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力的成就要有五種的相貌

在《瑜伽師地論》上說,業力的成就要有五種的相貌。十業道諸位知道:身有三種——殺、盜、淫;口有四種——兩舌、綺語、妄語、惡口;意業有三種——貪、瞋、癡。這個十業道本身的體性跟它的輕重的差別,完全是由五種相貌決定。哪五種呢?事、意樂、煩惱、加行、究竟,這五種相貌來決定這個業是不是成就,成就以後是不是圓滿,乃至於它是不是相續。如果五相具足,就是「滿業道」了;五相當中有一兩個不具足,就是「非滿業道」,這個業造得不完整。

哪五種相貌呢?我們先把它念一遍。

一、事——即起殺生等業所依處事。

二、意樂——即於造作業行所依事上,生意樂之想。

三、煩惱——即造殺生等業,由貪等煩惱相應,或總起,或別起。

四、加行——即於造作之業,或已作,或教他作,於彼所起之方便。

五、究竟——即於造作之業,或當時圓滿,或於後時圓滿。

業道的成就,第一個它必須有一個「事」。「事」,就是在造殺盜淫妄的過程,它必須有所依的處所跟它的事緣,也就是它必須有一個對像。如果你夢中遇到很多的人事,結果你造了殺盜淫妄,它沒有一個真實的對像,因為夢中是獨頭意識,所以夢中所造的業不算,不能構成業道。你不會因為夢中所造的業到三惡道去,絕對不會。

但是在菩薩戒上說,你做了不好的夢起來要懺悔。你如果醒後念念隨喜,這個就形成業道了。也就是說,你必須有一個真實的對像,有一個人、有一個事情讓你去面對。這第一個,必須有個所緣境。

第二個,你心中要有意樂。就是對於所面對的境緣,你必須有主動性的願望,殺人你要有殺心,偷盜你有偷盜的心,淫慾有邪淫的心,妄語有欺誑心。比方說你開車到downtown(市中心),你的車子壓死很多螞蟻,這個不能構成罪業,因為你沒有殺害它的心。當然它會有別報,但是它不能影響到你三界的總報,因為你不能構成業道,你沒有意樂。所以這個意樂,也是影響你是否成就業道的第二個因素。

第三個,要有煩惱。你有這個願望,還得有煩惱,有貪、瞋、癡的煩惱,或者是三個同時現起,或者是單一的生起。你造這件事情時,你要有貪、瞋、癡煩惱的活動來加持你的行為。這第三個。

第四個,加行。你必須有實際的身口二業的行動,或者自己做,或者教別人做,有種種的方便,你有實際的行動力。

第五個,究竟。你在造業時,必須把它造圓滿,就是對方清楚地接受或者他後來清楚接受,當時圓滿或者過一段時間圓滿,都算。一旦圓滿以後,這個業道就成立了。

這以下舉一個例子,以殺生做例子。

比方說殺生,第一個,它的事緣,以有情眾生為事緣。在律上說,你本來要在晚上去殺一個人,結果在路上你看到一棵樹,你把這棵樹當成人,把這個樹砍掉了,那你以為把他殺死了,但事實上它是一棵樹,這不能構成殺業,因為所緣境不現前,你自己錯解。所以它必須有情眾生要現前。第一個,人——外境要現前。第二個,意樂,「我當殺害彼眾生」。你有主動性的願望,簡別你不是無心之過。第三個,你在殺害對方的過程中,有貪瞋癡的煩惱活動。第四個,你有實際的行動,或者你自己去做,或者你教別人去做,有這種行動。第五個,被害的眾生是當時命終,或者後來過了一段時間命終,這個時候究竟。

這個地方我們解釋一下。在律上有更詳細的分別,就是業有成就跟圓滿的問題。當你的事、意樂、煩惱、加行,就是有外境、有內心、有行動,這個業其實是成立了,但這個成立也可能是方便,也可能是圓滿罪。方便罪就是沒造圓滿,你本來要去譭謗一個人,你也有這個對像,結果對方當時沒有聽懂,不圓滿,因為它沒有究竟。那只要有心境、有行動、有煩惱,這個業就已經造下去了,但是要圓滿必須要究竟。

當然,唯識學還講業的相續。唯識學把業分成三塊:業的成就、業的圓滿、業的相續,而業的相續是最重要的。我們淨土宗的人要臨終正念,最關鍵就是斷除業力的相續,你不可能斷除它的種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