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講)

請大家打開補充《講義》第五頁。

我們這一科講到持戒種性的相貌,前面兩段是講到攝眾生戒跟攝善法戒的相貌,以下的止持我們講到攝律儀戒,就是菩薩在面對斷惡是一個什麼樣的相貌。這當中分成兩科:第一科是總說,第二科是別釋。先看總說:

善能制止所不應作,謂十種惡不善業道。

菩薩內心當中能夠有一種調伏惡業的力量。什麼是惡業?有十種的惡業,事實上下面的文章只講到七種,身口七支。那為什麼叫十惡業呢?因為身口七支的每一支當中都有貪瞋癡的煩惱,所以七支事實上等於十支的意思。我們先看第一個、別釋當中的不殺生:

不違他命,善順於他,同忍同戒。

在不殺生當中,就是不去惱害眾生的生命,積極一點要能夠善順於他,能夠恆順眾生的希望,內心當中安住在忍辱跟持戒當中,所以不殺生的基本精神是不惱害眾生、是不惱害眾生。

我個人的生命有一個小小的經驗,提供給大家作個參考。幾年前我住在淨律寺的普賢院,普賢院是一個獨棟的房子,有一天,門外有兩隻燕子在那邊叫,叫得很大聲,我在那個地方拜佛,本來是想不管,但是因為叫聲很特殊,所以就去看一下。

一出去看,哦,這兩隻燕子準備在屋簷下築一個巢,好像很高興的樣子。但是它築的巢的位子我不歡喜(呵──),因為它築在我洗衣機的正上方。諸位都知道,燕子築巢以後,它會經常排泄,會把洗衣機弄髒的。我心裡想:這個地方的屋簷這麼大,你一定要在我的洗衣機上面築巢,我就不同意。當然人的福報大,我就用布把那個地方蓋起來不讓它築巢,我說:你其它地方都可以築,但是這個地方不可以。

但是這些燕子也很固執,它一定要在那個地方(哈──),它就在那邊叫,我就不管它,我就去拜佛了。但是拜一拜的時候,所以我們一個人把心帶回家,你要經常跟佛菩薩感應道交,佛菩薩會給你一些消息,我們日間的妄想就會停下來,我內心當中就出現了一句話,就是恆順眾生,佛陀要我們恆順眾生,不要對眾生有所損惱。

所以那個時候我對恆順眾生這句話有點感觸,就出去就把遮蓋的布拿開了,你要蓋就蓋吧。這兩隻燕子很歡喜的就蓋了一個房子,我就沒關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我在下面做一個板子遮蓋它的排泄物。隔那以後,這兩隻燕子還真是不可思議,看到我就很歡喜,看到我點點頭表示很滿意,我看它也跟它打個招呼,相處到現在都沒有發生什麼不愉快的事情(呵──)。

這個意思我在想,有時候我在讀「普賢十大願王」,恆順眾生這個地方有深意,從理論上來說菩薩是大功德者,你看文殊菩薩、普賢菩薩,那還得了,他內心當中的福報、智慧、見地都不是我們凡夫做得到的,理論上應該是我們去恆順菩薩,理論上。但是佛陀是告誡菩薩要恆順眾生,你要恆順眾生。

諸位知道為什麼?如果是我們凡夫去恆順菩薩,那我們跟菩薩永遠沒辦法交集,因為我們做不到,我們舉「我跟燕子」的事情,等燕子來恆順你,它就是沒有那個見地它才做燕子,它要知道一個人要能夠忍、要能夠讓步,它現在會做燕子?它若有這種德行早就做天人了,它就是程度不夠、它不知道讓步,所以它做燕子。所以既然你的德行比它高,你要讓它、你要隨順它。

諸位要知道一點,如果今天菩薩不恆順眾生,菩薩不可能跟我們在一起的,以菩薩的功德他不可能來到人間的,不可能的,他那個自受用的境界多麼的清淨安樂,他跟我們在一起完全是大悲心。

所以這個地方,恆順眾生這句話是很有深意。就是說即使我們今天功德再大,但是你要知道我們也曾經從苦惱中走過來,我們以前也跟這些不知道東西南北的眾生一樣,所以我們應該對他們有多一分的包容、寬恕,讓眾生有成長的空間。所以這個地方「不違他命,善順於他」,就是只要是對眾生有利益的因緣,我們盡量要能夠恆順眾生的希望,不損惱有情。當然不損惱有情、不殺生的果報是健康長壽;反過來,如果我們經常損惱眾生,讓眾生起煩惱,我們自己的果報就容易短命多病。再看不盜:

於他事業隨彼所欲,廢己所作而為成辦。

不偷盜不但是不偷盜、不盜取他人財物,更主動的說,對於眾生的事業能夠「隨彼所欲」,隨順眾生的希望來成辦眾生,使令他的事業能夠成辦,乃至於這個事業跟菩薩本身的事業有所衝突,菩薩能夠「廢己所作」,犧牲自己的利益來成辦眾生的事業。這個偷盜的果報是使令財物不堅固,不能堅固就容易破壞;若能夠守偷盜戒、能夠不偷盜,財物就能夠不虞匱乏。再看不淫:

其心溫潤、其心純淨,恚心、害心不久相續,隨生隨舍,起賢善心。

不淫的相貌是內心經常溫和善順,經常保持一種純淨之心。什麼叫純淨之心呢?就是偶爾有一些恚心、害心瞋恚之心生起的時候,他馬上能夠對治,所以「不久相續,隨生隨舍,起賢善心」。邪淫的果報會使令一個人墮落到污穢卑賤的環境,所以有些人會生長在貧民窟,從小在一種污穢的環境,那就跟邪淫有關係。第四個不妄語:

尊重實語,不誑惑他。

對於真實語特別的尊重讚歎,不欺誑眾生。這個地方講真實語倒是滿重要的。我們看東西的文化:東方的文化比較偏重在人文的科學,對生命的內涵很透徹的去研究;西方的文化比較偏重在自然科學,研究外在的物質。

不過諸位要知道一點就是,其實不管東方、西方的文化有個共同點,就是很尊重真實語,這個真實語很重要。你看曾國藩先生,曾國藩先生是一個通達儒學的大師,他臨終的時候,他的弟子跪在地上,請求他最後開示,他就講出一點說真實語,以這個當做你終身奉持的原則。西方的文化也是這樣,西方人認為:一個人可以犯錯,但是你沒有權力說謊。換句話說,我們一個人講話只有兩個原則:第一個、你保持默然,這個問題牽涉到你個人的隱私,你可以不回答,你有權力默然。你要嘛就講真實語,要嘛就默然,講話就是這兩個原則而已。

為什麼不講妄語呢?因為你講妄語,你後患無窮。你講一個妄語,你後面要講百千個妄語來掩蓋它,你講出第一句妄語的時候,就表示你永遠沒辦法回頭,你沒有回頭時,那這個業要一直造下去,沒有煞車的一天,愈造愈大。那我們一個人為什麼會講真實語呢?這點很重要。

你一開始就相信你自己不圓滿,這個修行很重要,經常保持慚愧心,相信你自己有很多進步的空間,你就容易很坦然的面對你的過失,沒錯,我本身不圓滿,我還在學佛,不要把自己神格化、圓滿化,你自己圓滿化以後,你就很難面對你的過失,你就會容易去遮蓋你自己。

你遮蓋一次,你後面要用很多的問題來遮蓋,一直遮蓋,遮蓋到最後,你經常活在虛妄當中,你就很難看到真實相。所以妄語牽涉的過失相當的廣泛,會讓你看不清真實相,嚴重一點會起顛倒。所以這個地方講真實語在修行當中是很重要。

不離他親。

這個地方是不兩舌,我們不要去乖離別人的親厚因緣。乖離就是向此說彼,向彼說此,斗構兩頭。向甲方說乙方的壞話,向乙方說甲方的壞話,破壞別人的親厚關係。兩舌的果報,你就容易招感不如意的眷屬,你旁邊的朋友沒有一個人跟你有好因緣,惡因緣很多,你怎麼到這個道場遇到惡因緣,到另外一個道場也遇到惡因緣,這怎麼回事呢?就是你有兩舌的業在你的內心當中,招感不如意的眷屬。不綺語:

亦不好樂,不輕爾說無義無利不相應語。

綺語就講出一些「無義無利」的話,簡單的說就是這些戲論的話、開玩笑的話。在修行當中,有時候我們比較枯燥壓力,講講開玩笑的話無可厚非,但是你不要養成習慣。在律上說:一個人經常講戲論的話會有什麼問題?講久了以後你這個業、造戲論的業很重,你講話「言不信重」,就這個問題。

就是當你開始要認真講一些真理、聖賢道理的時候,人家不相信你,也不尊重你。我講這個話是聖賢之道!是啊,是聖賢之道,但是透過你的嘴巴講出來人家不相信,這句話由別人講人家就相信。這怎麼回事呢?這是你內心當中那個戲論的業太重,所以你要正經的時候,那個業就表現出來「言不信重」,這個當然對你弘法利生會有障礙。

言常柔軟,無有粗獷;於己僮僕尚無苦言,況於他所。敬愛有德,如實讚彼。

這個是不惡口,就是講話不要粗獷,我們講話最好是圓融一點,不要像刀劍一講話就傷人,不但對於長輩,對於下輩的僮僕都不要有粗獷的話,對於有道德的人應該要如實的讚歎隨喜。惡口的果報會使令一個人相貌丑陋,你講話經常去傷人,你來生的果報會相當丑陋。我們看最後的總結:

如是等類,當知名為菩薩戒波羅蜜多種性相。

─《瑜伽師地論》─

前面的相貌就是菩薩持戒種性的相貌。菩薩的持戒種性一言以蔽之,就是菩薩在內心當中產生增上慚愧。增上慚愧從自利的角度來說,就是「雖作惡業,速疾能悔」,菩薩內心跟染污的境界接觸的時候,他即使生起過失,他馬上能夠產生調伏、警覺的力量,馬上能夠改過;第二個、從利他的角度,「於諸有情不極損惱」,他能夠以方便力來教化眾生,使令眾生也能夠防非止惡,這個就是菩薩的增上慚愧,也就是菩薩持戒種性的相貌。

在《大智度論》龍樹菩薩的開示當中,龍樹菩薩講完〈持戒品〉以後講一個小故事,講釋迦牟尼佛在因地持戒的公案來跟我們作勉勵。他說:釋迦牟尼佛因地的時候曾經做一個大力毒龍,這個大力毒龍的性情特別暴惡,這個是暴燥,它得到這個果報體,它就會表現這個惡行出來。它雖然性情暴惡,但是它過去有善業力,所以還是有大威力。

什麼大威力呢?就是一般身體羸弱的眾生,這個毒龍眼睛瞪他一眼,這個眾生就死掉了;如果是身體特別強壯的眾生,這個毒龍吹一口氣,這個眾生也會死掉:它有這麼大的威力。這一天,毒龍在龍宮裡面想:現在人世間有三寶住世,我應該利用這個生命有限的時間去求受八關齋戒、去栽培一個福報。大力毒龍就以神通力變現一個人的色身,從龍宮裡面來到寺廟裡面受八關齋戒。

受八關齋戒以後很歡喜,得到這個戒法以後,它就到樹下去打坐,念佛、念法、念僧。打坐的時候打瞌睡了,打瞌睡以後神通力失掉,就現出龍原來的相貌出來,就像大蟒蛇的相貌一樣。這個時候有一個打獵的獵人經過,看到大蟒蛇在樹下盤繞,這個獵人心想:這個蛇的皮太美麗了,我如果把這個皮剝下來送給國王,國王會送我很多的珍寶。

這個獵人就用手杖壓住龍王的頭,用刀子剝它的皮,這一剝的時候大力毒龍就醒過來了,它心裡想:以我的威力,我可以把一個國家的人民全部殺死,這個人怎麼能夠障礙我呢?但是它要發脾氣的時候,它的戒體發揮作用了,它的內心當中說「不可以,我今天受了八關齋戒,我要不殺生、不偷盜,不淫慾等等」,所以它就安住在戒體當中,就安忍,這個時候它就等待這個獵人把它的身體全部的皮都剝光。

剝光以後它很痛、痛苦,但是它內心當中因為有戒體力量的攝受,它還是保持理性,它就慢慢的游到大海去,想回它的龍宮,但是因為流血流太多,招感很多螞蟻來吃它的肉,它心想「我如果游到龍宮去,這些螞蟻會因為這樣而死亡」,所以它就發了一個願,它說:我今生用這個血肉來滋養你們的色身,我來生用佛法來滋養你們的法身。發了這個咒願以後,內心當中就安住在它內心的戒體,它的肉就全部被螞蟻吃光,就死掉了。死掉以後,它因為安住戒體的關係、持戒的關係,就生到忉利天去了。那這個地方是說,菩薩的持戒,他內心當中是增上慚愧。

什麼叫增上慚愧?就是說生命是我們所好樂的、善業也是我們所好樂,但是如果生命跟積集善業有所衝突的時候,我們應該怎麼選擇呢?這個地方告訴我們,「我不愛生命,但惜無上道」,也就是說我們今天持戒而亡,但是我們能夠得到生生世世的安樂;我們今天貪愛今生的快樂來破除戒法,這樣子你雖然能夠得到暫時的安樂,但是你要付出長劫痛苦的代價。

所以這個增上慚愧就是說,他對於善業的追求、對於惡法的斷除產生一種強大的意樂,而這樣的意樂,甚至於不惜犧牲生命的代價,這個就是菩薩持戒種性的相貌,他內心當中看到的是業,他不把今生暫時的因緣看得很重,是這個意思。好,我們看《講義》的二十一頁:

己二、障持戒度

庚一、與聲聞共學戒

辛一、舉應同法

這一科是障持戒度,以下的七條戒,假設我們有所違犯的話,就會障礙我們持戒善根的生起,叫障持戒度。這當中有七科,先看第一科庚一、與聲聞共學戒,說明菩薩有的戒法是共聲聞修學的,這當中分兩科,先看辛一、舉應同法,先說明共修之法,我們看戒文: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如薄伽梵於別解脫毗奈耶中,將護他故,建立遮罪 ,制諸聲聞令不造作,諸有情類,未淨信者令生淨信,已淨信者令倍增長。

安住在菩薩種性的菩薩,就像薄伽梵世尊(薄伽梵就是世尊)在聲聞戒的別解脫(別解脫是約果法來說,就是持一條戒得一分的解脫)、或者是毗奈耶中(毗奈耶翻成中文叫調伏,這個是約教法。其實別解脫跟毗奈耶都是屬於聲聞戒的一個名稱),佛陀在聲聞戒當中,為了要將護他故,為了保護眾生的善根,而建立種種的遮罪,這個遮罪就是使令諸聲聞人很多事情不能造作。

為什麼製定這些遮罪呢?主要的目的是使令一切有情眾生,對於三寶「未淨信者令生淨信,已淨信者令倍增長」。換句話說,佛陀知道眾生的善根生起,是要靠這些聲聞人美好的威儀,就是一些如法如律的美好的威儀,使令眾生對三寶沒有信心的生起信心、已經生起信心的令倍增長,這個地方是應該共學的。我們再看下一段:

辛二、正明應同

於中菩薩與諸聲聞應等修學,無有差別。

在聲聞當中有關護世譏嫌戒,為護持眾生的善根所安立的戒法,這一點菩薩應該要等同聲聞來修學。這個地方佛陀沒有把它列出來,因為等同聲聞,你受過菩薩戒也一定受過聲聞戒,所以就沒有把它列出來,但是強調這一點應該要等同聲聞來修學。

辛三、釋應同意

為什麼要等同修學呢,它的理由何在呢?

何以故?以諸聲聞自利為勝,尚不棄舍將護他行,為令有情未信者信、信者增長,學所學處,何況菩薩利他為勝。

為什麼在遮罪當中,有關「將護他故」的戒法要等同聲聞修學呢?因為聲聞人他以自利為勝,聲聞人的心情是以出離心為他的殊勝,他的心情是「觀三界如牢獄,視生死如冤家;但期自度,不欲度人」,聲聞人完全以自利來當他生命的目標,他尚且不棄舍去保護眾生的善根,來護持他的威儀,因為這樣的威儀,使令眾生未信者信、已信者令增長,來修學佛陀所製定的學處,何況是菩薩以利他的大悲心為殊勝,怎麼能夠不護持威儀來保護眾生的善根呢!這個地方是說這個道理。

這意思就是說,佛法的弘傳是以人為根本,說是「佛法二寶賴僧弘傳」,意思就是說「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佛法的道理再好,但是佛法的本身不能夠弘傳自己,法本身沒有弘法的力量,這個法能夠在世間普遍的流通,是靠一個有明瞭性的補特伽羅眾生來擔當這個責任,是要有一個心識,這個心識透過語言文字的表達,才能讓這個法燈燈相傳流通後世。眾生對於佛法第一個印象,就是弘法者的威儀、美好的德行。諸位可以想一個簡單的道理,一個法師穿上袈裟,到外面去闖紅燈、隨便嚼檳榔,你想想看眾生對三寶還有沒有信心?

當然是失去信心。所以這個地方就是說,今天我們法師要護持自己的威儀,當然對自己有攝心的功能,但是更重要的是將護他故,使令眾生未淨信者令生淨信,已生淨信者令倍增長,這一點菩薩一定要等同聲聞來修學,使令正法久住。這個地方是說明與聲聞共學戒。

庚二、與聲聞不共學戒

辛一、遮罪中不共

壬一、明菩薩不共之法

癸一、與不同法

有些地方我們跟聲聞不能共學,共學的話就犯戒,這當中有兩科,先看辛一、遮罪中不共,遮罪當中不應該共學,這當中又分成兩科,先看壬一、明菩薩不共之法,不共學之法,這當中有三段,先看第一段癸一、舉不同法,不同學之法: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如薄伽梵於別解脫毗奈耶中,為令聲聞少事少業少希望住,建立遮罪,制諸聲聞令不造作;於中菩薩與諸聲聞不應等學。

安住在菩薩種性的菩薩,如世尊在別解脫當中,講到聲聞人有關少事少業少希望住。這個地方我們說明一下。聲聞人以出離心為自體,所以佛陀在制戒的時候依止三個原則來制戒:

第一個是「少事」,換句話說,佛陀製定聲聞人要過著簡單朴素的生活,事情要減少,事情愈少愈好,就是說有關蓋道場、印經、放生這些都應該少,因為聲聞人是以出離心為自體,所以簡單的說就是佛陀要聲聞人少管閑事,就是所謂的少事。

第二個是「少業」,前面的事是屬於事物,這個業是指人際關係,聲聞人在戒法當中,佛陀是製定聲聞人要盡量減少人世間的往來,人跟人之間的連絡、溝通這些都不需要,因為你根本不想成就佛教事業,你也就沒有必要跟人家合作,但自觀身行就可以了,所以這點是少業,減少人際關係的往來。

第三個是「少希望住」,對於一切人事的境界,你不要存有任何希望跟期待。其實這三個地方關鍵點在下面這個「少希望住」,這一點是聲聞戒跟菩薩戒最大的差異,從精神上來看就是有我沒有希望。菩薩對生命是有希望的、有希望的,他有兩個希望:第一個、他想上求佛道,他想要成就無上菩提的無量功德莊嚴;第二個、他對眾生也有希望,他希望能夠度化眾生,這一點跟聲聞人不同。聲聞人的心情,對於眾生是不是善根進步了、是不是變得比較好,聲聞人認為他跟我都完全沒有關係。

所以從這一點可以看得出來,聲聞人跟菩薩種性的人對生命的看法有所不同。當然菩薩在初學的時候,也可能安住在少事少業,有可能,他必須要作一些自我調伏的功夫,但是他內心當中是有希望的,這個地方大家要注意。佛陀在聲聞戒當中,因為要符合聲聞人以出離心為自體的心情,所安立「少事少業少希望住」這樣的遮罪,使令聲聞人能夠不造作,能夠專心專意的趨向偏空涅槃。在這一個部分的戒法,「菩薩與諸聲聞不應等學」,你不應該等同修學,等同修學就是犯戒。

癸二、釋成其相

說明不共學的理由。

何以故?以諸聲聞自利為勝,不顧利他,於利他中少事少業少希望住可名為妙;非諸菩薩利他為勝,不顧自利,於利他中少事少業少希望住得名為妙。

為什麼在這一部分菩薩不等同聲聞修學呢?因為聲聞人的心情是以自利的出離心為殊勝,所以不顧利他,他對眾生善根的成就與否沒有任何的希望,所以他對於利他的事業當中,他是安住在「少事少業少希望住」,這一件事情對聲聞來說是一個妙法、這是一個契機的法門,因為這樣的法門契合他的心情、契合他的目標。

「非諸菩薩利他為勝,不顧自利,於利他中少事少業少希望住得名為妙。」但是菩薩是以大悲心為殊勝,這種大悲心乃至於不顧自身的利益,經常發願「但願眾生得離苦,不為自身求安樂」,所以在利他的事業當中,如果我們也安住在少事少業少希望住,就不契合我們因地所發的菩提心,跟我們當初在佛前發願「誓斷一切惡、誓修一切善、誓度一切眾生」相違背,就是你奉持這樣的戒法,你的所作所為跟你當初所發的願剛好相衝突,這樣子就不名為妙,因為不契合我們當初的因地發心。說明不能共學的理由何在,就是你的行為必須跟你的目標要相隨順。

癸三、廣顯不同之法

前面是把不應該共學的理由說出來,這以下說明不應該共學的內涵有哪些。

如是菩薩為利他故,從非親里長者、居士、婆羅門等及恣施家,應求百千種種衣服,觀彼有情有力無力,隨其所施,如應而受。如說求衣,求缽亦爾。如求衣缽,如是自求種種絲縷,令非親裡為織作衣。為利他故,應畜種種憍奢耶衣 、諸坐臥具,事各至百;生色可染百千俱胝,復過是數,亦應取積。如是等中,少事少業少希望住制止遮罪,菩薩不與聲聞共學。

這當中有五個法,有五個戒法是不應該等同聲聞共學。「如是菩薩為利他故」,這個地方是說明不共學的因緣,就是菩薩有必須成辦利他弘法的事業,你現在準備要籌備一個利他的事業,或者你現在要籌備一個念佛堂、或者你要辦一個齋戒會,這個時候你必須要從這種非親裡的、非親屬的長者、居士、婆羅門,乃至於這種恣施家,就是有信心的居士家,第一個不共學,你要跟他乞求種種的衣服,多少衣服呢?乞求百千種種衣服,在乞求的過程當中,「觀彼有情有力無力」,這個要注意,你要知道他的能力是不是堪可,他有多少能力,你就使令他做多少的事情,隨其能力來加以佈施。

第二個「如說求衣,求缽亦爾」,缽的乞求也是一樣。「如求衣缽,如是自求種種絲縷,令非親裡為織作衣。」這一點在聲聞戒是不允許的,就是你自己去求種種的布料,來親自量身訂做衣服;但這個地方菩薩有利他的因緣是可以開緣的。第四個「為利他故,應畜種種憍奢耶衣、諸坐臥具事各至百」,「憍奢耶衣」就是高級的蠶絲所做的衣服,乃至於種種的臥具,事各至百。

第五個「生色可染百千俱胝、復過是數亦應取積」,就是財寶,包括黃金白銀,乃至到百千俱胝,俱胝就是億,乃至於超過這個數目,如果有利他的因緣都可以來乞求積存。「如是等中,少事少業少希望住制止遮罪,菩薩不與聲聞共學。」這個地方是說菩薩有利他的因緣,有五條事,包括衣服、臥具,乃至於財寶,這一點的蓄積上不能跟聲聞共學。不過這個地方要注意,即使你有利他的因緣能夠蓄存,你都應該要說淨,要根據聲聞法說淨的。好,我們再往下看:

壬二、明同則成犯

癸一、明染違犯

假設我們跟聲聞人共同修學,那就犯戒了,犯戒當中有染違犯跟非染違犯,先看染違犯:

安住淨戒律儀菩薩,於利他中,懷嫌恨心、懷恚惱心,少事少業少希望住,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一個菩薩在利他的事業當中,假設你不去蓄存這些財寶、衣缽,你是懷著嫌恨心看不起對方;或者是瞋惱心,這個眾生過去曾經對不起你,所以你故意不去接受他的財寶。你內心當中安住在少事少業少希望住 ,你就是希望少管閑事,這樣子就犯到你的菩薩戒,就違背你當初的發心,這樣子是染違犯,因為你這樣子的嫌棄心、瞋惱心,安住在少事少業少希望住,剛好跟你當初的菩提本願互相衝突,當然所謂的衝突就是會折損菩提心,所以就犯了菩薩戒。

癸二、明非染違犯

若由懶惰懈怠忘念無記之心,少事少業少希望住,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

你內心當中不是安住在嫌恨、恚惱之心,是一時的懶惰懈怠,不想發心來成辦佛教事業,那個只是一時的因緣,偶爾在菩薩道總是會有一些懈怠的心生起;或者是一時的忘念無記,忘了對方的存在,沒有去找他來乞求。只是一時的懶惰懈怠、或是一時的忘念無記,安住在少事少業少希望住,這樣子也是犯戒,但是犯的是輕的突吉羅罪。

這一條戒沒有開緣的情況。這意思就是說,菩薩本身一方面在修行自利之餘,他內心當中是有希望,希望一切眾生離苦得樂。

這個地方值得我們注意的是他對於珍寶的蓄存,乃至於衣缽資具的蓄存,這個地方的精神我們再重複看一下。這一條戒值得我們注意,就是在第二十三頁的癸三、廣顯不同之法,一開始佛陀講得很清楚,「如是菩薩為利他故」,這個地方是一個關鍵點。你要成辦一個利他的事業,你內心當中已經有一個目標存在了,依止這個目標,你才能夠去積存種種的資具,就是有利他的因緣出現。假設你內心當中沒有利他的因緣,你積存這麼多珍寶,剛好是放縱你個人的慾望,你就違背了上求佛道的這種清淨心。這個地方就是說,蓄積這些珍寶有一定的目的,不是你個人受用,是你內心當中有一個要成辦的佛教事業現前,以這樣利他的因緣來蓄存,這樣子才是對的。

這個地方是說明與聲聞不共學戒當中遮罪的部分;有關性罪的不共學,我們下次再加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