之。向餘曰。願師為我開示。餘告曰。汝當盡舍萬緣。一心念佛。萬劫死生。只今脫去急宜著力。師遂同眾念佛。復發四宏誓願。語極懇切。至夜分。佛聲方畢。才舉觀音聖號。即轉身張目而逝。時雍正七年臘月二十六日也讚曰。昔東坡臨終。徑山禪師告曰。端明莫忘西方。坡曰。西方不無。但個裡用力不得。今師乃能用力如此。可不謂難乎。人皆謂師年方強壯。有志未遂而死。莫不惜之。豈知一生淨土。無志不遂。無願不獲。非唯不應惜。實所當賀。嗚呼。賢矣哉。

念佛規約(並引)

夫生死海深。非念佛莫能濟度。菩提路遠。非淨土孰可依憑。然苟非精進。念佛無自成功。未得一心。淨土何由可到。今則三七為期。六時無間。四方善友俱集。一時勝會宏開。第恐懈怠易生。精勤難致。若無約束。何以策我身心。不有規模。何以生他敬信。謹酌事宜。略陳條列如左。

五更聞鐘聲。一齊下單。洗面後齊集大殿念佛。無得晏臥不起。避懶偷安。  明相既出。即用粥。粥後嚼楊枝畢。即入堂持佛名。候一寸香過。起身經行。打大木魚。至香餘一寸。即歸位坐。默然而止。少頃用茶畢。打小魚子兩下。方可起身抽解。  粥後三枝香。用小食。四枝香。用午飯。克定時候。不宜錯誤。  坐香過一寸。二人起身行幡巡香。少頃。鳴魚引磬二人亦起身巡香。有昏沉者。即持幡與之。令其行香執幡遺睡。如是展轉。遞相警策。至香餘一寸。魚磬二人先歸本位。次行幡者至佛前問訊收幡。然後各歸本位。  佐食菜蔬。以四菜一湯為準。  午飯後六枝香。用晚粥。明相既沒。念佛六枝香。俟第六枝香將半。即向上長跪。稱觀音勢至清淨海眾。各滿百聲。誦少淨土文。禮佛十二拜。歸單養息。餘日例此至第七夜誦西方發願方。禮佛四十八拜。餘日二七亦例此。  臨睡入觀。稱佛千聲。即默念佛名而臥。  經行趺坐時。睡眠時。及大小便利時。不宜雜話。  坐香。過二寸香不歸堂者。即移蒲團在佛前。跪香一枝。  昏沉時行幡至。不起身者。跪香一枝。  不得出外閒遊。歸寮養息。及交頭接耳。雜話戲笑。有犯者跪香一枝。  會中有老病者。自應方便隨順。不拘常例。或隨喜念佛。暫來即去者。亦不在此例。  設有病緣。當告假不得隨意自便。  眾中或有去就乖角。語言相爭。攬群亂眾者。即移單出堂。  每一七完。養息半日。或靜坐。或睡眠。俱默念佛名。切忌閒遊雜話。  每日巡照師各寮巡察放逸。每夜擊板念佛。以警策睡眠。

以上條約。有犯者。悅眾師應舉。舉而不服者罰。知而不舉者同罰。跪香一枝。

淨業堂規約(並引)

夫生死海深。非念佛疇能濟度。菩提路遠。非淨土孰可依憑。然苟非精進。三昧無以成功未得一心。九品安能自致。今以三年為限。數子同居。但專持乎六字洪名。唯致力乎一心不亂。第恐時長行久。懈怠易生。實喪名存。劬勞徒設。不加鞭策。無以約束身心。必有條章。方能齊一彼此。幸相規而相勸。無爭我以爭人。俾淨業速成。華台早就。見彌陀於現在。證三昧於此生。誠如是。則所願不虛矣。謹立規約如左。

每日課程。十時念佛。九時作觀。一時禮懺。雖大寒大熱。無得暫虧。  黑白半月誦菩薩戒本。朔望日諷梵網經。經畢。長跪誦發願文迴向。  凡遇佛降生日。成道日。涅槃日。及僧自恣日。俱宜設供獻佛。隨力為之。  每年新正起念佛七。祝延  聖壽。臘月起七。以濟年終被殺眾生。  每夜黃昏候。到大殿施食。持變食真言四十九遍。念佛千聲。以濟鬼神。  每日念佛受齋。俱搭衣朔望日午飯應持缽。非時食戒。佛制最嚴。宜並持之。  宜禁止遊行。不得出寺觀望。入城閑走。除為父母師長看病因緣。或可暫時告假。餘俱不可。  告假須克定日期。若過期還者罰跪香。或托事延緩。久假不歸者。各宜自便。  宜謝絕迎送。尊客相看。略敘道話數語。寸香之外念佛而已。若有問法因緣。不在此例。  宜屏棄雜務。凡經書筆墨詩偈文字。一切置之高閣。不應重理。  不得應酬人間佛事。縱施主到山諷誦經唄。不宜輒許。設不得已。祇可禮彌陀懺。念佛而已。  堂中除念佛外。一切不應雜話。縱有要事問答。亦宜低聲。  念佛昏沉時。用小幡一首巡香。互相警策。  昏沉時。行幡至不起身者罰香。有過不懺悔。屢諫不止者罰香。動氣發粗。彼此鬥爭者同罰。一人忍。一人嗔。嗔者罰香。  凡有過。宜互相規諫。設有違諍。即應懺悔。不得隔日隔夜隔時。  無故闖寮聚談雜話者。罰香。非要事。止靜不歸堂者罰香。  朝莫課畢回堂。維那合掌厲聲。念呵責銘。以誡策我。我當長跪佛前。合掌承受。

省庵法師語錄卷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