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殺戒的過失

犯殺戒的過失,在大乘菩薩藏中,最大的罪過!絕菩提根,斷慈悲種,其罪較貪慾尤過之!男女戀愛又可教化,唯殺瞋恚,分離情理的,大寶積經說:‘因貪犯戒,尚攝眾生,因嗔犯戒,棄舍眾生!’

殺有‘能殺’的人,通於七眾: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優婆塞優婆夷。‘所殺’有情:通十法界,世間六道凡夫,天人阿修羅地獄鬼畜生,出世間四聖,聲聞、緣覺、菩薩、佛陀。

中間殺的器具:刀、杖、弓箭、矛、斧、槍、炮、飛機、金、銀、銅、鐵、錫、石、玉、簽、第、惡網、羅罩,手打足踢,及於水火等,這些東西,都可為殺生的器具。

在梵網菩薩戒經中具有十種殺,列說如下:

1.自殺:個人意有二:一、自斷性命,如投岩赴火,懸樑沉水,毒藥刀刺等!二、以自手來,拿得殺器,殺害生命。

2.教他殺:請教人來,殺眾生命,如殺牛羊豬狗等。

3.方便殺:用許多的計巧方法來,斷送這條性命的。

4.讚歎殺:看見他人殺生,讚歎是好的。

5.隨喜殺:見人殺生,(如劈烏龜抱黃鱔等)隨順歡喜。

6.咒殺:誦持種種邪咒,這使惡魔鬼神來傷殺他人的。

7.殺因:我們現前一念起了殺心!這叫做殺因。

8.殺緣:以許多的殺生助緣來,才可斷這一條命根。

9.殺法:殺生的方法,如殺牛羊等,皆有方法的。

10.殺業:就是殺生的行業,造成功了,是名殺業。

我前面所說:‘所殺有情通十法界,’

若果害佛菩薩,殺阿羅漢,破僧伽,及殺父害母,此人造五無間業,墮阿鼻大地獄受苦!

若殺人、牛馬、豬羊雞鴨魚烏龜等生命,將來還報,或墮地獄,楞嚴經說:‘人死為羊,羊死為人,眾生相續!’意謂今生你殺他,吃他的肉,來生他來殺你,吃你的肉,古人說:‘吃他半斤,必還八兩!’比如現在你打罵人,人必為你打罵轉的,這種因果循環絲毫不差的!下略引經證明:

(一)餓鬼報應經云:尊者目連,佛弟子中神通第一洞見六道報應,善惡不爽。時恆水邊有一鬼問尊者言:我舉身潰爛,苦不堪忍,何罪所致?尊者答言,汝為人時,喜吃諸肉,殺害眾生,今受花報,果在地獄!

(二)地藏經:若遇殺生者.說宿殃短命報!

佛說:有郁頭藍弗,利根聰明,能伏煩惱,於山中習定,聞鳥獸聲不靜,至於水邊林下有水族打岔,由是心中發嗔曰:‘終必殺盡魚鳥!’死後,生非非想處天,直至壽盡,還墮畜生道中受飛狸之身,入水食魚,飛山啖鳥,可不危哉?

*編者注「式叉摩那」:即「學法女」。

節錄自:《佛教律學入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