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界十二處,於心境開合,各有不同。若詳言心而略言境者,五蘊是也。觀於凡夫一切心行,不出五蘊。蘊者舊譯作陰,又作眾。陰者積集之義,眾者眾多和聚之義,皆云數多積集,顯有為法之自性也。有為法之作用,無純一之法。或同類,或異類,必由數多之小分相集而作其用。概而言之,謂陰或蘊。
  一、色蘊 總該五根五境等之有形物質,謂之色蘊。色者,質礙之義,變壞之義,變礙之義。質礙者,有形質之互起障礙是也。變壞者,轉變破壞也。變礙者,變壞質礙也。此由五根五境等之極微所成物之總名。又色者示現之義,諸色法中,獨取五境中之色塵,名色者,以有質礙義與示現義之兩義,色之義轉為勝故也。色蘊者,謂眼耳鼻舌諸根和合積聚也。
   一、五根 謂眼、耳、鼻、舌、身根。
   二、五境 謂色、聲、香、味、觸境。
    一、色境 謂顯色、形色二種,或總說有二十種。
     一、顯色 謂青、黃、赤、白等四種。
     二、形色 謂長、短、方、圓、高、下、正、不正等八種。
     三、總說 謂青、黃、赤、白、長、短、方、圓、高、下、正、不正、雲、煙、塵、霧、影、光、明、暗(或空)、等二十種。
    二、聲境 謂可意、不可意之二。此二復各差別有四,共為八種。
     一、有執受無執受 言手等所發音聲,風林河等所發音聲,前者謂有執受,後者謂無執受。
     二、有情名非有情名 言有情名者謂語表業,餘聲則是非有情名。
    三、香境 香謂好香、惡香、平等香等三種。
    四、味境 味謂甘、酸、鹼、辛、苦、淡等六種。
    五、觸境 觸謂四大種地、水、火、風及滑、澀、重、輕、冷、饑、渴等十一種。
   三、無表色 無表謂無形表,謂亂心、無心、隨流、淨、不淨等。亂心者,謂此餘心。無心者,謂入無想及滅盡定等,言顯示不亂。有心相似相續,說名隨流。善與不善,名淨不淨。
  二、受蘊 對境領納事物,為心之作用。謂三領納隨觸,即樂及苦、不苦不樂。此複分別,成六受身。謂眼觸所生受,乃至意觸所生受。
  三、想蘊 對境想像事物,為心之作用。想即思想之義,謂意識與六塵相應,而成六想,和合積聚也。又謂能取像為體,即能執取青黃長短男女怨親苦樂等相,此複分別,成六想身,應如受說。
  四、行蘊 對其他之境,關貪嗔等之善惡,為一切心之作用。即除色受想識,餘一切行,名為行蘊。行者身口意之造作曰行;又內心涉境,說名為行;又有為法之因緣集起,遷流於三世,亦曰行。造作有為法之因緣而遷流於三世,謂之行蘊。
  五、識蘊 對境了別、識知事物,為心之本體。謂各各了別彼彼境界,總取境相,故名識蘊。蓋識者心之異名,為了別之義,對心境而了別曰識。心王有種種差別,集於一所,則曰識蘊。
      ┌一、五根……眼、耳、鼻、舌、身之五
      │        ┌一、顯色四  謂青、黃、赤、白等
      │        │二、形色八  謂長、短、方、圓、
      │        │       高、下、正、不正等
      │    ┌一、色┤三、總說二十 謂青、黃、赤、白、
      │    │   │       長、短、方、圓、高
      │    │   │       、下、正、不正、雲
      │    │   │       、煙、塵、霧、影、
  ┌一、色┤    │   └       光、明、暗(或空)等
  │   │二、五境┤   ┌一、可意四 ┐
  │   │    │二、聲┤      ├有執受─無執受─有情名┐
  │   │    │   └二、不可意四┘ ┌─────────┘
  │   │    │            └非有情名之八
  │   │    │三、香有三  謂好、惡、平等、等
  │   │    │四、味有六  謂甘、酸、鹼、辛、苦、淡等
五蘊┤   │    └五、觸有十一 謂地、水、風、火、滑、澀、重、
  │   │            輕、冷、饑、渴等
  │   └三、無表色  亂心、無心、隨流、淨、不淨等
  │   ┌三受……樂、苦、不苦不樂之三領納
  │二、受┤
  │   └六受身…六根觸所生受之六隨觸
  │三、想……六想身……意識與六塵相應之六想
  │四、行……一切心之善惡作用除餘四蘊外一切行
  └五、識……意、及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之七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