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菩薩的不偷盜與不妄語戒

第四有盜心,即內心作種種籌量,意圖非理侵損他人財物,謀取私利。如《五分律》云:「以諂心、曲心、嗔心、恐怖心而取他物,即是盜心。」

又《四分律》中舉十種盜心:

一、黑暗心。如寺院裡的執事人因不學無知,互用三寶物,犯波羅夷(極重罪)。如社會上有關部門的負責人,把政府所撥的救濟款或助學金移作其它的用途。雖本人不得物,亦屬犯盜。

二、邪心。如為貪圖財利,假裝仁人君子,以博取別人的信任,然後就便取利。

三、曲戾心。譬如給少財物,心生慊恨,面現怒容,索取多得。

四、恐怖心。即舉可怕的事來恐嚇或以勢力相逼迫,以便索取財物。

五、常有盜心。即時常伺機想謀取他人的財物。

六、決定取。即強橫無理,敲詐勒索,決定取人財物。

七、恐怯取。即故意裝神弄鬼、裝腔作勢,使人畏敬,而給予財物。

八、寄物取。如受人寄託財物,過後或完全矢口否認,或以少還,或寄新還舊。

九、見便時取。即趁人不注意時,就便竊取。

十、倚托取。即利用自己的名望威信或仗著親友的勢力而取人財物。

以上略舉盜心的大概樣子,其實妄情逐境,計較萬端,當然不止這些。而使用偷盜的方法和招數,那就更是層出不窮了。總而言之,凡是採用不合理不正當的手段,侵損他人的財物和利益,乃至濫竊尊榮無功受祿等,統屬犯盜。

「是人尚不能得暖法,況須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優婆塞,臭、旃陀羅、垢、結優婆塞。是名二重。」

這些經文的意思同上面殺生戒一樣,不再重述。當知世間人財物各有合得的分限,財貨由自家辛勤得來,方能消受。若非分攫取,終不免悖入悖出之禍。世人貪冒無厭,隨處慣佔小利,豈知冥冥中自有計算。依《華嚴經》二地品云:偷盜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貧窮;二者共財不得自在。

這是說前生因為犯偷盜,來世即使生而為人,也是一生孤苦貧寒相;縱然得了少量錢財,也是隨得隨失。身常受苦,心懷愁惱,故不得自在。我們每見有些人身無分文,為飢寒所迫,流浪在街頭巷尾,白天到垃圾堆裡面去找食物充飢,夜晚到破窯窟裡去與蛇鼠為伍,這種境況是何等的淒慘!為什麼會落得這地步呢?只為前生犯偷盜啊。

諸位同修已受菩薩戒,應常思惟自己現在是菩薩了。菩薩持律儀戒,就是做夢也不會想去妄取他人的一草一葉,何況實事。菩薩持善法戒,乃至身命都願意舍與一切眾生,又如何會去貪圖那身外之物呢?菩薩持攝眾生戒,常懷慈悲方便饒益眾生,當然就更不會去侵損眾生的利益了。

不偷盜戒的細節很多,現只簡單地就說到這裡。接看第三條。

第三不虛說。

「優婆塞戒,雖為身命,不得虛說,我得不淨觀至阿那含。若破是戒,是人即失優婆塞戒,是人尚不能得暖法,況須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優婆塞,臭、旃陀羅、垢、結優婆塞。是名三重。」

在家菩薩戒的第三條重戒是不虛說。虛說,即心口相違,說虛妄不實的話以欺騙他人,通常亦叫做打妄語。此不妄語戒,正制不得說大妄語。兼制不得犯四種口過——妄言、綺語、惡口、兩舌等。說大妄語是指凡夫自言證聖,如言我得不淨觀至阿那含等。此為以凡濫聖,其罪極重。如《楞嚴經》云:「譬如平民,妄號帝王,自取誅戮。」其它四種口過,通屬小妄語。

制這條戒的理由亦可以略舉五條:

一、業道重故。因為說大妄語,欺凡罔聖,淆惑人心,其罪極重,故制。

二、非所應故。世間仁人君子尚不肯以妄語誑惑於人,何況入道之人,應以誠實為最。怎麼可以口出妄言呢?

三、閉善路故。因為妄語之人是非曲直顛倒,邪正不分,自然不受善法,心無慚愧。佛說:「無慚愧人,妄語覆心,道法不入。」是以閉塞人天善道及涅槃之路。

四、開諸惡門故。妄語之人說話花言巧語,真假難辨,所以很容易使人上當受騙,許多殺盜淫的罪業往往都是由妄語助成的。

五、實語易解脫故。因為實語之人,其心正直無虛妄、不諂曲,乃一切萬行之本。如《維摩經》所說:「直心是道場,直心是菩薩淨土。」又《楞嚴經》上說:「十方如來同一道故,出離生死,皆以直心。」所以修學菩薩道必從誠實做起。

請看經文:

「優婆塞戒,雖為身命,不得虛說,我得不淨觀至阿那含。」

這幾句經文是說:菩薩優婆塞戒第三條要受持的是不虛說。受了這條戒後,即使為著自己的身命,也不可以用虛假不實的話去欺騙別人。

這裡所說的虛說,即包括妄言、綺語、兩舌、惡口。

妄言如以是為非,以非為是,見言不見,不見言見等。所說的話完全與事實相違。假如有人信以為真,那可就受害不淺了。

綺語的範圍那就更闊了,像情詞艷曲,言情小說一類,乃至誇誇其談,胡言亂語;譬如每見一些人聚在一起,嘰嘰喳喳地說個不停,但所說的內容全是廢話、空話,無意義的話,徒然惑人視聽,動人心念。這些都是屬於綺語。四種口業中以綺語最易犯,所以古德常勸人少說閑話多念佛。

《觀經》上說:「若人至心念佛一聲,能消八十一劫生死重罪。」念佛功德有這麼大,何樂而不為,何苦要浪費口舌去說閑話犯綺語呢?況且,對人說閑話,即使不損害人,至少也是浪費別人寶貴的時間,耽誤別人的修持,單就這個罪過也就不小了。所以平常發言,若是盡說一些對人無益的話,聽眾越多,所犯的罪過也就越大了。

兩舌即挑撥離間,在這邊說那邊的壞話,在那邊又說這邊的壞話,以破壞彼此的感情,使雙方引起鬥爭。或者在當面就稱讚這個人怎樣怎樣的好,簡直把人捧上了天;可是在背後又說這個人怎樣怎樣的壞,把人批得一文不值。反正說好說壞隨他高興,這就是兩舌的樣子。

惡口就是用惡毒的言語罵人。包括說話尖酸刻薄,挖苦諷刺,譏諷嘲弄,使人聽了難堪,如同矛劍刺心的難受。所謂唇槍舌劍,殺人於無形。大至國與國之間,也許就因為幾句話說得過激,就有可能引起一場戰爭浩劫;小至家庭兄弟夫婦之間,每每就只因為幾句話說得不當,使對方聽了無法容忍,以致鬧得天翻地覆,釀成人間慘劇。

如《報恩經》中佛告阿難說:「人生世間,禍從口出。當護於口,甚於猛火。猛火熾然,燒世間財;惡口熾然,燒七聖財。」所以說話要謹慎,要得體,要有分寸,要多留些口德;若是信口開河,口無遮擋,一旦話說出去收不回來了,那你就得承當一切後果。

更為嚴重的是口出狂言,妄自尊大,本是業障凡夫,卻妄充聖人。譬如對人說,我已修成不淨觀了;甚至對人說我已經證得阿那含果位了。這便是大妄語。罪業極為深重。佛所正制的主要就是對此大妄語而言。為什麼對人妄說自己修行證果,會有這麼大的罪過呢?

我們先來了解一下大小乘修行證果的次第。小乘的修證果位分為七賢四聖。

七賢即:

一、五停心觀。二、總相念住。三、別相念住。四、暖法。五、頂法。六、忍法。七、世第一法。

四聖即: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大乘的修證果位分三賢十聖。三賢即十住、十行、十迴向。十聖即十地菩薩。

這些需要專題講解才能明白,在這裡且置之不說。單說不淨觀,乃是七賢位中的第一位五停心觀中的第一觀,這種觀法是教貪慾心重的眾生,修習觀想自他色身之種種不淨,以對治貪慾煩惱。這種觀法修成了,貪慾煩惱便得止息。而凡夫最難對治的就是貪慾。

現在驟然聽某人自稱說他已經修成不淨觀了,這就等於是接近賢人的果位了,按理說他此時的人格應該是非常清高的,決定不會再像凡夫一樣有貪心的舉動。可是每當境界現前時,卻發現他的貪心和平常凡夫並無多大區別。

這時就會使初學的人感到彷徨失所,生大疑惑,心想某人已經修成不淨觀了,仍制伏不了貪慾,那麼修這種觀法到底有沒有用呢?這時修學佛法的信心恐怕就要動搖了。

再說阿那含,意為不還、不來。是小乘四聖果位中的第三位。修到這種果位的人,不但三界的見惑已斷盡,乃至欲界的九品思惑也已全部斷盡,從此以後不再還來欲界受生,未來世當生於色界或無色界。故稱為不還、不來。在家居士能修到這個果位,已是最高的果位了。

這種人的道德修為自然不是一般凡夫所可比擬的。因為凡夫是由染緣而成的;而聖人是從淨緣而證的。現在聽某人自稱說已證了阿那含的果位,這是相當難能可貴的事。但仔細觀察他的言行舉動卻仍脫不了那些世俗的粗重煩惱習氣。這也同樣使初學者感到迷惑不已,以為縱然修到聖人的境界。也和凡夫沒多大區別,我們何必費心去修學呢?於是遂退失信心。

這就是上面所說的欺凡罔聖,淆惑人心。上則冒犯諸佛賢聖,下則貽誤眾生,所以罪業極重。如《楞嚴經》云:「譬如平民,妄號帝王,自取誅戮。」又如《未曾有經》云:「為供養故,外現精進,內行邪濁,向人妄說得禪境界,或言見佛見龍鬼等,名大妄語,墮阿鼻獄。」所以修行的人即使真的修到某種境界,也不可以隨便向人說,何況根本就沒什麼心得,何必無來由地編排一些妖言去惑眾,結果是誤了別人,也害了自己。真是何苦來!

摘自《在家菩薩戒淺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