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願行的過程與差別

心即是佛,是禪宗的根本,無論講到哪裡都離不開,因一切唯心造。信願行三字,有循序漸進的意義,須知此三字中,每一個字都有他的過程與差別。

佛法大海唯信能入,所以首先就要重一個「信」字。但「信」有真妄之分,其間更要經歷許多過程,如果不明瞭這種過程,難免真妄混淆,中途退悔,或發生其他差別。「信」字過程,簡單說,有下列幾種:

一、不信。眾生本具佛性,與佛無二;但為多劫以來的業障所障蔽,從來對於佛法,是不信的。以後漸經親友勸導,或因環境關係,一時為外力促動,乃存僥倖試試之念,此時表面雖學佛,而心中實未起信。

二、疑信。疑者,惑而不定也。初學者,一面生信,一面又在懷疑。今天覺得學佛是好,明天又覺得學佛是不好。今天遇一善因緣之人來讚歎,便增加信心。明天遇一惡因緣之人,笑為迷信,便又生疑惑。自己與自己矛盾。此種信,名為疑信。然則此疑,究竟從何處生出來的?當知還是從自心上出來的。試問自心既己生信,何又生疑?所以信為真心所動,疑乃業力所生。眾生業力太重,一念真心將起,而無邊業力即來遮障,不許學人起信修持。此乃佛魔交戰關頭,何等危險!所以必須斷疑,方能生信。

三、淺信。初學人經過熏習;對佛法稍有認識,疑減信生;但發心不真,其信也淺。或為世法上之一切希望,或求知識上之淵博多聞,如此是普通之信,不能發生願與行的力量。因其信淺,等到利益不見,或環境變遷,便置信心於九霄雲外。這種信,譬如空中毛,遇到一陣風,就不知吹到何處去了。

四、深信。學佛人經過修持,已得受用,覺得佛法是有真理。勤修三學,立志不變。此時還算不得真正認識,只可說是牆上草,雖說有根,一旦遇風吹來,還是二面倒。即信佛之根基雖立,而信師信法之心未固。今天皈依這個法師學禪,明天又皈依那個法師學密。著境生心,見異思遷。此乃不明自心佛,不知一門深入的道理。

五、定信。定信即是堅定之信。學人修到此時,熏習己久,業障漸消,信心才算堅定。如樹大根深,風不能搖,信師信法,獨一無二。勇猛精進,不生厭怠。但風大時,大樹還可動搖。如修行人根本業障翻動,加以外境壓迫,信心還是不免差別。所以定信仍非究竟。

六、真信。真信即是契合真如之信。 「真如」是如如不動,清靜無相。信心到了如此地步,故曰真信。真信不動,也就同虛空一般,無可動搖。此時自心與佛、法、師,心心相應,息息相關,無絲毫痕跡,亦無絲毫分別。故金剛經云: 「信心清靜,則生實相。」信心到了這個境界,才是真信;真信才是究竟。

照上述「信」字過程看來,分析似乎嫌多。其實非將此等差別,分析清楚,不能發生真信。如何能真?去妄即真。所以去妄,是最要緊最直接的工夫。然去妄又談何容易。若要容易,最好先從語言上下手。 「信」字從人從言,即示人以下手方法。大家必以為此信字是世法上信實之信,與佛法上信仰之信,有何相干?須知佛法不離世法,言從心生,人以信立。

大家不要把「心口如一」四字看輕了。此戒,即是去妄立信的實際工夫。佛要比丘自陳過失,即徵信故。儒家亦說,言而有信,言忠信等。亦是教人從言語上建立「信」字基礎。即以商場論,·有數百年的老商店,他們的貨物比別家都貴,而生意鼎盛,歷久不衰。別家的貨比較便宜,人反不相信。為何?因為一則是真一言堂,貨真價實;一則喊價齊天,還價討價,有欺妄故。即此一點,已可證明言行不二,才能立信,更可見信字的好處。世法上說: 「民無信不立。」佛法上說: 「信為功德母。」足見信字是世出世法上的根本。希望大家時時審查自己,是否心口如一,言而有信。切勿信口開河,輕諾寡信。信用一失,做人的立場,尚且不夠,如何能談得上學佛?

復次, 「願」字。凡作一事,必先有願,無願絕對不成,所以名曰願力。因要有一種希望,才能發生一種力量:有力量,才能向前推進。故信心已具,即當立願。但願有小願、空願、大願之分。

何為小願?初學佛者,多半隻求自利,其願力小。小願略說三種:一者,求現世榮樂,即求名利福壽,乃至妻財子祿等;二者,求來世福報,即求來世生人生天,得大富貴,享受快樂;三者,為求自了,著於涅槃。殊不知名利恭敬,妻財子祿,皆我們往劫有漏善因所致,本不待求。即求得矣,而人生如夢,轉眼皆空。生人生天,富貴快樂,總在輪迴之中,難逃生老病死之苦。故六祖曰: 「擬將修福欲滅罪,後世得福罪還在。」凡此皆是小願。而妄求涅槃者,只圖自了,不知如來應世,為的是救世渡生。只知自了,而不知利他,是執頑空,亦是小願。

何為空願?空願如空頭支票,不能兌現。即學佛人雖具信心,而業識之障蔽仍深。偶爾激於情感,一時興奮,輕立誓願,心口仍不相應。一願出口,轉身便忘。或但逞口說,借博虛名。如此立願,不但易墮妄語,且增違背誓願之大罪。何為真願?即真實不虛之願。無論願之大小,均出至誠,詳加審思。願心一發,存心動念,不敢隨便。任憑情況如何,始終如一,絕不違背。譬如發願對同參互相敬愛,便隱惡揚善,遇事恆順。發願不動嗔恨,便事事和藹,煩惱不生,漸漸做到冤親平等。但其願真而不大,雖有受用,仍非究竟。

何為大願?學佛到了因緣成熟,得遇善知識,徹底明瞭佛法真義,深知佛恩難報,發至誠不二之心,立利他無我,宏法利生。眾生不盡,我誓不盡之大願。至於為法捐軀,傾財盡命,猶屬其次。此所謂宏誓大願。

大家當知願心即是因心。有因心才有果覺。因大果大,因真果真。不但學佛要立願心,才能由因生果,即一種政策主張,或一種技術創造,亦必先具真確的見解,具了真確的見解,還須具有堅定的願望。艱險不避,百折不回,然後才可達到目的。若胸無定見,固不能成功:而願力不堅,必至精神渙散,還是失敗。這種事例很多,不必細舉。學佛人在自利方面,為明心見性:在利他方面,為濟世渡生。濟世渡生,固是難事,而明心見性,亦非近功。所以更非要立真實的大願不可。我們發願,與發誓同,故名誓願。

復次, 「行」字。學佛人開始就要行,所謂依法奉行。但「行」是根於「願」來的。真實心願已發,即當照願實行。若有願無行,或行之不力,即同口說王膳,不得一飽。所以無論願之大小,或自修,或利他,必須難行要行,難忍要忍,粉身碎骨,在所不辭。行不達願,終不移改。但「行」字範圍甚廣,簡單說,就是要行菩薩道。菩薩道即是六渡萬行。而萬行不離六渡。依佛說,以佈施渡貪,以持戒渡毀犯,以忍辱渡嗔恨,以精進渡懈怠,以禪定渡散亂,以般若渡愚癡。此六渡均含有渡己渡人,同登彼岸之意,亦即「行」字之義。而渡人渡己,二者何先?

須知人我一體,自他兩利,渡人即是渡己,渡己正為渡人。大乘菩薩,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只知利他,結果眾生未盡,而自己先渡。小乘菩薩,著於我相人相,只知自利。我執難破,結果不易自渡。即此可知自利不利,尚在此岸,利他無我,才是彼岸。

總之,信願行三字,皆由心發。大家已聞正法,修習正道。更當時時在心上用功。故六祖教人一則曰: 「此須心行。」再則曰: 「迷人口說,智者心行。」又曰: 「口誦心不行,即是被經轉。」依心起信,依心立願,依心力行。心是真如,真如是真實不虛,如如不動之義。念念能依如是之心。則成真信、真願、真行。心本無量,體大無外,處處能依如是之心,則成大信、大願、大行。既真且大,自然心佛同體,感應道交。

禪宗古德,誰不懂教?誰不是以粗俗的話來開示學人?其所以如此者,乃恐後人離開自心自性,專在經教文字相上枉用功夫,徒增理障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