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念皆生我國願」該如何理解

阿彌陀佛所發的第十八願就是「十念皆生我國願」。有時候會把「十念」解釋為「十聲」,但這裡也得要辨識一下,兩者不能截然分開或完全等同。從《觀經》的下品中生來看,「念」和「稱」還是有區別的:「念」是從意念、心念來談,對於那些內心非常散亂的眾生,由於他們的心念難以安住,就讓他們稱名。雖然是稱名,但由音聲進一步帶動念頭,所以這一願的「十念」,應該理解為「念」與「聲」統一的十念。

「十念皆生我國願」字面的意思是:如果我成佛的時候,十方眾生,至心信樂,欲生我國,乃至十念,皆能往生。這是緊接著第十七願而來,十七願已經談到他方世界的諸佛都會在自己的剎土稱揚讚歎阿彌陀佛的名號以及國土的功德,因此,十方眾生聽聞到淨土的法語,至心信樂——以至誠心、至信心、至樂心,發出願往生的心——這就信願具足了。在這種情況下 「乃至十念」,這個「乃至」包含著「上至」,展開來說,就是如果一個人具足信願,一定會盡形壽地,多多益善地念佛;但如果生活、工作條件不允許,那最低限度也要念十念。這不僅僅是說念十聲的問題,而且是念與聲的統一,含有深信切願的「十念」。如果這樣具足信願,乃至十念念佛,不能往生的話,阿彌陀佛就不取正覺。但這一願有一類眾生不在攝受之列,就是唯除造作五逆重罪同時又誹謗正法的人。

從這個願我們體會到阿彌陀佛大慈大悲、平等普度的願心。阿彌陀佛攝受十方一切眾生往生淨土,並沒有施設任何高門檻的條件,非常簡易,單刀直入,只要眾生信願持名,佛就來攝受他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