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之戒,治世之善

已上所舉話頭工夫動靜節次,與初機入道四眾安頓手腳處一一具陳,向下正與學人論根本始末來源去就。

何為根本?以五戒,是為根本。何為始末?以久長不變心,是為始末。何為來源?要知空劫以前事,是為來源。何為去就?要知此一件大事落處,是為去就。學人既要明此一件大事來源去就,必須堅持五戒,精修十善,意不外馳心無散亂,動靜閑忙純一正念,方與工夫上稍有相應分。

前雲四眾者: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又云清信男、清信女也。先舉在家二種,首以孝順父母,敬重內外六親眷屬、坊巷鄰里,當知尊卑貴賤,謙讓仁慈,上下和睦,此孝子順父母之情也。

這孝順二事世人以為常語,不知其理甚優甚廣。略言孝者,四事供給。何為四事?飲食、衣服、臥具、醫藥。敬愛侍養,是為孝也。

順者,順父母之顏色。順父母在理之所欲。凡有所為,不違父母之意。若有如是孝順之心,上下和睦,父母得以不動心。此是世間孝敬善道,天倫之理,何異常乎?

更能持齋奉戒念佛參禪,欲求大乘,了脫生死。此又是出世間之大孝大善也。四恩普報,三有均資,何慮一生父母而不報乎?

(此下註明五戒之相,與五常相配而互用也。五戒者,一不殺生,故曰仁;二不偷盜,故曰義;三不邪淫,故曰禮;四不飲酒,故曰智;五不妄語,故曰信。此五戒,四眾既慾念佛參禪,必須堅持守護。

此再重明邪淫之戒,教中所謂在家二眾不能全持,單止邪淫一戒,隨順修行故。《楞嚴經》云:「諸世間人不求常住,未能舍諸妻妾恩愛,於邪淫中心不流逸,澄瑩生明,命終之後生四天王天。」若能全持不犯,精進念佛,臨終之時,必往極樂,蓮華化生,決無疑矣。

此淫慾之戒,非出家二眾敢有違犯。出家者,脫塵離俗,圓頂方袍,入聖超凡,名為僧寶。寶者,如清淨摩尼之寶,令人眼見眼根清淨,耳聞耳根清淨,舌談舌根清淨,身觸身根清淨。又云福田僧,若復有人讚嘆佈施得無量福,譬如良田,一粒種子投之於地,獲利萬倍,故曰眾生良福田也。

所以出家人舉心動念,即名破戒,焉有邪淫之事也。)

五戒者,止殺為首;五常者,以仁為首,故不殺可謂仁。仁者,慈也、忍也、博愛也。好生惡殺,故曰:「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是故君子遠庖廚。」此是仁之戒也。

義者,宜也、平也、大用也。合宜之事,當行則行之;合用之物,當取則取之。非義而不行,不義而不取,故君子見得思義。夫子之時,路不拾遺。子曰:「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此是義之戒也。

禮者,中也、履也、大體也。《家語》云:「昔魯人有獨處室者,鄰人嫠婦亦獨處一室。夜暴風雨,嫠婦室壞,趨而托焉。魯人閉戶而不納,嫠婦自誦與之言:‘子何不仁而不納我乎?’魯人曰:‘吾聞男女不六十不同居,今子幼,吾亦幼,是以不納也。’婦曰:‘子何不如柳下惠然?’魯人曰:‘柳下惠則可,吾固不可。吾將以吾之不可,學柳下惠之可。’孔子聞之曰:‘善哉,欲學柳下惠者,未有似於此者。’」所謂焉有邪淫之事歟,此是禮之戒也。

智者,慧也、明也、高超也。知與日者,若人有知,如天之有日。知下安日,故曰為智。智日昇空,無幽不燭。是以飲酒,昏亂真性,則智慧之心不明矣。浮雲翳空,則智慧之日不照矣。故經云:「飲酒者,犯三十六種失功德事。」故《書》中《酒誥》制戒亦嚴。羲和酖湎於酒辱身敗德,故禹惡旨酒好聞善言。梁武帝四十六年不茹五辛葷酒,自云:「不飲酒,無昏迷障。」孔子曰:「不為酒困。」皆謂酒能昏智亂性,眾聖皆止,此是智之戒也。

信者,誠也、實也、真重也。昔有二賢士,即范張也。千里之途半年之約,范云:「九月十五日至謁。」張具雞黍而待之,時至人來。誠信君子故無妄也,此是信之戒也。

五常之戒,治世之善。順天理而行,守死善終之道。稍有其過,則喪身敗德,無善道稱之,揚名於後世矣。何況吾教中四眾,念佛參禪,欲求無上妙道,又是出世間大善大因緣,永脫輪迴到涅槃岸得大安樂。而不遵守此五戒,欲脫輪迴到涅槃岸者,是不可得也。

《禪宗決疑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