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觀照的心,也是唯心所現的一個因緣

若已了知彼義無者,蛇覺雖滅,繩覺猶在。

我們前面以無分別智,來破除心中對外境的聯想,這個時候慢慢的了解到「彼義無者」,這個心外的義相是不可得的,所謂的好壞得失、長短方圓,都是我的聯想創造出來的,這個外境的義相是不存在的。

這個時候,「蛇覺」消「滅」,外境的執取消滅,但是「繩覺猶在」,你只要起觀照,這個心就是不平等,還是有對立的,所以依他起這種觀照的有所得的心、微細的心,這種「繩」子的「覺」還存「在」,因為我們看到繩子,就表示它不是桌子、不是椅子,因為它的本質是麻。

但是麻可以編織成繩子,也可以編織成桌子,也可以編織成椅子,繩子是麻其中的一種作用。如果我們只是在繩當中產生執取,這個時候還是一種微細的法執。所以說這個時候,雖然破了這個繩錯誤的理解,但是還存在繩子的執取,這個時候應該再進一步破除。怎麼破除呢?

若以微細品類分析,此又虛妄,色、聲、香、味、觸為其相故。此覺為依,繩覺當滅。

我們怎麼去面對這個繩子的執取呢?你要進一步觀察,用各式各樣差別的「品類」來「分析」。說這條繩子是什麼品類所成的呢?是「色、香、味、觸」,它是由顏色、香氣、味道、觸覺這四種法所構成,離開這四種法,這條繩子就不存在了。

所以以這四種法當作依止,加以「分析」、觀察,這個時候對「繩」子的執取就慢慢消「滅」了,這個時候,我們就正式的看到麻,悟入了圓成實的平等性。這個地方是講出譬喻,從看到蛇,然後回歸到繩子,回歸到麻。這以下合法:

如是於彼似文、似義六相意言,伏除非實六相義時,唯識性覺。猶如蛇覺,亦當除遣。

當我們在破除心中的聯想,我們開始用雙向聯想,去對治單向的聯想,使令內心平等,這個時候就「伏除」了外境「六」種義「相」的差別,生起了「唯識性覺」。

「唯識性覺」就是說,你那個能觀照的心的執取還在。這怎麼辦呢?你要觀察其實能觀照的心,它也是唯心所現的一個因緣,因為你聽聞佛法、如理思惟,才有這個觀照力。

這個時候你對這個觀照力,應該慢慢的讓它保持平等,這個時候「猶如蛇覺,亦當除遣」,它也是一個因緣所生法,它的本性也是畢竟空寂的。我們在破除遍計執,是由外而內、由粗而細,剛開始對治外境的執取,然後到最後能觀的智慧也要把它舍離。

有一個禪師,他長時間閉關修行,很有心得。有一個同參道友去參訪他說:禪師啊,你這幾年的修行,意境如何?這個禪師說:我剛開始住茅蓬修行的時候,我的心中丟掉了一頭牛。慢慢慢慢我這幾年,我心中丟掉一把火,是這樣子,這是我的意境。我們剛開始是用那個火把的光明,把這個牛慢慢調伏,這個牛就是向外攀緣的一個外境的執取。

你剛開始能夠調伏對外境的執取,是你心中的平等觀,你經常用雙向否定的思考,把你不平等的單向思考抹平;但是到最後,那個雙向思考也要舍離,這火也要舍離。

所以我們學《唯識三十頌》,一個人要入聖位,說是「若時於所緣,智都無所得,爾時住唯識,離二取相故」。就是到最後「智都無所得」,你能觀的智,

當初是在破遍計執,這個遍計執被你破壞以後,你能觀的智也要把它抹平。所以這個地方講:「猶如蛇覺,亦當除遣」,這個唯識的信解、這種觀照智,也要慢慢的把它「除遣」。最後,我們看總結:

由圓成實自性覺故。

這個地方就開始悟入「圓成實」,悟入到一個平等不二的法界。外道的修學,它的重點在修禪定。但是諸位要知道,一個人要修禪定,他要成就禪定,一定要遠離外境的執取,所以前半段的工作--破除外境的執取,佛弟子跟外道是相同的,方便不同而已。

禪定是心中有一個所緣境,然後遠離對外境好壞得失的執取,外道是用止的力量來脫落外境的干擾,佛弟子是用觀,差別在這裡,但是結果都是要先脫離外境。

但是外道成就禪定以後,他脫離了外境的執取,他內心那個禪定的心力、那個執取,能觀的那個禪定沒有消失掉,所以外道得禪定都產生大我的思想,他有自在力!佛弟子不同的是,他從雙向的觀照力,破除外境以後,他能觀的智也要舍離,才能夠入平等法界。

所以這個地方大家要知道,否則會變成一種大我思想。這一段的悟入依他起,是破除能取的心,能觀照的智慧也要慢慢的調伏。

《攝大乘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