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十善業

一、不殺生而慈心於仁

殺是殺害,生是生命,不殺害眾生之生命,名為不殺生。即對一切眾生,應一視同仁,勿殘殺加害。因為佛教主張佛性平等,提倡慈悲救世,故釋尊以平等慈悲教義,為被殺害的眾生呼援,指示眾生皆有佛性,故不能殺。而孟子也曾說:「聞其聲,不忍食其肉。」他不言佛性,也是出於仁愛,而憐憫被殺害的眾生。由此看來,能慈心於仁,無殺害生靈,生命界則可盡其天然,爭鬥仇恨的事,便可消滅,天下豈不太平?

二、不偷盜而義利節用

偷謂詐騙潛竊,盜謂強劫豪奪。不偷竊強奪人家的財物,叫做不偷盜。因為一切事物,主權轉移,必依正義,不與取而取,非分取而取,無功而取,都是偷盜的行為。能資生活而遂慾望叫做「利」,致利於合宜叫做「義」。知利己而須利人,利人即利己,自利利他,叫做「義利」。人人行義利,節儉日用,奉養父母,維持家庭生活,樂其天倫,與朋友金錢往來而能守慎,則無偷盜之事發生,社會既可安寧,個人與家庭也能得到幸福。

三、不邪淫而貞良守禮

即正式結合之夫妻外,不得行淫。若非己妻,苟合淫慾,即名邪淫。能端正男女間之欲情,叫做不邪淫,也就是貞良守禮。亦即組織家庭之後,夫婦須相敬如賓,不有其他淫亂行為,便能和睦相處,成為美滿家庭。

四、不妄語而誠實無欺

以術愚人,以言詐人,喜說謊話,是說不是,不是說是,叫做妄語。不妄語就是說話誠實,不說虛偽誑騙的話。如能遠離妄語,便能做到誠實不欺,則父母、兄弟、親屬、朋友,以及人事的接觸,彼此都能互相信任,實為得樂之道。

五、不兩舌而無爭是非

不兩舌即是不搬弄是非,不離間他人感情。世人不修口業,常有兩舌之患:所謂病從口入,禍從口出,兩舌災禍,可導致無風生浪,是非煩惱,擾亂身心,甚至動武傷人,實為殺人不見血之罪魁。苟能遠離兩舌,說正直話,豈有是非之爭端?

六、不惡口而出言慈和

不惡口即是不說粗惡毀辱他人的話,及不咒詛他人的惡毒言語。常人多患惡口罵人,且傷人父母祖宗三代,是為大惡口。經云:「犯惡口者,當受畜生果報。」故不惡口而出言慈和,可積德成善,為人敬愛。

七、不綺語而言說有禮

所謂綺語,即花言巧語,輕浮無禮,說不正經的話,導人生諸邪念,或出言戲弄,胡亂開口,以為取樂,都叫做綺語。說此綺語者,不惟無益自己,且能加害他人,業報所在,死墮惡道,生而為人,永遭輕賤。故要說合於禮儀,不乖違真實的正經話,便叫做不綺語。如能遠離綺語,則心正言順,彬彬有禮,莊嚴威儀,也必為人敬仰。

八、不慳貪而慈心舍施

自己的財物不肯施人,叫做「慳」,他人的財物,但欲歸我,叫做「貪」。慳貪的人追求財、色、名、食、睡五欲,莫知所止,便會造出種種罪業,故要遠離慳貪,不慳吝自己的財物,也不貪求他人的財物,把謀生得宜的錢財,用以奉養父母,教育子女,家庭費用外,對於貧病孤苦者,能給與同情慈濟,或捐助社會福利事業,即是慈心舍施,經云:「能舍施者,可得富貴。」但不可有貪,佛陀說「貪多業亦多,取少業亦少,萬般苦惱事,除貪一時了。」人生因貪而受苦,因貪而違法亂紀,危害他人社會,佛教乃勸人慈心舍施,以對治慳貪。

九、不瞋恚而慈忍積福

瞋恚即遇事不順,埋恨於心,發怒於形。甚至脾氣爆發,可導致殺害災禍。常人說:「火燒功德林」,這話是說一個人無論做多少善事,瞋恚之火一發,動怒於人,以至動武打鬥,發生種種不幸,因此曾做過的善事功德,便被它燒得淨光。故要以慈悲容忍對治瞋恚,即所謂「忍字上面一把刀,為人不忍禍自招,能忍得住片時刀,過後方知忍為高。」故要勤修慈悲忍辱美德,以遠離瞋恚過患,是名不瞋恚,即可成就自利利他大事業。

十、不愚癡而多聞增智

愚癡是無明,迷昧,沒有智慧,對事理無所明瞭,不能辨別是非,不信因果法則,固執邪見,無正見正信,胡作亂為。如能接受佛陀教育,增進智慧,便可導入正見,做個事理明白的善人。佛經說,修般若慧以對治愚癡,使令遠離邪見,是名不愚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