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寺院當義工,接受物品是否會犯戒

問:道場分給師父們的水果、飲料等,師父們可以給居士帶出界外來食用嗎?這樣居士會不會犯戒?

天因法師答:這點要注意,居士幫道場打理環境,修福、出坡,那有的師父結緣物品,這倒還好;不能無緣無故地接受,這雖不犯盜戒,但是自己損福。總之去寺院,要對寺院有利益,出坡等等;另外自己要用功,這樣才好。

問:佛菩薩聖誕日的供果—水果、乾果什麼的,吃不完,就分給居士帶回家,這些算是常住物嗎?

天因法師答:律上說用常住物供佛,供完要收歸常住;如果是居士買來供養,供完可以分給大家食用。如果是常住物,居士要為道場服務出坡,佛誕日來打掃環境,才開許客作人的方式處理;如果是平常去參加活動就帶走,這是不可以。

問:那就是,師父個人的物品和常住的物品,都開許給去寺院幫忙打掃、做勞作的義工,可以稍許分一些給他們,這是不犯;但是最好能補貼一下寺院比較好,是嗎?

天因法師答:假如如法依律的話,可以不用補貼;假若自己感覺心裡不安,補貼一點給常住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