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語 manas-karman。三業之一。意即依心王之業;業為造作之義,廣義而言,包含一切或善或惡或無記等之行為動作。俱舍論卷十三(大二九·五五上):「思謂意業。」蓋思為造作之義,令心王造作善、惡、無記等,故意業即與「思」同義。又據成唯識論卷四舉出,思可分為審慮思、決定思、動發勝思三種。其中,與審慮、決定二者相應而造作者,稱為意業。

此外,據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卷七所舉,意業具有如下二種心:(一)精進心,即發菩提心修習善業,而遠離一切懈怠之心。(二)退轉心,即於諸善法不能進修,或暫時發心修行,而常生退屈之心。(參閱「三業」638、「思」3807) p5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