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學的人生道德,即是從佛教的立場和觀點出發,略說人生道德之大概。

一、以佛法為非倫理非人生的錯誤

在中國,向來有許多學者及一般的人,因為沒有了解佛法,就對佛法作種種誤會的批評,以為佛法是非倫理的、非人生的;尤其是近年來講中國哲學和人生哲學的,誤解得更加利害。實則佛陀之說法,其動機雖是很廣大的——普為一切眾生,而說法的中心對像,則仍在人類眾生,故佛法實是人類眾生的佛法,佛所說的一切學理和道德都是未離開人間的。所以說佛法非倫理、非人生,只要是稍稍研究過佛法的人,聞即知其誤。

二、眾生升沉以人為樞紐

依佛典說,一切眾生都是佛陀說法教化的對像。一切眾生是包括了一切的動物,動物中有人類及更上等的和其他低等的動物,故佛所教化的對像是很複雜的,有知識程度比人類下幾等的,亦有知識程度超越人類以上的。雖然如此,但以人類為一切眾生上下升沉的總樞紐。因為在人類中不努力行善而墮落了,就成為很愚蠢的知識程度不及人類的低等動物;若在人類中更求精進修養的向上,則就成為思想和智慧等都超越人類的動物了;可知上升下沉的樞紐,完全操諸人類。那末,我們應怎樣注意人類才好呢!

三、人於一切眾生中最富創造力

所以要特重於人類,就如俗語所謂「人為萬物之靈」,因人類在一切眾生的萬物中,意識上多自由活動的力量,富於創造性,多聞博學,知識深刻。對於古人遺流下來的。一切文化道德等等,不但能完全接受過來,同時還能於中有思考力,起一種是否確實的揀擇真理的作用。故人類雖為許多眾生中之一類,而高過其他的眾生,能以知識研究一切事物,並能以多人的知識來作種種交換互助,在交換互助中完成創造的進步。佛就是觀察到人類眾生有如此特殊的力量。所以在人類中現身說法度人了。

四、佛法中五乘共法最重人生道德

佛說的一切教法,可總括為三類;一、大乘教法,二、三乘教法,三、五乘共法。這五乘共法的教義,是說明由人乘進到天乘和聲聞乘、緣覺乘、菩薩佛乘的進化論,而以人生為進化的基礎。這五乘教法最注重於人生道德,為五乘人所共同修學,所以叫做五乘共法。普通人批評佛法為非人生、非倫理,是因為他們對於佛法只知出世的三乘教法,而沒有了解到普遍的大乘教法和五乘共法的意義。其實佛法的根本在於五乘教法,就是重在說明人生的道德——教人應該養成怎樣善的思想和善的行為,方算是人生社會合於理性的道德,那末,批評佛法為非倫理、非人生的謬見,也可以不攻自破。

五、善生經之六方與儒家五倫

在許多佛經中,有一部叫做善生經。善生是佛世一個長者的名字,因佛為此人講說此經。故就以人名為經名。善的意義即是道德,是明人類由善業為因得生為人類,是由於過去善行之因所以得到現在善行之果,人類的生命便在這善因善果中保存著、維持著。但要把這善因善果的生命繼續維持到將來,使之不失,則依然需要行的道德,因這完全是善的道德的結果,若沒有善的道德,便要墮落而失卻人的生命了。

善生經還說明禮拜六方的意義。因印度當時有禮拜六方的風俗。佛因隨機說明禮拜東南西北上下六方,各有意義;禮東方時如禮父母,應生孝敬之心;禮南方時如禮師長,應起敬重之心;禮西方時如禮夫婦,夫婦之州應當和睦與愛敬:禮北方時如禮君臣,應明君臣相資相助相濟相成之理;禮下方時如禮主僕。須明主慈僕從之義:禮上方時如禮神聖,對於一切宗教所崇奉的佛和聖賢等要其有正當的崇仰和敬禮。這樣東方如父子,南方如師弟,西方如夫婦,北方如君臣,下方如主僕,上方如宗教;人生在六方中,時時刻刻可以產生出敬愛之心,這敬愛心的維持和不失,人生就時時刻刻在道德中過生活了。

儒家所說君臣、父子、兄弟、夫婦、朋友的五倫,即是從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上,產生出這五種最適宜最合理的行誼,故謂之倫理。他與善生經六方的意義頗為相類,如君臣、父子、夫婦都是相同;師長、主僕等的禮義,即可攝入朋友、兄弟之中了。所以善生經的六方和儒家的五倫,對於人生倫理道德的發明,實有過之而無不及的。那麼、儒家的五倫既是人生倫理道德,佛的六方又何嘗非人生倫理道德昵?

六、人生道德之十善與五常

佛教的人生道德的標準,便是十善。十善從消極的方面說:一、不殘酷殺害生命,二、不偷盜他人的財物,三,不邪淫別人的妻女;這是從身體行為動作上說的。還有在口頭言語上的,則有四種:一、不說謊話,二、不綺語,三、不兩邊搬嘴播弄是非,四、不惡口罵人。在意識上,則有三種:一、不起非分的貪求,要達到一種目的,必須擇正當的手段與方法:二、對一切人和一切事不起嗔恨心,其反面即是慈悲和平;三、對於一切學問,須以廣大的智慧來充分的了解,不局於一隅,自作愚癡。這是從消極邊說,若從積極邊說,則此十善即是仁、義、禮、信、智的五常:不殘殺即仁愛;不偷盜即義利;不邪淫即是禮;不妄言、不綺語、不兩舌、不惡口的四種即是信;意識上的不貪、不嗔、不癡的三種就是智。可知佛教的十善道德,就是儒家的五倫道德,而且是更加周密詳盡的。

七、以自他二方現未二世均益為善

上面曾說善生、十善,此善字,便是佛教以之發揮人生道德的根據。但佛教所說的善,究竟到如何程度才算是善呢?善的定義如何?簡單點說,我們平常在行坐語默出入往還之間,凡是起一念行一事,於自於他有利而無害有益而無損,不但現在如此,即未來也是如此,在現未二個時代上,都合於自他兩利的原則,這便是對於善字所下的定義,也是佛教說一切道德的基礎。

八、自他俱利之精義

佛經中常說:凡做一切事業,都要自利利他。這自利利他表現於行事上就是道德的行為。若說明之,是有很精微的意義,和前說的六方、十善、五倫、五常的人生道德比較起來,要更來得普遍與適宜。因為自他的範疇應用非常廣大,如以一人單位為自,則其他的人都是他;不但其他人類是他,即所有一切眾生都屬於他;此義非常廣泛與普遍,無處不適用。不但他義是如此,即自之一義亦非常普遍。如以一人單位為自,則餘人為他;若以一校單位為自,則此校以外為他;乃至以中華民族單位為自,則國際的其餘各民族為他;再擴之以全人類單位為自,則其餘眾生為他。是知自他是從相對上顯明,並無固定的範圍,雖無固定的範圍,而其中自他在相對時各有其分齊,豪不紊亂,如人和人間之自他,國和國間之自他。本此自他,凡有所作所為,皆以自他兩利為前提。知道自他普遍的原則,就可以做到自利利他了。

九、以不害他及能利他為道德

從自他兩利的道德的標準上。依於佛典說明道德的行為,則凡一切行為是害他的即是兩害,一切行為是利他的即是兩利。故佛教的道德行為,以不害他為消極的道德。以能利他為積極的道德:這就是佛教人生道德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