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此功德,一日乃至七日,即得往生

經文:復有三種眾生,當得往生。何等為三。一者慈心不殺,具諸戒行。二者讀誦大乘方等經典。三者修行六念。迴向發願,願生彼國。具此功德,一日乃至七日,即得往生。

此段經文正面闡明簡別上品上生者的根機,指出堪能奉持相應道法,依佛教言修行者,方可成就上品上生。

從「何等為三」下至「六念」以來,正面闡明受持教法的不同,即有三重法義。一者述明慈心不殺,即謂上品上生者,當宅心仁慈,不造殺害眾生的惡業。然殺業有多種形式,或有口業指使他人殺,或有自己親手殺,或有心謀殺。言口殺者,即是以口業處分決斷,許可教敕他人去殺生,名為口殺。言身殺者,即是自己運動身體或手等四肢,名為身殺。言心殺者,謂思念,籌劃,計較殺的方法等,名為心殺。若論殺業,不僅僅局限於人類,即殺害胎卵濕化四生的各類生命,皆招致殺生的罪業,障礙往生淨土。

是故,但於一切生命(含蜎飛蠕動類眾生)起於慈心護生者,即是佈施一切眾生的壽命安樂,亦是最上勝妙戒。此句經文即符合前文所述淨業三福的第一福——人天福中第三句「慈心不殺」。此不殺生中,含攝止、行二種善業。自己不殺生,即名為止善。教導他人不殺生,即名為行善。自己與他人初斷殺業名止善,畢竟永除殺業,名行善。雖有止善與行善二種善義,總結成就慈心護念一切眾生。

言「具諸戒行」者,若約人、天二乘的根器而論,三皈五戒為人道眾生所行之戒,十善業(十戒)是天人所行之戒,出家僧眾之具足戒乃二乘行人所持之戒。以上三種,總名小戒。若約發菩提心,修持菩薩大行而論,即名菩薩戒,乃有三聚淨戒(斷惡、行善與饒益眾生三種)與十無盡戒(《梵網經》具述十重四十八輕)。此菩薩戒若以往生位次而論,正與此上輩三品往生位次相應。或曰,若欲求上輩三品往生者,須受持菩薩戒。此正由行人先奉行三皈五戒,由小乘戒法自然轉入大乘戒法,即與淨業三福中第二福——戒分善根相類。

述明「讀誦大乘」者,表明淨業行人因過去世的性習不同,致使現在世對修法的好樂各有不同。上文所述的淨業行人,但以修習慈心、奉持戒律為要務。此第二類淨業行人,唯將讀誦大乘經典為好樂。然戒律即能護持五乘(人、天、聲聞、緣覺、菩薩)、三佛(法、報、化三身佛)之根機,而大乘法即可熏陶成就三賢(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菩薩六度萬行之智慧。這二者若以德用來比較,一重戒行,一重慧解,各有一能,悉皆勝妙,皆可以此導入大涅槃城。此句經文即符合淨業三福之第三——大乘福中第三句所云「讀誦大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