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講)

請大家打開《講義》第十四頁。辛二,破轉計在外。

佛教對生命的看法,認為生命的產生是假借因緣的,說是「諸法因緣生,諸法因緣滅」。我們如果追根究底,什麼是因緣呢?就是我們當下這一念明瞭的心,它是整個因緣的主導者。我們可以這樣講,當你的心跟外境接觸的時候,你念頭一動,這就是一個因緣。當然這個因緣,從本經的角度來說有兩種差別:第一個是趨向於生死痛苦的因緣,第二個是趨向於涅槃安樂的因緣。本經是把因緣分成這兩部分,生死跟涅槃。這兩種因緣心態不同,一個是依止攀緣心,一個是依止常住真心。

所謂的攀緣心是說,這個心是攀緣六塵的境界而生的。比如說佛陀問阿難尊者說,你為什麼出家呢?阿難尊者說,我看到佛陀三十二相、八十種好,所以我出家。他的心,是緣三十二相而出家的。這個地方有個問題,因為三十二相是生滅法,佛陀的身相會衰老、會病痛、會死亡、會消失掉,所以他這個心變成是一個生滅心。你依止生滅心不可能成就堅固的不生滅的果,因為那個本質是生滅的。所以當我們的心是由外境的刺激才產生的一種作用,那麼本經的定義叫作攀緣心,就是你一時的情緒。這種心態來修學佛法是不會有成就的,因為以這種心態去修種種的善法,你的心都是向外攀緣的,你得不到佛法真實的利益。

第二種心態,就是你從你內在的清淨本性出發,觀察你這一念心是清淨的,然後從清淨本性當中發起一個菩薩的願力,我一定要誓斷一切惡,我一定要誓修一切善,我一定要誓度一切眾生。你這個心的產生,是從內心發動出來的,這個心就是一種常住真心,真實的心,這個心就是跟涅槃相應。所以你看阿難尊者他啟請佛陀開示首楞嚴王三昧的法門,佛陀並沒有講法門,剛開始先不談法門,先講心態,先把心態調正了,你才有資格談法門。其實真正的法門是在三卷半以後才講到。前面的三卷半都是在破妄顯真,把我們的心態調整好。所以這個地方就是佛陀先破妄,破除我們妄想的執著。

辛二、破轉計在外。分二:壬一、轉計。壬二、破斥。

好,我們看辛二,破轉計在外,就是破除阿難尊者那種輾轉的執著。他執著什麼呢?執著我們這一念明瞭分別的心是居在身外。

蕅益大師說,其實這七科的破妄,都是在發明一個道理,就是妄想無體。妄想它是隨境生滅的,它沒有一個真實自體。沒有自體的東西,當然就沒有所謂的處所。一個東西,它一定要有一個自體,它才有個處所。它既然沒有自體,當然沒有處所。所以佛陀就要阿難尊者迴光返照:你這一念心、這一念修行的心,到底在哪裡?你說你發心出家,你看到我三十二相,那麼你這一念心在哪裡呢?他的目的,就是要阿難尊者迴光返照,觀照到他的心的本性是空寂的、沒有自體的。

前面阿難尊者是執著我們這一念心在身體之內,被佛陀破斥。這個地方他又輾轉地計度是在身體之外。這當中有兩科:第一個是轉計,第二個破斥。

先說明阿難尊者他所輾轉計度的相貌。這當中有三段。先看「轉計」的部分。

壬一、轉計

淨界法師:楞嚴經

阿難稽首而白佛言:我聞如來如是法音,悟知我心實居身外。

前面阿難尊者講到心是在身內,被佛陀破斥以後,他感到很慚愧,所以他就起立,向佛陀頂禮。他就說:我阿難聽聞佛陀前面所說的,我們這一念心不居身內的這樣的法音,「必不內知,云何知外」。既然我的心見不到我的五臟六腑,那麼怎麼能夠說我的心在身內呢?所以如此有道理的法音,讓我真實覺悟了,我知道我的心其實是居在身體之外。因為你看,我都是看到外面的東西,我從來沒有看到自己身體裡面的五臟六腑,可見得我這一念心是在外面的。這是他轉計的相貌。

阿難尊者把這樣的相貌作出一個譬喻:

所以者何?譬如燈光然於室中,是燈必能先照室內,從其室門,後及庭際。

說是怎麼知道我這一念心在外呢?是什麼理由呢?譬如說,我們今天在一個黑暗的房間當中點上一個燈,這個燈在房間中點燃以後,燈光必定先照了室內的房間,然後從大門再去照了外面的庭園。也就是說這個燈光,它是先照近距離,然後慢慢再照遠距離的。房間裡面比較近,外面的庭院比較遠。這個道理是很清楚的。他用燈光照了由近而遠的道理來作一個譬喻。

這以下合法:

一切眾生不見身中,獨見身外,亦如燈光居在室外,不能照室。是義必明,將無所惑。同佛了義,得無妄耶?

一切凡夫眾生這個明瞭分別的心,沒有一個人見到身體裡面的五臟六腑,但是我們每一個人都可以看到外面的山河大地。這個道理就好像燈光,它一定是居在這個房間之外,所以它不能照了房間之內。如此的道理應該是非常的明白而沒有疑惑,就如同佛陀所說的正確圓滿的了義教法一樣。「得無妄耶」,應該是真實而不虛妄的嗎?

「得無妄耶」這句話,古德的註解說,阿難尊者因為前面他提出的話是非常肯定,那被佛陀破斥以後他現在講的話就有一點猶豫不決了,不是很確定,有請佛印證的這一層意思。所以「得無妄耶」,說應該是這樣的一個道理,而沒有虛妄的嗎?他心中有一點不確定的意思。這段是把阿難尊者轉計在身外的一種相貌,跟佛陀表達了出來,叫作轉計。

壬二、破斥。分二:癸一、立例。癸二、正破。

我們看第二段的破斥。佛陀的破斥,佛陀是先安立一個例子,再正式破斥。看立例:

癸一、立例

佛告阿難:是諸比丘,適來從我室羅筏城,循乞摶食,歸祇陀林,我已宿齋。汝觀比丘一人食時諸人飽不?阿難答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是諸比丘雖阿羅漢,軀命不同,云何一人能令眾飽。

這個時候,佛陀安立了一個例子:佛陀說,這麼多的一千二百五十個常隨眾的比丘,剛剛是隨從我到室羅筏城去乞食。乞什麼飲食呢?去乞求一種「摶食」。因為古時候印度吃飯沒有筷子,他用手去拿,所以它的飲食是一團一團的。這樣的乞食結束以後,大家就回到了祇桓精舍。這是把乞食的過程作一個說明。

以下就是佛陀正式問阿難尊者,說「我已宿齋」。身為佛陀,當然我已經吃飽——這句話意思是說,因為佛是法王,於法自在。在這個例子當中,佛陀不需要飲食,所以必須把佛陀先簡別出來。他跟阿羅漢有所不同,因為阿羅漢是需要飲食的。所以佛陀在僧團當中先把自己簡別出來說,身為佛陀,我已經吃飽了。假設在一千二百五十人當中,只有一個人吃飽了,其他人都沒有吃,那麼一個人吃飽了以後,其他人的肚子會有飽的感覺嗎?他就提出這個問題,說一個人吃,其他人會飽嗎?阿難回答說:「不也,世尊。」這是不可能的。什麼道理呢?這些大比丘雖然內心當中證得阿羅漢果,內心當中都成就我空的真理,但是他所依止的果報體不同,果報體是由業力所成就的。你看阿羅漢,每一個人他入了三昧以後,他的心都是跟我空相應。但是出定的時候,有的阿羅漢長得比較莊嚴,有的比較丑陋。因為他前生造的業不同,所以軀命是不同的。在不同的軀命當中,怎麼能夠說一個人吃飽以後,其他的人都飽呢?這不可能。

這個地方我們解釋一下。阿羅漢翻成中文叫作無生。他能夠做到無生,就是他的生命結束以後,他來生不再受生了,他的生命結束了。但是不能說他無滅,因為他還有一次死亡。也就是說阿羅漢其實叫作心解脫,他的身沒有解脫。他的心已經跟我空的真理相應。他觀察五蘊的身心世界,沒有一個真實的自我,只是一個業力的集合——剎那剎那的業力的顯現,剎那剎那顯現一個果報出來。它是一個動態的生命,沒有一個真實的自我。但是阿羅漢的色身沒有解脫,他過去的業力還在主導他今生的色身。所以你看阿羅漢有時候會生病,有時候會中暑。身為一個有漏的生命體,當然他還是要飲食來資助他的。所以你不能夠說一個人吃飯,其他的人都飽,這是不合理的。各人吃飯各人飽。所以阿羅漢只要是長時間沒有吃飯,阿羅漢的色身也會死亡。佛陀舉出一個例子,說一人吃飯其他人是不能飽的。再用這個例子的道理來破除這一念心在外的轉計。

癸二、正破

淨界法師:楞嚴經

我們看正破。看經文:

佛告阿難:若汝覺了知見之心實在身外,身心相外,自不相干。則心所知,身不能覺。覺在身際,心不能知。我今示汝兜羅綿手。汝眼見時,心分別不?阿難答言:如是,世尊。佛告阿難:若相知者,云何在外?是故應知,汝言覺了能知之心,住在身外,無有是處。

這一段正式地破斥。

這地方有三段的破斥:第一個,以「身心相外」則身心互不相干來加以破斥。

佛陀告訴阿難尊者說,如果你這個覺了知見之心是居在身體之外……覺了,指的是前五識的了別,它能夠去攝取五塵的影像;知見,指的是第六意識。第六意識可以把前面五塵落謝的影子加以分別,而產生很多的感受——快樂的感受,痛苦的感受;也產生很多很多善惡的想法。總而言之,覺了知見之心,就是我們這一念明瞭分別的心。我們不一定要把它分成前五識、第六識,總之就是這念心。

如果這個明瞭分別的心是居在身體之外,那這樣會有一個嚴重的過失,就是「身心相外,自不相干」。身在心外、心在身外,你的身體在這個地方,你的心在外面,這樣身心世界不能產生互相的作用,就不相干了。這樣講的話,當你的心有所了知的時候,你的色身就不能有感覺了;另一方面,當你的身體有感覺的時候,你的心也不能了知。因為你的心在身體之外,所以你身體的感覺不能傳遞給內心,你內心的想法也不能傳遞給色身。這個就是所謂的「身心相外,自不相干」。這種道理就好像前面說的:兩個比丘,你吃飯他不能飽;他吃飯你也不能飽,這兩個比丘是互不相干的一樣道理。你吃飯,你吃你的;他吃飯,他吃他的。你的心在外面,如果你的色身有痛苦的感受,你怎麼傳遞給你的內心呢?你內心在外面啊。身心世界產生了隔礙,就不能夠互相產生作用。這就產生了互不相干的問題。

這種問題,佛陀舉出一個例子來說明,說:「我今示汝兜羅綿手,汝眼見時,心分別不?」

佛陀把他的手拿出來,他的手就像兜羅綿,又細又白的手,顯現給阿難尊者看,說:「你看到我的手嗎?」阿難尊者說:「我看到了,您的手就在我前面,我用眼睛看到了。」佛陀說:「你用你的色身的其中一個部分——眼睛去看手的時候,你眼睛看到這個手,你有沒有把你的信息傳遞給你的第六意識的心,你心中會有感受想法嗎?」阿難尊者說:「如是,世尊。」有啊,我用我眼睛看到您手的時候,我的確有把這樣的一種信息傳遞給我內心。我這個色身跟內心是可以溝通的,我內心有感覺,我就可以把感覺傳遞給內心,是可以的。這樣講,就又跟自己前面所提的宗旨相違背了。

佛陀正式破斥了:「佛告阿難,若相知者,云何在外?」說,既然你眼睛看到我的手的時候,你內心會產生一種歡喜、羨慕的心,那表示身心世界是互相了知的,身心世界是可以相互作用的。這樣,你的心怎麼說是在身體之外呢?所以你講你前面所說的你這個明瞭分別的心住在身外,是沒有道理的。你的心住在外面,那身心世界是兩個個體。就像兩個阿羅漢,你吃飯他不能飽;他吃飯你也不能飽。那麼身心世界不能產生相互的作用,跟現實的情況不相符合。我們現實情況是,身心世界是相互可以作用的。

過去有一對母女,母親帶了一個小女孩在鄉村裡面生活。後來遇到了饑荒的時代沒有飯吃。這母親一看,這樣死守下去就完蛋了,所以母親就拿一個布袋裝了很多的沙,把這個布袋綁起來吊在樑上面,跟小女孩說:你不要緊張,這邊有一包米在這個地方。我有事情,出去辦一下馬上回來,就用這個米煮粥給你吃。結果這個母親出去了七天都沒有回來。隔壁的鄰居一看,這個小女孩都沒有吃飯,跑來跑去的。跑過來問:「你媽媽呢?」「媽媽出去不在啊。」「她走的時候交代過什麼事嗎?」「她說上面有吊一袋米,回來的時候煮粥給我吃的。」鄰居就把布袋拿下來,布袋一打開,裡面都是沙。小女孩看到是沙的時候,當下馬上氣絕死掉,因為她心中的願望被破壞了。為什麼她剛開始不會死亡呢?因為她心中有一個願望。一個人心中有願望會滋養色身,身心世界是互通的,你心中有願望的時候,你的色身的整個五臟六腑的運作就正常,所以身心世界是互相作用的。你看我們一個人的心情,你經常保持愉快,保持樂觀,這個是最好的補藥,因為它滋養色身。所以從現實的環境,心會影響色身,色身也會影響內心。你看你身體要是不好,你的心情也會比較躁動,所以身心世界是相互作用的。你不能夠說心在外,身在裡面。不可以這樣講,不合道理。

這是阿難尊者第二個執著,執著內心在外。這個是產生了一種身心相外、互不相干的過失。所以佛陀說是沒有道理的。

辛三、破轉計潛根。分二:壬一、轉計。壬二、破斥。

我們看第三段,破轉計潛根。

阿難尊者前面提出的在內、在外都被破了以後,他就提出一個看法說,原來我這一念心是潛伏在六根當中。我們解釋一下。說我的眼識——我能夠看到東西的這個眼識是潛伏在眼根;我能夠去聽聞聲音的這個聞,聽聞的耳識,是居在耳朵當中;乃至於我的第六意識依止在意根當中。這個六識它躲在六根當中,它跟外境一接觸的時候,這個六識就出來活動;沒有事的時候,這個識就躲在六根當中,叫作潛伏根中。以下文來看,他的主要的重點在眼根,以眼識潛伏在眼根來加以說明。

經文當中有兩段:第一個是轉計;第二個,破斥。

壬一、轉計

淨界法師:楞嚴經

先看「轉計」的相貌: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佛所言,不見內故,不居身內;身心相知,不相離故,不在身外。我今思惟,知在一處。

這段是阿難尊者輾轉計度的相貌。說佛陀您講的話是很有道理的,正如您老人家所說,「不見內故,不居身內」(這一段是佛陀破除他那個執內,說明「心不在身內」的一段),為什麼不在身內呢?因為我的心見不到我的五臟六腑,所以我的心不在身內。

其次,「身心相知,不相離故,不在身外」。因為我色身的感覺會影響我內心的想法,我內心的想法也會影響到我色身的感覺,所以這兩個是相互了知的。您看我眼睛一看到您的兜羅綿手的時候,我的心馬上產生分別想法,所以身心世界是不能分離的,所以心也不在身外。既然也不在內也不在外,我現在冷靜地好好思惟,我已經知道了,在一個地方。這個是他的轉計之相。

這以下佛陀就繼續地征問心的處所。我們看經文:

佛言:處今何在?阿難言:此了知心既不知內而能見外,如我思忖,潛伏根裡。猶如有人,取琉璃椀,合其兩眼,雖有物合而不留礙。彼根隨見隨即分別。

佛陀怕阿難尊者含糊籠統說知道在一個地方,佛陀這個時候一定要把他妄想的根源找出來,否則這個病根不找出來,阿難尊者就一輩子跟著妄想跑。所以佛陀就繼續追問說:那你說在一個地方,這個處所在哪裡呢——「處今何在」?阿難回答說:「此了知心既不知內而能見外。」說我這念心,一方面看不到身體裡面的五臟六腑,另一方面又能夠看到外面的山河大地。這一念心很奇怪,看不到裡面只看到外面,那我依止這個道理思惟,一定是潛伏在六根當中。

我們先把這個道理解釋一下。阿難尊者所謂的六根,我們以眼根來看,他認為我們這個眼根前面是開通的,後面是封閉的。你看眼球,它前面的門是打開的,後面的門是關閉的。這一念心它住在眼根,所以它看出去很清楚;但是往後看,因為眼根後面的門是關起來的,所以看不到後面。為什麼見到外面而不見到裡面呢?因為它潛伏在六根當中。耳朵也是一樣,我們耳朵只聽到外面聽不到裡面,因為它前面的門是開通的,後面的門是關閉的。

以下阿難尊者也講出一個道理,講了一個譬喻,借事顯理。他說假設有一個人,「取琉璃椀合其兩眼」(這個琉璃椀就是我們現在用玻璃所做的眼鏡,拿這個眼鏡來合他的雙眼之上),眼睛上面雖然有物質,但是彼此之間卻不互相障礙。你看我戴眼鏡,我看東西也是看得很清楚,這個眼鏡不會障礙眼睛,還看得更清楚。「彼根隨見,隨即分別」,這就好像說是我的心住在眼根當中,我的眼根往左九十度跑的時候,我的心也跟著我的眼根,就看到那個地方,看到左邊;我的眼根往右邊跑,我的心也跟著我的眼根往右邊看。所以很清楚,心是住在眼根當中的,這絕對沒有錯的。所以,眼根它是怎麼去見,我的心就怎麼分別。所以我的心一定是潛伏在眼根當中;我的耳識潛伏在耳朵當中。這樣他能夠挽救前面的過失。您說在內、在外都不對,在內為什麼見不到五臟六腑,在外的話又身心互不相知。那潛伏在根中,就能夠挽救前面兩種過失。

我們看第三段,說明它這個理由。

然我覺了能知之心,不見內者,為在根故。分明矚外無障礙者,潛根內故。

這個地方正式地來挽救,或者說是脫離內外的過失。說我這個覺了能知之心,既然不見到身內種種的物,那一定是潛伏在眼根;「分明矚外無障礙者」,又能夠看得到外面,當然就是在根裡面。因為這個眼根,它前面是開通的,後面是封閉的,所以心住在裡面就跟著眼睛跑,眼睛看到什麼,心就跟著眼睛走。這個就是我心的處所。這是阿難尊者他執著的相貌,我們先讓他表達出來。

壬二、破斥。分二:癸一、立例。癸二、正破。

癸一、立例

我們看佛陀怎麼破斥。破斥當中佛陀也是先立個例子,再正式地破斥。先看佛陀所安立的例子:

佛告阿難:如汝所言,潛根內者,猶如琉璃。彼人當以琉璃籠眼,當見山河,見琉璃不?如是世尊,是人當以琉璃籠眼,實見琉璃。

佛陀安立一個例子說,正如你所說的道理——你說我這個明瞭分別的心是潛伏在眼根當中。那麼這個時候眼根跟心的角色就像琉璃跟眼睛的角色,這個琉璃眼鏡戴上去,眼睛在後面,眼鏡在前面,就好像眼根在前面、心在後面一樣。我現在問你一個問題,這個戴眼鏡的人去見山河大地的時候,他見到山河大地,他看得到這個眼鏡本身嗎?眼睛能夠看得到眼鏡嗎?阿難尊者說:「如是世尊」,這個人既然把眼鏡戴上去了,他看到山河大地,當然他同時應該也看得到眼鏡的。這是一個例子,因為眼鏡在前面,眼睛在後面,所以他看出去一定先看到眼鏡,再看到山河大地。這個道理很清楚的。

好,那佛陀就加以破斥了。

癸二、正破

淨界法師:楞嚴經

我們看破斥的文:

佛告阿難:汝心若同琉璃合者,當見山河,何不見眼?若見眼者,眼即同境,不得成隨。若不能見,云何說言,此了知心,潛在根內,如琉璃合?是故應知,汝言覺了能知之心,潛伏根裡,如琉璃合,無有是處。

這個地方的破斥有三段:首先是一個難問。佛陀告訴阿難尊者說,你這個明瞭分別的心是潛伏在眼根當中,就好像眼睛戴上眼鏡一樣。那這樣的話,我們這一念心通過眼根去看到山河大地,為什麼沒看到眼根呢?你應該先看到眼根,就像你戴眼鏡去看東西,應該先看到眼鏡,再看到山河大地。我們這一念心去分別萬法的時候,那你應該先看到眼根,才看到山河大地才對啊。先難問,然後再破斥。

這地方有兩種情況:

如果你說你看到了眼睛,那就有問題了——「眼即同境」。眼根本來是能見,比如說我的眼根看到花,我的眼根是能見,花是所見。現在眼根被你看到了,那糟糕了,那眼根變成所見,那麼眼根就變同外境,「不得成隨」,眼根變成所緣了。變成所緣,就跟你沒有關係了,那就跟前面的過失一樣了,心在外了,眼根變成是你身心世界外面的東西,身心又不能相隨了。你看,你眼睛看到花的時候,你就知道這是一朵花,講出花的名稱,表示你的心跟眼根是互通的。假設眼根變成了一個所見,就變成外境了,那麼你的心跟眼根就不能相隨了。眼見,心就不能相隨,這個是不合道理的。所以你說你看到眼睛,不合理。

如果你說你的心看不到眼睛,那你怎麼能夠說你這一念心,就像琉璃合一樣,是潛伏在根裡面呢?你這不合道理啊。你的心潛伏在眼根,你一定先看到眼根,再看到山河大地。所以你說你不能見,也不合道理。

總而結之,你這個覺了能知之心潛伏在根裡如琉璃合,是沒有道理的,不能成立的。

這個地方的道理,我們解釋一下。

唯識學把所有的因緣所生法分成三個重點:根、塵、識——六根、六塵、六識,即十八界。我們一個人會造業,一定是要六根跟六塵接觸。比如說眼根接觸到色塵,這個時候產生一個眼識,眼識再知會第六意識:哦,這一朵花很漂亮。所以根塵的碰撞才把識創造出來。這個唯識學是同意的。我們耳朵聽到聲音的時候,我們這個識就產生出來。你看我本來沒有了別的功能,突然間聽到聲音,誒,了別的功能就出現了。但是這個地方要注意,這種了別的心我們叫「緣影之心」,它是攀緣六塵影像的心,當影像消失的時候你的心就消失,所以古德說「來無所從,去無所止」。

你說:「你從什麼地方來?」它沒有什麼地方來。你說我剛剛聽到聲音的時候,我很高興;現在聲音消失了,我前面那個了別的識也消失了。那你到哪裡去了?也沒有地方去。來,沒有地方來;去,沒有地方去。但是你當下眼根去攀緣色塵、去碰撞色塵的時候,它真的是有一個明瞭的功能出來。

佛法講「緣生緣滅」。緣生緣滅這句話的道理,我們從兩方面來說。緣生緣滅的意思是說,作用是有的,作用你不能說沒有。你說:誒,我剛剛去拜佛。你為什麼能夠拜佛呢?當然我的眼睛看到佛像,看到佛像:這佛像很莊嚴!就把這樣的信息傳給第六意識,產生恭敬的心。這個心再主導我的身體去拜佛,我的根接觸塵去創造一個拜佛的虔誠的第六意識。這叫緣生緣滅。生滅法嘛。拜完了以後,你說你剛剛拜佛的心跑哪裡去了?沒有了。但是作用沒有失掉,那個業果沒有失掉。

佛陀今天破的就是,那個心是沒有自體的,它沒有真實的體性,但是它的確是有作用的。如果我們連作用也否定,那世間上沒有因果了,因為你每一個造業都是生滅法嘛。你剛剛念佛的時候,也是一個生滅心在念佛嘛,但是當佛號消失的時候,你那個心也不見了。所以我們應該說,心的作用是有的,但是它的自體是沒有的。

今天我們要破的是那個覓之了不可得那個自體,因為你不把這個妄想的根源找出來,沒有把它拔掉,你就一直跟著妄想走。我再講一次,妄想最怕我們去找它的根源。我們從來沒有去問這個妄想:你從哪裡來?你從哪裡來?我們從來沒有問。我們產生一個妄想,然後就習慣性地跟著它走。那這個時候,《楞嚴經》的觀念就是說:你先等一等,你站起來,你看它的根源在哪裡?這個時候你迴光返照:誒,這妄想沒有根源啊。我還沒有拜佛的時候,我那個拜佛的心找不到,不在裡面,也不在外面;那麼在拜的時候,真的是有拜佛的心態;等到我拜完的時候,結束了跑來上課,我剛剛拜佛的心也覓之了不可得。還沒有拜之前,沒有處所;正在拜的時候,也沒有處所;拜完的時候,也沒有處所。那只有什麼呢?只有一種剎那剎那生滅的作用在造業。這個是有的。

《楞嚴經》到底想要告訴我們什麼呢?覓之了不可得以後,我們才能夠看到妄想的相貌,原來妄想是沒有真實體性的,它只有一種因緣的作用。這個時候,我們會產生一個什麼效果?諸位想想看。當你迴光返照,找到原來妄想是沒有根源的,你從今以後不隨妄轉,不是你主導我,是我主導你。我要你怎麼樣,就怎麼樣。今天我們每一個人要造業,一定要有一個想法,這是沒有錯的;要有一個感受,也是沒有錯的。問題是,我們不能讓想法來帶動我們,我們要來帶動我們的想法。

今天我們有兩種情況:第一個,心隨妄轉;第二個,心不隨妄轉。重點就是:你要把這個妄想的根源找到。它怎麼樣?覓之了不可得,它沒有真實的體性。沒有真實的體性好處太多了,光是覓之了不可得,在修行當中你就有很大很大的進步了。

第一個,從今以後,你看到妄想,你知道它不真實,它只是一個因緣的作用,你不再那麼害怕。所以我們在對治煩惱的時候,我們常常說「煩惱無盡誓願斷」。為什麼我們能夠斷盡一切煩惱?我講實在話,假設每一個煩惱——貪慾的煩惱、瞋恚的煩惱都有真實的體性,我們沒有一個人可以斷煩惱,沒有一個可以成佛。因為它有真實的體性,你斷不了的,你頂多把它壓制下來。我們頂多用石頭把它壓住,你不要動。那就可以了。但是我們看到很多聖人,真的是把煩惱斷掉了。那表示它沒有自體,才能夠斷的。這是第一個,就是觀察這個煩惱本性是清淨的,所以可以斷煩惱。

第二個,我們懺悔業障的時候,非常好用。為什麼我們今天造那麼多罪業可以懺悔?因為我們當初在造業的時候,一念的妄心攀緣妄境,產生的一種業力,也是虛妄的,所以它的業性本空。當然業果不失,但是它業性本空。所以我們相信,我們一定可以懺悔乾淨,因為妄想是無性的。所以你看阿難尊者,他就示現凡夫一樣,他不斷地提出很多很多的轉計,佛陀一番一番地破斥。如果阿難尊者太聰明的話,他第一次就開悟了,那我們就看不到後面佛陀的破斥。所以阿難尊者必須要像一個凡夫一樣不斷地轉計,再由佛陀破斥,我們後世的弟子才能夠看得更清楚,原來妄想是沒有自性的。