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哪些對境造業,業果會越重

講到重罪、重業,一定是第一,心非常猛利;第二,跟外境有關係。

四、由事故重——謂若殺害大身傍生,人或人相、父母兄弟、尊長委信、有學菩薩、羅漢獨覺,及知如來不能殺害,而以噁心出其身血。

前面一段是約著我們內心活動的狀態,這個地方是約著我們所面對的環境,所面對的這種境緣,由事故重。以下提出了七種,後後重於前前。

先看第一種,「殺害大身的傍生」。「傍生」就是畜生。就是說,殺一隻狗,比殺一隻螞蟻來得重,因為狗的身體比較大;殺一隻牛又比狗的身體大。反正一個簡單的判斷方式就是大身,身體越龐大的,去殺它,業越重,這是第一個判斷方式。

第二個,「人或人相」。首先,對所有的六道行殺業,其中以殺人的業是最重的。有人質疑,為什麼天的果報比人還殊勝,為什麼用咒語殺一個天人果報是中品罪,但是殺人是上品罪?因為在生命當中,唯一有可能產生生命改變,修學佛法的,只有人道,這是唯一的希望,所以人是最重。

其次,人相,具有人相的動物,比方說猴子、猩猩。這種動物心識比較靈巧,它長得跟人一樣,也是兩隻腳走路的,殺害這種動物,它的痛苦會加劇,所以這個業也判得重。

第三個,「父母兄弟」,就是親屬,相對來說也比較重,尤其是殺父母。

接著「尊長委信」,就是師長,委信就是地方上有道德、有德行的人,他能夠去判斷是非的,比方說現今的法官、檢察官等等,這種業也是重。

「有學菩薩」。有學菩薩,特別指的是發了菩提心的居士,他發心來建立道場、弘護正法、續佛慧命,他有對佛教的使命感,殺這種人,比殺一般人重。

「羅漢獨覺」。此處的羅漢獨覺,偏重在僧眾、僧寶,僧寶有住持三寶的作用,所以殺害他,就直接影響到三寶的住世,這個也是重。

最嚴重的就是,因為佛陀沒有現前,不能殺,但是你用瞋心破壞佛像,這個也是重。

這個地方我們解釋一下,可能有些人會產生疑惑。我們前面講到業果時,都強調以心為主,心為業主,為什麼外境能夠影響業力的輕重呢?這個地方要說明一下。

比方說,我們去瞻仰釋迦牟尼佛的佛像時,第一念,它是外境沒有錯,因為是一種直接的領受、感受這尊佛像;但是第二念你開始想像,把外在的佛像轉成你心中的佛像。我們不能夠去受用外在的佛像,這是共業所感。我們在受用時,不管造善造惡,一定要把外在的佛像轉成心中的佛像——就是心中的影像,然後才能造業,才能夠去受用。

所以,第二念開始想像以後,於境取相時,取到的這個佛像在你的心中,所以傷害的是你心中的佛像,問題在這裡。當我們殺一個人時,殺害的是心中那個人,關鍵在這裡——是心作地獄。你殺害心中的人,就是傷害你的功德,是這樣子造成的,還不是殺害外境造成的。

在戒律裡說,如果你看到一個人,但是你把他當成一棵樹,結果不小心,車子開過去把他撞死,但是那時你心中出現的是樹的影像,這不犯重業,雖然他是一個人。當然你欠他一條命這個是別報,但是不足以影響到你的總報,因為你傷害的是心中的那一棵樹,你心中是作樹的轉想。所以殺人要得重罪,對像一定要是人,而且作人想,你心中要清楚現出人的影像,然後採取行動把他殺害了。

所以,在造業時,我們是在自己內心的影像造業,外境只是一個增上緣而已。當你在起煩惱、起瞋心時,你傷害的是心中那個影像。這就是為什麼外境會影響到我們的業果,因為它沒有離開你的內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