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自命之第一良方

天地之間,凡有血氣者,莫不自愛身命,是故世間有種種防衛身命之方法,究其結果,終屬徒勞。除不負命債者,若負命債者,雖有佛神保護,亦不能苟免,是故佛說:果報無差。世人不知因果,殺他命而保養自身,因保自身,而負殺身之債,如是衛身,實係自殺其身也。

真保自命者,不殺他命,不殺他命,即無殺自命者,是故佛教戒殺生,而復放生也。放生者,雖然保全他命,實係保全自命也。世人只知保護自命,而不知保護之方,反因保命而傷命,嗚呼悲哉!

吾國初以血肉為食,然後禁止,非祭祀不殺生。久而禁馳,人民皆以肉食為常食,任意殺生,干犯天怒,以致國中時有劫殺之災。雖有佛教因果互相酬殺之勸,咸以古禮為詞,固執不改。今歐西亦有保護動物之說,國人論以古禮無故不殺,即是動物之保護,終以佛教戒殺放生為過當。餘謂如此論者,非但不明因果,亦復不知生理,而又不知古聖制禮之用意也。

佛氏見何道理不殺生,而放生耶?吾佛初成正覺,以智慧眼觀大地眾生,上至佛聖仙賢,下至禽獸蜎(yuān)蠕,皆具如來智慧德相,唯因妄想執著不能證得。佛觀眾生真性,故無高無下,不增不減,平等一如。如是生命可殺,佛聖亦可殺,生性同,無高下故。

世人以肉眼觀眾生之假相,故有豎人橫獸,飛鳥沉魚,種種類別也。以遺真性而取假相故,唯知尊重自己之身命,而不知尊重他人之身命也。以貴人身而賤畜命故,唯知人不可殺而食之,而不知畜生亦不可殺而食之也。

更有妄謂畜生是天生與人之食物,是以恣情殺害,造無邊之罪愆,展轉酬償,受無盡之苦果。殺怨之惡氣彌天,結成之大災遍地,所謂刀兵災也,疾疫災也,饑饉災也,水災也,火災也,如是種種諸災,無不由殺業之所招感也。世間受苦如此,三途之苦尤勝。了知此理,能不戒殺而放生乎?

佛說因果之理,一殺一還,云何於酬還之外,另有種種諸災難耶?人與畜生,同為天之所生物,生物之心,即天心也。天生之,而我殺之,此非逆天之心乎?古人云:天地人,謂之三才。人之好生如天,故與天地並立。今人不助天地生物,而反殺天地之生物,如是殺生,違天逆理,以違天故,天災之也。逆理故,神怒之也。殺生故,生殺之也。以此殺生者,受種種災難,不亦宜乎?然此諸苦難,又非天地鬼神與之也,乃殺生者自取之也。

復墮三途者,凡人之操刀殺生者,必先有三毒自戕其心。三毒者,貪瞋癡也。殺他,即嗔也。遂己,即貪也。不當殺而殺,即癡也。嗔為地獄之因,貪為餓鬼之因,癡為畜生之因,是故殺者,臨命終時,先墮地獄,受其嗔果。地獄報盡,轉生餓鬼,受其貪果。鬼道報盡,復生畜生,受其癡果。畜生報盡,生於人間,還其殺業(義出楞嚴經)。

三途之苦,心業報也。人間之苦,身業報也。造惡一時,受苦萬劫,嗚呼!世人為何只圖眼前食肉,不顧身後受苦耶?唯怨現前受苦,不思苦從何來耶?

無故不殺,是古聖之遺規。若依佛說,一概戒殺。祭祀則輕慢神鬼,會客則褻瀆親朋,奈如何耶?古人云:黍稷非馨,明德惟馨。苟有明德,澗溪沼沚之毛,蘋蘩蘊藻之菜,可以薦於鬼神,可以羞於王公,神所憑依,將在德矣,不在食也。何言乎戒殺,即廢古聖之禮歟?至於會親聚友,更宜尚德。若食餮之徒,唯食是好者,雖簡慢之,有何過乎?上古無道之君,亦以烏牛白馬祭祀天地,而社稷不能保存,亦可想見天地鬼神不享其肉,而享其德矣。

然則殺生既無益而有害,古聖祭祀,為何而用牲肉耶?孔子論仁,堯舜其猶病諸。可想見古聖之制,未必盡善亦。再則,上古巢居穴處,飲血茹毛,草葉為衣,是為野蠻時代也。先王進化,教民樹五穀,以禁肉食;辟宮室,以代巢居;製衣服,以免草葉,是為進化時代也。

今則百谷豐備,宮室高廣,衣服華美,是為文明時代也。觀夫古聖無故不殺,乃進化文明,禁肉食之始。雖未禁絕肉食,亦可見古聖不以殺生為然矣。祭祀用牲,是野蠻之沿習,非先王之創始也。人民習慣,積弊不能頓除,加之彼時五穀未充,祭品未備,故未頓絕舊習耳。

今則衣服華美之極,早不見衣草之人矣。宮室高廣之極,早不見居巢之人矣。百谷豐盛之極,亦應早不見食肉之人矣。何今之肉食者,充滿世間,尤勝於古代耶?肉食,草衣,穴處,同為上古之風規。今遵上古而食肉,何不遵上古而衣草耶?何不遵上古而居巢耶?戒殺者謂之違古規。不草衣,不穴處,何以不謂之違古規耶?草衣穴處,謂之不文明。殺他之身,肥我之口,可謂文明者乎?

歐西諸國,吾國稱蠻夷。今之蠻夷,尚知提倡保護動物,吾國素稱文明之邦,無故殘害生命,忝不為怪,嗚呼悲哉!居文明之邦,行野蠻之道,無禮之極,蔑以加矣。猶曰遵古聖殺生,如是而遵古,非古聖之孝子,乃古聖之罪人也。

人與畜生,同為天地所生之動物,以動物而殺動物,展轉相殺,無有了期。觀夫今日兵災殺劫,非平日殺生害命之感報,從何而有耶?殺業不止,兵災不止。殺業愈重,兵災愈重。今日之殺業,勝於往昔,奇於往昔,將來之兵災,必勝於今日,必奇於今日。

今日之被他殺者,皆昔日之殺他者也。今日之殺人者,復為將來人所殺。如是被他殺者,非被他殺,乃自使他而殺我也。簡直而言之,殺人者,非殺人,即自殺也。知因識果者,能不駭怕乎?餘身經兵亂,一時失其國法及各種保護之方法,命不由己,生死付於他人,恐懼非常,幸而不負彼命,故得生存。

想畜生身命,從無保護,常懷恐怖之苦。至於被人破腹剜心,其苦何堪設想。是故為人,當依佛說,戒殺放生,保護他命,即保護自命。今日不護他命,將來誰護自命耶?

古德云:欲免世上刀兵劫,除非世人不食肉。今人只知畏刀兵,而不知戒殺生,猶如揚聲止響,欲蓋彌彰。真畏刀兵者,莫殺他命,不殺他命,即無殺自命者,如是戒殺,是保護自命之第一良方。

舍此別無保命之法。如飛機投彈,自力他力,官法國法,皆無用。乃至有百萬雄兵,亦難為力,軍長亦有死於非命者,唯有聽之而已。但聽之之中,負彼命者,我則無可如他何。不負彼命者,他亦無可如我何,平民亦有安全身命者。是故餘言:保護自命,必先保護他命。不保護他命,即不能保護自命。可知不殺他命,是保護自命之無上妙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