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彌陀經》跟《圓覺經》的會通之處

如經三七日,稽首十方諸佛名字,是《圓覺》義。——《佛說阿彌陀經疏鈔》

好,再就是《佛說阿彌陀經》跟《圓覺經》的法義會通之處。「圓」是圓滿、周備,「覺」是離開一切分別、妄想的靈明覺照。「圓覺」就是談我們的佛性、自性。

在《圓覺經》中,圓覺菩薩向佛陀啟請,問在佛滅度之後,未來的眾生沒有悟入圓覺,如何來安居(結期),剋期取證來修這個圓覺清淨的境界。

這番啟請之後,佛就說,末世的眾生要契入圓覺,就應該要建立一個道場。要施設佛的形像,來注目、觀想、憶念,還同如來常住之日。還要懸諸幢、幡、華,來進行莊嚴。

那麼剋期呢,或者是一百二十天,這是長期,比較長的一個期限;或者是一百天,就是中期,中等的期限;或者八十日,就是下等的期限。

在這個道場上來頂禮十方諸佛,經三七日,稽首稱念十方諸佛的名字,求哀懺悔。遇善境界,得心輕安。過三七日,一向攝念,就能夠剋期取證,契入這種圓覺清淨的境界。

那你看《佛說阿彌陀經》也是要若一日、若二日到若七日這樣一個剋期取證的方法。而且在這個七天念佛當中,也是要有一個念佛的道場,也要懸設佛的形像,也要求哀懺悔,都攝六根,淨念相繼。

所以這部《佛說阿彌陀經》中也含攝著《圓覺經》的修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