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士團體稱六合敬僧團,這在律上如法嗎

問:在家居士團體稱六合敬僧團,這在律上如不如法?

天因法師答:在家居士不能叫僧團,居士稱優婆塞、優婆夷,在律上有明確的文字規定,這文字不能隨便用的。在家居士《有部律》翻譯叫鄔波索迦、鄔波斯迦,之前的翻譯叫做優婆塞、優婆夷。

僧是屬於出家人,叫僧伽,翻成中文「僧」是和合,「伽」是眾,和合眾。和合有兩種道理:事和跟理和。事相上的和合,身、口、意、戒、見、利這六種。身和同住,口和無諍,意和同悅,這三和是僧團作羯磨法時所需要的。

戒和同守,比丘共守二百五十條戒,新臘、老臘都一樣。見和同解,皆以佛的知見為知見。利和同均,僧團中凡檀越的供養,每人一份是均等的。

理和就是同證無為的真理,破我執、證我空真如,初果以上叫做理和僧。

在家居士都沒這樣的意義,稱僧團是不如法的。六合敬的僧團,人家認為是出家眾,結果是在家居士。在家居士怎麼是僧呢?名字雖然是假名,但是名字會讓人因名取相,因名思惟它的道理,這名字相,也有世間的道理,不能弄亂了。

事相上的六和合,戒、見、利、身、口、意。在家居士怎麼利和同均?把家庭打散了,大家的錢都拿出來平分嗎?利和同均:指檀越的供養,無論是方丈、住持、清眾,大家一份都是平等的。在家眾沒有接受人家供養的事情,所以不存在這樣的意義。

再來,身和同住,什麼叫身和?也就是僧團當中有羯磨法事,界內的大眾要共同集合,應來者來,身體要到現場。羯磨法事生起,一打板,人就要現前,這叫應來者來,叫身和同住;在家居士也沒這種意義。

口和無諍,就是說,人到現場,比丘有資格呵責不如法的羯磨,可以出口反對。雖然有反對的權利,但是如法的羯磨,是不可以出口反對的,這叫口和無諍。不是一般說的「你也不講我,我也不講你叫口和」,不是那樣的意思。

意和同悅,意就是心意。如同自己有三寶的事情或生病了,大眾現在集合,自己不能到現場,那就需要請假,就請一位比丘傳達我的心意給大眾知道:大眾如法的羯磨法事,我心意歡喜,雖然我人沒有到現場,但我內心歡喜讚同,這叫意和同悅。不是一般的解釋,那都混淆佛法。

因此在家居士的團體不可以取「六和敬僧團」,這完全是不如法,混濫佛法,混淆知見,罪過很重,要改正過來。

還有在家人可以叫和尚,在家人可以叫法師,稱在家居士師父、阿闍黎,這不下地獄才怪!從古至今也沒有這樣講的,佛沒有這麼說,祖師大德也不敢這樣講。

在家居士就稱優婆塞、優婆夷,怎麼會變成和尚、法師、師父了呢?這不是害人墮於惡道嗎?出家跟在家絕對不能混濫,一混濫,那佛法也沒什麼尊貴了。自己都亂了,誰來恭敬、相信你?

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皈依佛,向佛學習,以佛語為尊貴,佛陀的話才是真理,其他是參考。與佛語有所乖違,那就不能學習,不能接受。

出家是內護,在家是外護,共同來護持佛法,有不正確的,就應該改正過來。身為佛子,當護正法,佛陀在戒律當中的規範是不可以逾越的。應該要好好學習戒法,不然鬧笑話。在家居士都叫做僧團了,那出家眾叫什麼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