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所倡導的「構建和諧社會」的理念,應該是構建「和諧世界」的基礎。這是客觀理性的選擇,是社會發展和文明進步的表現。而和諧是建立在一個共同規範基礎上的彼此認同、求同化異。「和諧」,在佛教看來,是和合,是和平,是能夠使人心情愉悅的一種狀態,沒有恐懼,沒有仇視,沒有妒嫉等不良的情緒。在佛教的理論中我們可以找到許多和諧的依據。

一、 緣起論奠定的和諧

迴首當年,一位叫舍利弗的修行人,詢問佛陀弟子馬勝:「你的師父是誰?他說什麼法?"馬勝比丘回答說:「我的師父是釋迦牟尼,他說的法是‘諸法因緣生,諸法因緣滅;我佛大沙門,常做如是說’。」可見,任何事物的存在與消逝,都不過是緣聚則生、緣散則滅而已。存在不過是個過程,沒有辦法停留。由此,我們同意人們價值觀念的相對合理性,但並不是執著。

佛教最初傳入中國的因緣,是由漢明帝夜夢金人而起,遂有派人去印度迎請佛法,有白馬馱《四十二章經》入東土,高僧迦葉摩騰、竺法蘭來華夏,成就中國第一座寺院——洛陽白馬寺等佳話。當然,由於皇帝的特殊因緣,效果自然不同凡響。

被中國皇帝請進國門的佛教,為了紮根於中國土壤,爭取生存空間,採取了隨緣即與時俱進的方式,如:

(一)遵守中國的國家法律。佛教的戒律明確規定,若我的戒律同所在國家的法律牴觸時,以所在國家的法律為主。可見,真正的佛教徒是守法的模範。

(二)講解佛經的方法——「格義說」。即採用老莊思想來詮釋佛經中的觀點,使佛教逐漸被中國人理解、消化和接受,成為中國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三)不喧賓奪主。無論是政治上還是教理上,都能理性定位,即在尊重並依靠所在國家政權的基礎上,把握自己的信仰,是一種影響並受益至今的和諧。正如東晉高僧道安大師所說:「不依國主,則法事難立。」

(四)同中國的倫理相契合。佛教的「報四重恩」說,即報佛恩、報國土恩、報父母恩、報眾生恩,同中國人的倫理思想相融合,最終被接受、吸納、消化,形成獨特的中國佛教的存在形式。

就佛教自身存在的因緣和諧而言,漢傳佛教的僧人,有獨身、素食、住寺院、僧裝的四個條件,同時還有「六和精神」即「戒和同修」、「見和同解」、「利和同均」、「身和同住」、「口和無諍」、「意和同悅」,並且認為「和尚」的定義,應是「以和為尚,故名和尚」。

二、佛法與現實共處的和諧

(一)「放下」而不是「放棄」的和諧。佛教的修行即實踐,是一種內觀的方法。對於外在事物的態度,是放下而不是放棄。我們接受好壞、高低、貴賤、美丑等現象。因為佛法中明確規定:「佛法不與世間爭",「恆順眾生」,「佛法與世間無違」。雖不否定,卻深知變化無常。而不變的,往往是我們的錯覺。因此,面對現實歷事練心、曆法觀行,訓練自己不去執著。感受「但若無心於萬物,何妨萬物常圍繞」。在這樣的過程中,放下情緒化的纏繞,並不是放棄承當的責任和義務。

(二)一多相容的和諧。因為放下不是放棄,所以佛教徒面對現實,會轉化現像在心中的執著。待到因緣成熟之際,就會突然的發現「一切法皆是佛法"的真實不虛,是一種完全醒來後的感受。當年的釋迦牟尼佛曾經手持一朵鮮花,示現諸大弟子。只有大迦葉破顏微笑。於是佛陀就說:「我有正法眼藏、涅磐妙心、實相無相、微妙法門,付囑摩訶迦葉。」此中「鮮花」,代表一切現象的分子,一如大海中的一滴水,是匯聚大海的基礎。我們相信,一滴海水就是大海,而大海也就是由每一滴海水形成。又如《梵網經》說「一花一世界,一葉一釋迦」,《無量義經》說「無量義者,從一法生」。就如同金飾歸於金性。如此則「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二者之間相依相待,如此則圓融無礙。

(三)換位思考的和諧。每個人的因緣是不同的,需要彼此換位思考。而人與人之間的距離,就如同戴著有色眼鏡。紅色眼鏡的人看世界是紅色的,綠色眼鏡的人看世界是綠色的等等。因為每個人認識的局限,會導致每個人世界的局限。除非別人願意,我們沒有理由要求別人眼鏡的顏色與自己一樣。不但如此,我們最終是要把眼鏡摘下來的。設身處地為他人考慮,往往就會有更多的包容。佛教所說的「如意」是指「回頭才如意」。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最大特點是「雙贏」,恰如一句流行語:行走於江湖,與其你死我活,不如大家都活!

換位思考,也讓我們有了「不忍眾生苦"的心,給我們應量力幫助他人的啟示。因為利他,所以自利。於是,寺院開展了力所能及的扶貧救助,絕大多數寺院為印尼海嘯踴躍捐款,產生了良好的社會影響。要知道,生活在同一片藍天下,從來沒有絕對的旁觀者!於是,我們參與,我們證明,我們負責,但不是負擔!

三、人間佛教與公平、正義的和諧

(一)佛教與愛國愛教的和諧。愛國愛教是佛教永恆的主題,我們不能迴避。在佛教戒律中記載,曾有比丘要到國外弘法,向佛陀請示教誨。佛陀於是告誡「遵守國王法,不違毗尼行」。如此,愛國愛教,就是守法守戒。就愛國而言,佛陀為我們做了很好的榜樣,曾多次勸阻毗琉璃王停止侵略自己的祖國,及至涅磐之際,還在以頭朝北,教示弟子不忘自己的祖國。就佛教的戒律而言,以寺院為載體的僧人居住地,是建立在以「戒律"和「共住規約」的基礎上的,以此維護佛教和僧團的純潔性。所謂「毗尼久住,正法久住」。

(二)佛教與心靈環保的和諧。人類所有的感受來自於敏感的心理。態度決定一切,思想影響行為。我們面對這樣一個因發展而帶來污染的環境,應該思考人類如何走出自己思想和行為誤區的問題?根據佛教的理念,《維摩經》說,「若菩薩欲得淨土,當淨其心,隨其心淨則佛土淨」。這就如同牛拉車,車如果不走,應該打牛,而不應打車的道理一樣。今天環境污染的根源,還是人心的問題。我們會把自己的小環境收拾得且幽且雅,卻不知道小環境與大環境息息相關。據說日本有一批人到中國植樹,意是說明中國的環境已經影響了他們的生存環境。他們幫助中國改變環境,實際是幫助他們自己改變環境。

(三)佛教與人間的和諧。《造像功德經》中說:「諸佛如來人中生故,復於人中成等正覺,人中多有阿羅漢而得果故,諸大威德辟支佛,復於人間出現故。」就是說,佛教中的三乘聖人都是在人間發心、修行、證果和度生。又如《增一阿含經》中,佛告比丘,「如來亦當有此生老病死,我亦是人數」。既是人類,就免不了生老病死的規律,而三惡道及天人之身都不具備修行的條件,所以要在人間珍惜人身,尋求出離解脫之法。太虛大師提倡人間淨土,曾有「仰止唯佛論,完成在人格,人成即佛成,是名真現實"的感慨。也就是說,修行的基礎是做人,只有做人成功,修行方能成就。已故趙朴初會長提倡「人間佛教",即「莊嚴國土,利樂有情」。記得朴老曾深有感觸地引用孔子說過的話:「德之不修,學之不講,是吾憂也!」用以激勵學僧,承當使命,發揚佛教的優良傳統。可見,離開人間學佛,就如同「空中樓閣」。所以,未成佛道,先結人緣;佛在心中,路在腳下。

(四)佛教與公平正義的和諧。龍樹的《中觀論》中說,「不依世俗諦,不得第一義」。即是說,離開了世俗諦的規則,沒有辦法認識和實踐佛法。這種規則是世間公平與正義的基礎。佛教承認相對而言的社會規範。漢傳出家人的四大特點,佛教的「六和」精神,還有符合佛法標準的「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磐寂靜」,是接受和實施公平與正義規則的表現,是為了保證佛教形象和出家人素質的。如果沒有規則,就會導致:「慈悲出禍害,方便出下流」。社會的發展,市場經濟的影響,佛教面臨的空間與環境,相對而言,比較複雜。我們可以圓融,但不能圓滑!就佛教自身而言,面臨著加強佛教自身建設、固本強身以增加抵抗力和免疫力的問題,承當起「弘法是家務」的責任。這是一個倡導佛法中「顯正"的體現。如黑龍江省佛教協會,曾多次舉辦「宗教政策培訓班」,普及宗教法規常識。這對於引導信眾的整體素質起到了推動作用。就佛教面臨的外部衝擊,諸如附佛法外道的招搖撞騙等,加強弘揚佛法中有關的「破邪」的內容。再如哈爾濱市極樂寺等,以寺院為基地,堅持講經說法,長期不懈,尤其是針對邪教「F-L-G」等附佛法外道現象,破邪顯正,教化「F-L-G」等癡迷人員轉化思想,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通過以上探討,界定了佛教的和諧基礎。我們可以說,佛教正在與現實社會相適應,同時,也可以為世界和平、人類生存,以及構建和諧社會作出自己力所能及的貢獻。佛教中常以水來比喻佛法的隨緣。雖隨方就圓,但不改變水之特性;雖不改變水之特性,卻又能隨圓就方。我們有理由相信,佛法中的生命之水,一定會與無邊無際的大海相容相契。雖然個體微不足道,但是,如果願意融入大海之際將會永不乾涸,並具備堅強的生命力。這就是和諧的美與無窮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