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院有哪些「職位」?「人事變動」分哪些程序

佛教寺院,尤其是大叢林,都有一套嚴格的規章制度。寺院內部行政機構分工明確。以禪宗寺院為例,大體由五大辦事機構組成,即五大堂口。各堂口分別負責接待、打掃、食宿、紀律檢查、修行等事務。

每年,寺院會進行兩次「人事變動」,保障寺院正常「運行」。那麼,寺院到底有哪些「職位」?「人事變動」分哪些程序?不妨一起來了解下。

一、執事

自六祖後,禪宗大興,僧眾聚居一處,參禪辦道。百丈禪師為了大眾能夠和合共修而立《百丈清規》。後來,清規戒律就成為對寺院規則的一種通稱。

《百丈清規》包括共住規約、客堂規約等各項規約,還有日常的各項法事安排。寺院是大眾共修的場所。僧團的內部管理、對外聯絡等,需要一部分僧眾負責具體的事務,為眾服務,此在佛教中稱之為「執事」。

佛在世時,僧團就有維那、守庫藏人、知食人等執事。佛教傳到我國後,根據當時的情形,保留了維那等執事,同時也有新設立的執事名稱,在古時有所謂四十八單執事的說法。

二、請職

佛在世時的執事,通過僧團推舉,或者僧眾羯磨產生。後來,執事一般由住持和尚任命,對此稱為「請職」。

住持和尚「請職」,即請執事發心護持常住。擔任執事,不稱為「升職」,而用「請」字。因為僧人自發心出家後,已舍棄一切外緣,一心修道。從某種角度講,擔任執事會對修道有些影響。從另一角度講,擔任執事為眾服務,也屬於行菩薩道。

如果寺院設有禪堂,「請職」大多在禪堂進行。有的寺院「請職」後,新擔任的執事還要在韋馱菩薩像前發願,在任職期間要一心護持常住。

三、住持

據《敕修百丈清規》記載,寺院的最上層決策機構為方丈,負責該機構的僧職為住持。

住持是整個僧團的負責人,所以一般不將住持列入執事名單。「住持」一詞最初即住持佛法的意思,這裡「住持」的意思即寺院負責人、僧團負責人。住持應精通教義,擅長說法,指導僧眾修行。

作為寺院住持,要對本寺的修行、建設、弘法等全部事務負責。其他執事由住持任命後,負責各自分管的事務。

住持和其他執事組成寺院的管理組織,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執事會議,處理寺院中的各項事務。

現今的禪宗叢林,根據古代清規的執事設立情況,以及現在的實際情形,對於寺院的主要執事,有四大班首、八大執事的說法。

四、四大班首

四大班首為首座、西堂、後堂、堂主。他們在住持的領導下,構成了寺院的核心領導機構。

首座

住持的直接副手。作為東、西兩序的首領,其職掌是代住持統領全寺僧眾。一來輔佐住持,處理大小寺務;二來為眾僧作表率,其一言一行都需合乎佛教儀制;三來為全寺僧徒及廣大信眾香客講經說法。

西堂

於東堂(住持)之下,協助教導修行。主要任務為主持寺院法壇、法堂,為僧徒舉行受戒儀式,教化僧眾。首座僧無暇時,代替其講經說法。

後堂

負責修行的一切事務,其主要任務還有扶讚宗風,為僧眾的楷模。當首座缺席時,後堂僧可受住持委託代行某種職責。

堂主

主要指禪堂堂主,負責對僧人進行開導教化,併掌管寺院經書的添購和發放、借閱。

五、八大執事

八大執事,指的是五大堂口的主要負責人及其他寺院重要執事僧。主要職責是幫助住持辦理日常事務。五大堂口為禪堂、客堂、庫房、齋堂、衣缽寮,有些寺院有云水寮等輔助機構。

監院

負責寺院的日常管理。例如,僧眾的生活用品、佛事必需品。有些寺院的監院,還管理法物流通、經書應刷、寺院財務等。

知客

負責寺院對外工作,即來客接待,處理寺院之間、僧俗之間的一切接洽事務。現代寺院中,知客還負責檢查僧眾威儀,帶領僧眾上殿課誦等。其助手稱之為照客。

維那

為寺院三綱之一,是寺院的「糾察官」。現代寺院中,維那負責教授儀軌及規矩,還負責殿堂的佛事法務,帶領全寺僧眾進行早晚佛事活動。上殿時,維那掌管起腔領念,以音聲為佛事。其助手稱之為悅眾。

典座

負責齋堂,調理飲食之綱。主要負責僧人食宿安排,逢年過節的生活改善及寺院必要的交際宴請等。

糾察

協助後堂監察全寺戒律,執行獎勵罰過,相當於紀律檢查官。

衣缽

負責寺院的法器及住持的日常起居。當住持有客人需要接待時,便由衣缽師安排。

書記

負責簿記案牘,如信函收發、文件起草等。

寮元

負責接待四方僧侶雲遊參學,即寺院的掛單。但因寺院庫房工作十分重要,八大執事中寮元已被「庫頭」所取代。庫頭負責寺院的物資保管以及出納等。

以上是一般禪宗叢林設立的主要執事,在此基礎上,還會設立其他的一些執事,如庫頭、悅眾等。為了更加有效地處理事務,其他執事都要服從八大執事的管理。也可以說,八大執事是八個主要部門的通稱。

《大智度論》卷三:「僧伽,秦言眾,多比丘一處和合,是名僧伽;譬如大樹叢聚,是名為林。」後世將規模比較大的寺院稱為叢林。

六、退職 圓職

退職時,八大執事一齊向方丈和尚頂禮,說明本期任職已滿,請求更換,特來退職。

後,方丈和尚會舉行茶會,請八大執事及書記以上的執事參加,表彰他們在本任期內取得的成績,希望他們在新請職之前繼續代職,轉告所管堂口的其它執事也繼續代職。

圓職至請職期間,方丈即已經考慮了五大堂口主要負責人的人事變動。各堂口分別提出本堂口執事建議名單,交方丈審核。

執事任期為一年,到期後自動卸職。然後,住持重新「請職」。一般來說,春季請職為農曆正月十六,秋季請職為農曆七月十六。

但這些日期並不是固定的,只是作為參考。寺院也可以根據需要,將執事任期時間延長。在尊重佛教傳統的前提下,能夠保證寺院秩序穩定、僧團能夠正常修行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