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宜努力消融,過要細心檢點

「怒宜努力消融,過要細心檢點。」

這一條同樣是告訴我們:面對環境、面對自己,不順心、發怒的時候,要努力化解怒氣,是躬行實踐聖賢教誨的重要功課。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面對不同境界,會自自然然生起喜怒哀樂。這裡單舉出憤怒一條,是因為怒氣對自己、對別人傷害最大,也最難以控制。如果憤怒的情緒能夠克服化解,其他情緒也就容易調整,不至出現大的偏差與不良後果。當憤怒起來的時候,「宜努力消融」。

這裡不是壓抑忍耐,而用「消融」,只有消融、化解才能從根本解決問題。這就需要明白因果的道理,進一步了解宇宙人生的真相,拓寬心量,打開心結。如明朝袁了凡先生,年輕時性情善怒,後來接受雲谷禪師的開導,明瞭因果道理、立命之學之後,「遇人憎我毀我,自能恬然容受」,漸漸改掉易怒的缺點,成功改造了命運。或者我們修養功夫還達不到,在境界中念頭不能馬上轉過來,可以先用念佛的方法轉移,等情緒穩定後,再去重新面對,解決問題。

對自己的過失要細心檢點,找出問題在哪裡、哪一方面。首先要知過,才能改過。行有不得,反求諸己,塑造人格最重要的就是檢討自己,改正錯誤,避免過失。真正的偉人和庸人也正是在這裡區分。此處「細心」兩個字含義很深:如果得過且過,顧及面子,不願承認、不敢面對自己的缺點,就不可能做到真正的細心檢點,又怎麼可能發現問題的症結而加以改正呢?如果為了面子,掩飾過失,別人看起來不過是掩耳盜鈴罷了。所以,克己功夫就要在境界中作,誠意正心也是在犯過時修,才容易得力。

——輯自《格言別錄白話賞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