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肉,不只是跟眾生結惡緣

這個不殺生我們再談一下。《楞嚴經》不殺生的定義更廣。諸位你看《楞嚴經》講不殺生,它講殺盜淫妄四種清淨明誨,它很強調不吃眾生肉,這一塊要注意喔,這是斷間接的殺生。《楞嚴經》的意思就是說,沒有一個眾生死亡是心甘情願。它福報差,它有罪業,它變成一隻雞,但是它身為一隻雞,你養它是一回事,你殺它時,哪一隻雞是心甘情願地說:「我被你殺好了,報答你!」有沒有?沒有!都叫得很厲害,對不對?這就有問題,它含恨而死,所以你變成欠兩筆債,一個命債,一個肉債。如果說:「欸,我去買的時候,它已經殺死,它不是因為我而死的。」那你也有肉債,它即便死了,它也不是想讓你吃的。所以你這個就是欠肉債跟命債,你都得還。

所以你如果有志於今生求生淨土,最好不要在你的背後扛這麼重的業,關鍵在這兒!因為你不容易跳出去。臨終無障礙,平常你就要注意了。所以吃眾生肉這一塊,印光大師很重視。你看看《印光大師文鈔》,其他的罪,他不是很強調,他告訴你,吃素很重要。因為你每天在造業,你每天都在增長你那個生死的業力,臨終時你怎麼跳得出去呢?

而且在《楞嚴經》講得更可怕,它說你吃肉,還不只是跟眾生結惡緣,而且斷你的慈悲善根,肉吃久了以後,你的慈悲心沒了,斷大慈悲佛性種子。

所以,諸位要知道,《楞嚴經》的意思,我們的飲食會跟你的內心互動,你經常吃某一種東西,會改變你的心態。尤其是吃眾生肉,你本來是發菩提心,本來很有慈悲心,因為你經常吃肉,經常吃這叫熏習,慢慢你的慈悲心就退失掉了。沒有悲憫心,沒有同情心,你看到眾生,就沒有辦法感同身受,那這個傷害更大。所以在大乘裡面,除了不殺生,它兼制斷眾生肉,這個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