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迷迷糊糊地來,懵懵懂懂地離開。這輩子,我們到底有多久的時間能做自己真正的主人?在懵懂中由不得自己,在迷糊中也失去自己。

反觀有的人卻很樂觀,能為自己的人生做主。

就在那同一天,多位委員陪著三個家庭的成員前來。其中有位太太坐著輪椅,腳上了石膏,淚漣漣地泣不成聲。委員告訴我:「師父,這位太太就是九月中旬,鳳山平交道上遊覽車撞上火車的受難者。在那場意外中有兩個人往生,其中一位是她的先生,而坐在後座的她受了重傷,從那時開始到現在,她每天以淚洗面。師父是否可以跟她說幾句話?」

「這種生離死別,叫她不哭、不痛苦,實在也很難。但是事情都已經發生了,能如何呢?」我勸她的同時,後面有一位中年婦女也說:「是呀!事情已經發生了,哭也沒用,要節哀順變。我也是這麼跟她說。」

我轉過頭看這位中年婦女,我問:「她是你的什麼人?」她說:「我們不是親戚,其實我跟她一樣,我先生也是那場車禍的往生者之一。說起來,我應該比她更痛苦!因為是我叫先生去買便當,才碰上車禍。他被撞得飛上去後,又被輾過!」

我對那位坐在輪椅上的太太說:「你看,她那麼樂觀。」中年婦女又說:「我是佛教徒,事情遇到了,不看開又能怎樣?我還有公婆要侍奉;孩子也還小,怎能天天在那邊哭?」

我又對那位坐在輪椅上的太太說:「現在勸你,你可能會覺得我沒有同情心,無法體會你的悲痛。但是你看她的遭遇跟你一樣,卻能這麼堅強,看得開,知道自己的責任——要照顧孩子、孝順公婆,這才是勇於面對現實。」

她說:「我也很欽佩她能這樣,我盡量在學習。」

我說:「我們要用心轉環境,不要被環境轉了我們的心。事情既已發生,再悲苦也無用,要勇敢地站起來。」

遇到境界時,凡夫較難控制自己的心,迷迷糊糊的人生,也是迷失的人生;我們應該要學做自己的主人,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要做什麼事?這輩子要發好心願,為人群服務,我想這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